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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吴爱英同志2008年12月19日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日期:2017-3-8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473   收藏(0)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部署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昨天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了2008年政法工作取得的历史性进步、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分析了2009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提出了2009年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高屋建舰、立意高远,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周永康同志在讲话中,对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明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积极主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的总结讲话,对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周永康、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发展形势的判断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08年的司法行政工作

   2008年是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国家接连经历了一些难以预料、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接连取得重大胜利,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轮训班、

研讨班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举办了全国司法厅(局)长专题研讨班、全国律师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和普遍教育,重点加强了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新招录干警的集中培训和律师队伍全员培训,加深了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奠定了思想基础。目前,司法行政机关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正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以来,我们国家集中力量办了几件大事,妥善应对了几件难事。在重大任务、重大挑战面前,司法行政机关经受了考验,司法行政队伍经受了考验,司法行政工作经受了检验。

   全力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汉力!特大地震灾害。面对两场历更罕见的特大自然灾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视灾情为命令,以救灾为使命,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全力解救被困群众和干警职工,全力安置罪犯和劳教人员,全力维护监所安全稳定,实现了灾区监狱劳教场所无一人脱逃(逃跑)、无狱(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大力支援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大力加强灾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加强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现了维护灾区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目标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头等大事,全体动员,协同作战,圆满完成了奥运安保各项任务。组织开展了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安全大检查,确保了奥运期间监所安全稳定。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奥运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加强奥运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为奥运会成功举办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服务。加强信访工作,有效处理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和重信重访案件,为实现平安奥运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力做好维护西藏及其他藏区社会稳定工作。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强化监所安全防范措施,保持了藏区监所安全稳定。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在西藏及其他藏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法律进藏区、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寺庙、进家庭“法律五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创新取得显著成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多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监狱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召开了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启动了17个未试点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体制改革。监狱体制改革方案已全部批复,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律师工作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针对新形势下律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对律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确立了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措施。律师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明显改善,律师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司法部党组与中央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律师行业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律师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胜利召开了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完成了全国律协换届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适应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司法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会议,确立了改进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的思路、原则和方针,进一步扩大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允许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和台湾居民参加考试,对四川等地震灾区实行延长报名时间和延期考试,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实行特殊政策,修改了考试大纲,修订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年度司法考试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顺利完成了年度司法考试。今年报考人数、参考人数、通过率均创历史新高。

   (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中实现了全面发展。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创历史最好水平,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监狱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五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加强,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快推进,新建国债项目8500个,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工作全面活跃。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三大类”鉴定管理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制定、修订了一批部颁规章。司法协助外事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对外司法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司法部《实施办法》取得明显成效,全系统党员干部违纪率、职务犯罪率继续下降,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回顾2008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司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够经受住非同寻常的考验,取得非同寻常的成绩,根本在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有关重要文件,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在于全系统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形成了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在于抓基层、抓平常、打基础,近年来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在关键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于见事早、行动快,提前谋划、未雨绸缪,在突发事件和各种挑战面前赢得了先机,争取了主动;在于工作与建设一起抓,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顺势推进自身建设,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在于有一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怕牺牲、顽强拼搏,关键时刻豁得出来、危急关头冲得上去,在重大考验面前体现了坚强的意志、过硬的本领、顽强的作风。在此,我代表司法部,向长期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系统总结了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了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改革开放30年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司法行政事业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要历程。30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艰辛探索,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30年的实践,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司法行政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是:必须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咋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解放思11}、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A-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着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变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不断满足人民洋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必须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不解地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呼象,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这既是友革开放以来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经验,也是重要的工作原则,在今后的实践中必须牢牢坚持,并不断发展完善。

   当前,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形势总的是好的。但是,也应当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社会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状况没有变。特别是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压力明显增大,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的严峻挑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分析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具体表现,认清严峻形势,对明年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做好最充分的思想和工作准备。在看到严峻形势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有改革开放30年来积累的强大综合国力,有30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奠定的坚实基础,只要我们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科学部署、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克服一切困难,战胜各种挑战,夺取新的胜利。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按照中央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原则、方法步骤,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努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执业理念、提高执法执业能力、改进执法执业作风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着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2009年全党全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增强大局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努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努力促进这些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要紧紧围绕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这一宏观调控的最重要目标,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服务。紧紧围绕扩大内需这一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着力点,修改完善招投标公证规则,组织律师、公证专业服务团队,为中央和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这一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指导律师、公证员做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办理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开放这一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推动律师、公证工作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大力培养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加强对反倾销、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等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满足紧缺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做好司法协助外事工作,扩大司法行政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企业、公民合法权益。

   努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服务“三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法律问题的研究,为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要积极推动律师、公证服务进乡村,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法律帮助。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秋序。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参加对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要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积极参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指导律师在参与打击食品、药品等方面违法犯罪活动中,积极开展调解、和解工作,既维护受害群众权益,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越是困难时刻,越是要高度关注民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要教育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好就业、就学、就医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专项整治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途径,因地制宜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三、着力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牢记神圣使命,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努力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2009年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把保稳定保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四项机制”和“三道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狠抓督查落实,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努力实现无脱逃(逃跑)、无重大狱(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狱内侦查工作,有效遏制狱内案件和突发事件。切实加强狱所内部正规管理,维护狱所正常监管秩序。进一步做好生活卫生工作,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生活保障。要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全力落实重点项目,确保2010年基本完成布局调整任务。要大力推进灾区监狱劳教所灾后恢复重建,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坚持边建边用、以用促建,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在监狱劳教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按照“首要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进一步端正监狱劳教工作指导思想,切实把教育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要认真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要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定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一标准,完善分级处遇制度,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要建立健全与“首要标准”要求相适应的教育改造领导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优化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人员和知识结构,为落实“首要标准”提供制度、机制和人才保障。要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进一步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主动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纠纷,广泛参与医患医疗、城市物业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矛盾纠纷的调解,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仲裁的衔接配合,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要组织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了解群众情绪,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综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优势,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要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常态化,防止矛盾累积影响社会稳定。

   四、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明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今年“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经验。进一步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不同重点对象法制教育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适应不同对象特点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特别是要在广大公务员中深入开展教育,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抓好“法律六进”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继续在西藏及其他藏区开展法律进藏区、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寺庙、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维护西藏和其他藏区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评估体系创新,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各部门和行业的联系沟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五、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努力把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继续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两所一庭”建设规划,加快中西部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步伐,第三、四批项目务必在明年上半年完成,第五批项目力争明年底全部建成。要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切实用好建设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要积极推进东部地区和城市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

   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基层是一个整体,基层建设必须整体推进。各地要着眼于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统筹推进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和单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处机构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设置。要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每个司法所要努力达到3人以上。要把好入口关,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各类基层单位特点和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基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大力加强业务建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全面活跃基层工作。要整合基层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能。

  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县(区)司法局,要切实履行管理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职能,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所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和支持各类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和单位切实做好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工作。要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精简机关,把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切实管好用好编制,确保专项编制主要用于加强基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的意识,把服务基层作为基本职责,设身处地为基层着想,满腔热情为基层服务,帮助基层解决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基层工作环境。

   六、着力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党的十七大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最近,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做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深刻理解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理解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坚持统筹协调,始终坚持依法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有序推进。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分工方案,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认真抓好由司法部牵头和协办的改革任务的落实。司法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深化、实化改革措施,认真做好改革工作。

   要在抓好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任务落实的同时,继续抓好2004年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司法部批复的改革方案。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抓好配套资金和各项政策的落实。对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握好出台的时机和条件。特别是对涉及干警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要认真调研论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监狱企业和干警职工队伍稳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出台司法鉴定实施程序规则,积极推进“三大类”之外其他鉴定事项的登记管理,研究建立完善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中央、省、市三级司法鉴定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活动,加强执业监管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试点以来,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好的效果,积累了经验。在认真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将在全国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部将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适时召开会议,出台相关意见,对在全国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做出部署。要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要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立法,为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依据。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三定”方案增设了法律援助工作司,明确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抓住机遇,努力推动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列入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不断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降低门槛,逐步扩大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加快制定《法律援助程序规定》和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要大力加强公证工作,依法推进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健全组织,理顺体制,完善公证执业考核准入机制,发展壮大公证队伍。依法拓展和规范公证业务领域,提高公证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加强司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法制基础。

   七、着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是关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继续深入学习周永康、孟建柱同志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牢把握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第一责任的意识,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政治培训制度,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对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干警,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媒体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追求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的倾向,坚决清除“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消极影响,牢牢掌握政法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要大力弘扬司法行政机关的光荣传统,大力表彰司法行政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激励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奋发有为。

   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能力。司法行政工作是专业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会越来越高。必须以更强烈的紧迫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执法执业能力建设,重点是提高教育改造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法诚信执业的能力。要大力加强培训,建立健全干警集中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每一名干部特别是新录用、新任职和转岗交流干部,每年都有一定时间的脱产培训。要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建立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长效机制,鼓励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岗位能手,争当行业标兵。要有计划地组织新录用干警以及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干警到基层一线工作,在实践中经受磨炼,在工作中增长本领。要大力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业问题,抓住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行为规范,防止执法上的随意性,克服服务上的不规范。

   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公正、廉洁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底线,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追求,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要加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不同职业特点,分别制定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道德约束,严肃职业纪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在执法执业中主持正义、维护公平。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同志,务必严格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真正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

   认真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在全系统开展一次集中自查和督查活动,并进行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真心关爱司法行政干警。广大司法行政干警长期战斗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工作十分辛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从政治上关心干警,精神上鼓舞干警,工作上爱护干警,生活上体恤干警,为他们成长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干警的积极性。要千方百计地帮助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于因公牺牲、负伤以及生活困难的干警家庭,要给予格外的照顾。要切实关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依法执业创造条件。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是明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按照中组部、司法部党组《通知》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使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按党章要求全部接转,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把广大律师团结在党的旗帜下。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司法部《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扩大政务公开、狱

(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防止和减少腐败。要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人民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查处,坚决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同志们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有最强烈的忧患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理论,也要学习现代经济知识、金融知识等;要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要狠抓落实,重点抓好联合出台各项政策的落实,勤汇报、常沟通、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落实好司法部和有关部委联合出台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监狱劳教基本支出经费标准、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司法所建设国债项目资金等政策;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工作方案,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完成时限,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重视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司法部部长 吴爱英

                                         中国监狱学2009年第一期

 

 

  • 这是吴爱英同志2008年12月19日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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