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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狱史
安徽监狱工作六十年巡礼(上)
发布日期:2016-8-10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5109   收藏(0)

安徽监狱工作六十年巡礼(上)

    当伟大的祖国喜迎华诞60周年之际,安徽监狱工作伴随着祖国走过了60年的岁月。60年安徽监狱工作的发展历程艰难而曲折、神圣而光荣,它是新中国监狱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安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同步发展、携手共进的奋斗史。今天,当我们深情回眸这段历程,重新审视这段历程,并为我们曾拥有这段光辉的经历而骄傲时,一条贯穿始终、凝聚人心、历尽风雨而愈加坚定的巨大精神力量主线更加清晰,更加熠熠生辉,那就是—责任。

                                     历史回溯

   随着近代刑罚思想开始萌芽,清政府从1906年起,在全国各地设置了一批改良型的“模范监狱”、“习艺所”。安徽省的“习艺所”安庆监狱(即省城罪犯习艺所)即成立于那时,专门收押安庐和滁属16区的罪犯。1910年,安徽省的“模范监狱”芜湖监狱成立。在国民党统治期间,截至1938年,安徽省已有反省院,第一、二、三监狱和57个县建看守所,均由法院管辖。这期间,国民党政府对监狱制度和监狱建设作了一些改良。直到全国解放,安徽全境解放,安庆监狱、芜湖监狱、阜阳监狱、凤阳监狱全部由新政权所属的安徽省公安和法院接管,各监狱开始执行新中国的人民法律,腹行新的历史使命。

   改造罪犯是随新中国诞生的一项造福当代、功被远世、意义深远的人类自身改造运动,是一项饮誉海内外、极富中国特色的司法实践。60年来,新中国监狱工作创造了一系列世界刑罚史上的辉煌和奇迹,成功地改造了数以万计的伪满战犯、国民党战犯、日本战犯,包括清朝末代皇帝以及一大批旧社会渣滓、社会刑事犯罪分子,为巩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保卫人民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成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省各级监狱机关累计收押改造各类罪犯60余万名,为维护安徽社会稳定、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初创艰辛

   我省监狱的收押改造工作与全国同步进行。1950年6月,皖北法院接受了国民党遗留下来的监狱和看守所。1951年初,监狱移交公安机关管理。收监人数随着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深人呈逐年上升趋势。1950年全省监狱押犯9182人,1952年底为40255人,1953年为67195人。1954年猛增到104321人,

其中绝大多数为反革命分子。

   在收押罪犯数猛增的情况下,我省作出两项重大决定:一是将一大批南下的部队千部转业到监狱从事改造罪犯工作;二是在全省各地、市、县建立劳改队,组织罪犯开展生产劳动。至1952年8月,全省已建押犯点441个,大多通过各种生产劳动实行自给。同时根据中央“对判刑五年以上的罪犯实行集中关押”的要求,开始若干大型劳改农场工作基地建设。我省在建立普济好农场、华东治淮劳改总队后,省委决定开挖兆河,开发白湖,创办特大型劳改农场。白湖农场的创业者从四面八方聚集到白湖,凭着5只木船,1只机帆船,2匹马和12辆破旧的自行车开始了围湖造田的浩大工程(《当代中国监狱概览地方卷》)。创业者们露营野炊,借宿民房,有的干部和犯人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从1954年到1956年将白湖水引人巢湖,完成土方379.37万方,直到1964年全面完成了白湖东西大好围筑任务,终于把沉睡千年的白湖开发成万顷良田,更形成了一个至今在全国都屈指可数的可供2万名罪犯改造的大型农场和改造基地。

   建国初期建立的劳改摊子点多面广、管理层次不一,给改造工作和组织罪犯劳动都带来了诸多不便,特别是对罪犯的劳动管理难度大,有时民警需付出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1952年6月,全国第一次劳改工作会议在总结一年多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后,明确了改造罪犯工作方针:即“政治改造与劳动改造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1964年全国“六劳”会议召开,强调劳改单位必须集中统一领导,收押罪犯的目的是惩罚与改造。劳改场所经过调整,逐步由小到大、由分散到集中。我省的监狱经过数次调整,1952年收缩到150个,1954年2月只剩下63个,1958年大跃进又猛增到198个,1962年压缩到54个。直至1964年,根据省委决定,将公安厅、建筑厅、煤炭厅、冶金厅、农业厅、商业厅、机械厅管理的劳改队全部划归公安监狱部门管理。文革前,我省共有劳改单位29个,其中工业单位17个、工程队2个。押犯最高峰为1959年,共承担19万在押犯的改造任务。

   如何改造罪犯,让绝大多数罪犯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新生政权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新人?监狱工作先驱者们为此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他们在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的同时,逐步探索对罪犯的管理教育方式。从1951年初开始,对罪犯实行分押分管制度,按照罪犯的性别、年龄、案情、犯罪性质、刑期长短等情况,分别将他们关押于不同的监狱单位,在监狱单位内部,又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将罪犯分别类型编队。1952年提出“对犯人的管理要加以区别,一般对政治犯从严,对刑事犯从宽”,制定了《犯人守则》即“十不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出台,依据这个条例,省委政法委批准实施《安徽劳改犯人守则》,共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劳动守则、学习守则、生活守则、卫生守则、通讯守则。这些守则既有严格管理的要求,又体现人文关怀的理念,并把“争取重新做人”作为罪犯改造的目标。1956年对罪犯试行分级管理,分严格的、一般的、从宽的三种类型,并对其管理和改造作了详细规定。

   为了加强犯人集体内部管理,监狱新建之初就对如何建立罪犯改造自治组织进行了探索。1950年实行“连保连坐”,1954年推行“两夹一”制度,1957年建立“互监小组”制度,直至1972年制定了“四固定、五不拆”的管理制度(即互监小组的劳动岗位固定、睡觉铺位固定、学习座位固定、队列号位固定。劳动不拆、睡觉不拆、学习不拆、娱乐不拆、开会不拆)。在实行分押分管的过程中,1959年省监狱局明确要求:对过失犯罪、失职、读职、车祸、伤害的犯罪与反革命犯罪要有区别,通讯接见要放宽,并对原是区以上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统战对象、女犯、少数民族犯实施宽管措施。对抗拒改造的罪犯集中关押,实施严管。由于分押管理制度严谨,措施得当,有力保障了改造秩序的稳定。

   建国初期,监狱单位的改造与反改造斗争形势十分严峻,破坏生产工具、破坏监管秩序,甚至暴狱、凶杀民普事件时有发生。仅1953年发生狱内案件1329起,多数被破获。为确保监狱场所稳定,我省各监狱单位坚持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并配备专职狱侦千部,设立狱侦小组,开展狱情收集、侦破工作,狱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仅1951年至1959年,共坦白检举逃亡漏网的反革命分子15270人,经公安机关核实、侦破,抓捕一大批罪犯,缴获大量武器、弹药和黄金、鸦片等。

   为有效打击极少数,促使绝大多数罪犯刑满释放后不再重新犯罪,成为社会主义的拥护者、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从1951年开始,我省各监狱单位每年都要以《惩治反革命条例))为重点,以“三评九复”活动为主题,以认罪服法教育为重点,在罪犯中开展冬季整训活动。一般根据年度形势的需要安排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教育方法上采取集体教育与分类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随着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到来,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方式、内容开始转变,主要围绕国家的安全稳定和监狱的秩序稳定来进行。从1960年开始直至“文革”,根据全国第六次劳改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七次政法会议精神,全省各监狱单位认真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正确处理生产劳动与改造工作的关系,持续在狱内开展“反逃跑、反造谣破坏、反偷窃、反消极怠工、反违犯监规制度”的五反活动,进行“认罪关、劳动关、改造决心关”三关教育,要求罪犯算好认罪账、危害社会账、改造期间犯新罪账,加强对罪犯的正面教育。

   劳动改造罪犯,是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一大创举,也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改造罪犯的最大亮点。这一做法不仅让罪犯自身受益,而且使监狱在改造罪犯的同时,通过组织罪犯劳动积累经济财富,以减轻国家特殊时期的经济负担。在此方面,安徽监狱从农业起    步,围湖开山、垦荒造田,先后开垦了普济好农场、上张好农场、杨阉农场、洪泽湖农场、城西湖农场、

   大柳巷农场、白湖农场、场山果园场、黄山茶林场等一大批劳改农场。然后根据重刑犯改造的需要,逐步建立了一些工业生产项目,如橡胶、建筑材料、机械、化工、煤炭生产和水利建设等,成立劳改支队(监狱)。这些劳改农场和工厂为社会主义建设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从1951年到1965年,全省犯人先后参与或承包了5省26个市、县的45个水利建设工程。华东治淮劳改总队一马当先,先后有6.8万名犯人参与治理淮河,我省的梅山水库、董铺水库、响洪甸水库、磨子潭水库等主要是通过罪犯劳动建成。无为大堤、淮北大堤等工程也都有罪犯的身影。今天仍享誉全国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的前身也是劳改企业(《安徽省劳改工作专业志)}),许多犯人在这里通过劳动改造,学习和发挥一技之长,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这些技术犯人在生活补贴、减刑、假释和日常管理方面普遍受到宽松的政策对待。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与又犯罪处理,是我国一贯坚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基本精神是: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让表现好的犯人通过法定减刑提前释放回家,让有重病的犯人保外就医,使狱内重新犯罪者得到严厉惩处。1959年9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省委领导按照法定程序,决定由省监狱局组织特释罪犯7281人,其中293名为战犯。1975年,各监狱单位宽大释放、转业安置留场(厂)就业的此类人员达769人,到1982年,再次宽大释放或转业3523人。特释、宽释及安置就业等做法在罪犯中引起强烈反响,标志着我国罪犯改造政策已经在实践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标志着国家政权的日益,巩固,标志着社会主义伟大祖国的繁荣和富强。

                                      沧桑岁月

   从1966年开始的十年浩劫期间,监狱单位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队伍管理等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1968年2月8日,国家公安部、计委、建委、财政部联合下文将监狱单位的生产计划经营预算下放给地方政府管理;2月16日,公安部又下文,今后监狱单位的设置、新建、接收、移交和撤销改由地方政府和省军区批准。已经积累并成功实践的劳改工作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遭到严重破坏。1967年1月19日,中央决定:“一切重要的粮食和物资仓库、监狱以及其他规定必须保护和监视的重要单位,都要立即派出军队,实行军事管制”,对所有监狱单位全面实行军管。监狱的命运如同中国法制的命运一样遭遇到坎坷。

   鉴于监狱单位的特殊性和特定的政治地位,针对已经在监狱单位管理上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很快,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又联合下文要求:1.任何群众组织不准以任何借口冲击监狱和劳改单位,不准和犯人联合。2.监狱和劳改单位目前坚持正面教育,不搞“四大”;3.在押劳改犯,只能规规矩矩地服从监管改造,不许乱说乱动,违者严厉制裁。同时对罪犯改造的政策进行了修订,对5年以下徒刑的予以释放、监外执行、交群众专政监督,对表现不好的罪犯留场就业(继续改造)。这从一定程度上使监狱避免了遭到全面破坏和摧毁的命运。

   沧桑岁月中,安徽监狱工作同样难逃厄运。已经基本形成规模、布局合理的24个监狱劳改队大多被移交给兵团、军垦、农垦单位管理。保留下来的,只有白湖农场西大好、巢湖铸造厂、安庆二监、宿县三监、合肥棉织厂、安庆轮窑厂、蚌埠橡胶厂、合肥砖瓦厂、阜阳通用机械厂等11个单位。期间下放监狱民警371人,转成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干部4775人(摘自((安徽劳改工作专业志)))。对罪犯以背诵语录代替教育,以大批判代替改造,以惩罚代替管理,监狱法治受到严重破坏。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我省监狱民普坚持党的领导,坚守岗位不动摇,监狱始终保持稳定.1967年8月14日,周总理对白湖文化大革命作出指示:劳改农场要实行军管,停止“四大”,进行正面教育。为落实总理指示,我省监狱管理以严管和保持高压态势为主,狱侦工作始终没有放松,破获了一些重大狱内案件。教育改造以正面教育为主,辅助一些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偶尔举行一些技术比赛活动等。经过强有力的工作,在动乱最严重时期,安徽监狱劳改队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劳动改造成效显著,我省第一部“江淮牌”汽车在这期间由巢湖汽车配件厂(江淮汽车制造厂)试制成功。监狱经济发展基本上做到自给自足,减轻了国家负担。

    以1970年年底第十五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周恩来总理提出“要恢复、整顿劳改农场、工厂,坚持执行改造第一”的方针为标志,安徽监狱工作和全国监狱工作一样,步人整顿恢复期。1972年第七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后,我省加快了整顿步伐,着重做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整合规范监狱单位建制。从1971年10月开始,省局陆续将分散在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的3300名罪犯收回,恢复劳改工作干部培训班。同一年,白湖修配厂柴油机车间与合肥二轮窑厂合并,并改名为合肥柴油机厂,此后白湖农场又独立出白湖化肥厂、白湖阀门厂等。二是恢复执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制度。1973年6月,第十二次全省劳改工作会议认真贯彻毛主席、周总理关于废除法西斯式审查方式的批示精神,确定全省监狱民普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不准打骂体罚、不准摧残虐待、不准扣囚粮、不准乱用戒具、不准随便关小号、不准侮辱人格、不准纵容犯人整犯人、不准压制犯人投诉),重申了教育改造罪犯必须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三是加强民替队伍教育整顿。提出加强监管工作必须划清四个界限,要求在管理罪犯方法上坚持政策攻心,以理服人,不准体罚、虐待、打骂犯人。同时从1970年到1972年,从复员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和下放知青中吸收监狱民替550人。四是稳定生产、发展生产。这一特定时期的安徽劳改生产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白湖东大好汛期蓄洪后迅速得到了恢复,阜阳通用机械厂Y4232C剃齿机试制成功,填补了我省机械制造行业一项空白。五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县团以上的党政军特人员的通知))精神。从1975年至1982年,对白湖农场等集中关押的4292名原国民党党政军特人员全部释放、转业。到1979年底,为就业人员摘帽子10200人,就业人员转工、转农3000余人。

   我省的监狱工作在“文革”动乱年代总体上保持了稳定的局面,这无疑是当时省局领导层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超的指挥协调能力的体现,是全体监狱民警格尽职守、团结奋斗、默默奉献的结果。

                                   改革春天

   1982年2月,我省召开第十五次全省劳改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全国“八劳”会议精神,提出新时期安徽监狱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在这期间,我省开展了大规模的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其中犯人和就业人员复查平反了1136人,干鳌职工复查平反了865人,右派改正592人,为就业人员摘帽子10200人,清理老弱病残犯925人,无期犯人减刑598人。

   1984年“严打”后,我省监狱的押犯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普通刑事犯急剧增加,反革命犯比例微小,总数上升很快。同时,监狱民警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1982年至1985年,针对一大批老干部陆续退下岗位,新招民替790人,以工代干人员转干1522人,民警总数7869人,其中年龄35岁以上3509人,占44.6%, 35岁以下的4360人,占55.4%,文化程度多数为初中以下。此外,还有10300名工人。

   1983年,劳改劳教工作又由公安部门移交司法部门管理.面对如此形势,当时的安徽监狱战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监狱收押容盆,确保罪犯“收得下、管得住、不逃跑”。1980年在合肥西郊建立省少年犯管教所,1983年又接收九成阪农场,还在全省7个地市办起27个“两劳”单位(后因捕犯不多,多数相继停办或撤销,只有阜阳、合肥、滁州各保留1个至今)。对“严打”中陆续判刑的7万多名犯人予以收押改造,并随全国统一行动,对罪行重、刑期长、不服改造的数百名罪犯调送新疆继续改造。

   二是全面整顿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1985年5月,在全省劳改劳教政治工作会议上出台了《加强政治工作的若干规定》(即政治工作40条)。提出:“在新的时期,政治工作仍然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强调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加强党对政治工作的领导”,对新时期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作了具体规定。监狱单位的基层基础建设和干部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步入正常化。在体制上、编制上,省编办下文正式核定劳改劳教单位(包括省局机关)民替配备比例和核编数,按押犯数的18%配备核编干部,将“安徽省白湖农场”改名为“安徽省白湖劳改工作管理分局”、“九成阪农场”改名为“安徽省九成劳改工作管理分局”.升格白湖阀门厂、省少年犯管教所为正团级,成立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劳改工作研究所等.同时在省局成立职教科,起草了培训规划,开始了大规模民替培训工作。劳改工作干部学校正式纳人中专招生计划,基本形成了以干校为中心的两级培训网络。至1989年,有2830人参加了文化补课,有550人参加了初级技术补课,有人参加了学历培训,有3107人参加了岗位培训,干校中专毕业生700人。干部的文化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趋向合理,基本适应了当时工作的需要。

   三是开办特殊学校。根据全国“八劳”会议精神,我省加快了办特殊学校的步伐,各监狱单位都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三课”教育计划,确定教学内容,明确办学目的,因陋就简地解决教学设施、场地和必要师资力量,形成和统一了对罪犯教育改造的管理机制、管理形式和管理内容,收效明显。1985年10月,省局在白湖阀门厂召开经验交流会,提出“不等不靠,加快办校步伐,把办特殊学校作为劳改工作一项重大改革,力争三年内全面办成特殊学校”的工作目标。到1989年底,有24个单位正式挂牌成立各种类型的职业技术和文化学校,罪犯政治法律、文化、技术教育人学率分别达到99%,80%, 83%, 509名犯人获4级工以上等级证书,526人获得各类函授大专和高等自学考试合格证书,人获得初级合格证书,9694人脱盲。“三课”教育成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手段和重要载体。

   四是探索新的管理和教育罪犯方式。深化“三分”工作,对罪犯进行分类,集中编队,实行分押、分管,并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其中,抗改罪犯分类关押纯度达到80%以上,对他们进行深研究、细教育,同时与武装看押部队加强合作,发挥震慑威力。整顿内看守建制,建立了《内看守制度》,恢复加强狱侦工作,做到大案必破,有案必结。加强生活卫生管理,把“饭吃饱、觉睡好、不打骂、让洗澡、有医疗、有劳保、秩序好、不逃跑”八件事落到实处。监房拥挤问题得到改善,人均达到了4.5平方米。大力开展社会帮教活动,请进来、走出去,实施“三个延伸”(向前、向后、向外)。1980年省局发文提出“动用社会力量参与罪犯教育,可组织罪犯到社会上参观,请人做报告,有重点地动员家属规劝”。为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和方便亲属对罪犯进行规劝帮教,对改造表现好的罪犯尝试实行准假探亲奖励制度.1985年省局又发文指出:“管教工作的改革,必须针对犯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变“封闭式”为“开放式”。据统计,这期间,先后有313个帮教送暖代表团到各监狱单位巡回帮教,57个文艺团体到监狱场所为罪犯演出,112名刑满释放人员作现身说法报告。韩美林、曲啸、杨在葆、朱明瑛、郑绪岚、宋祖芬、王立平等各界社会名流和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到监狱场所进行帮教。仅1987年至1990年,全省劳改单位邀请有关人士来监做报告1779人次,签订帮教合同5000份。监狱单位也积极组织表现好的犯人外出参观接受教育,组织了“走向新岸”汇报演讲队和文艺队向社会汇报,推动了社会化教育,促进了罪犯的改造。这一时期,改造场所的内部教育形式非常活泼、生动,各单位纷纷自编自演教育类文艺节目,图书室、阅览室、黑板报、新生小报也普遍建立起来。省局《新生报》复刊并更名为《安徽新岸报))o

   五是改革创新,推进监狱工作全面发展。第十五次全省劳改工作会议和全省劳改劳教政治工作会议之后,各项改革措施全面铺开。1984年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劳改劳教单位改造生产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随着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我们劳改劳教单位,企业素质差,管理水平低,应变能力不强,“两劳”人员大批增长,人头费国家不可能长期包下来,如不靠自己的力量,不靠政策,不靠科学技术,不富起来,就难以担负起我们的改造工作任务,这就是劳改劳教单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势在必行,改革不怕失败,但不允许不改革,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这就是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文件就完善责任制的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大锅饭、铁饭碗”,打破平均主义问题,奖金发放办法,企业内部改造生产经济责任制形式,积极推选内部计件制、工资浮动制,制止罪犯脱逃的奖惩制,贯彻国务院《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扩大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的自主权,加强领导等12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从而全面吹响了改革的号角,激励基层各单位增强改革的紧迫性。省局以这个文件为总纲,注重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深人推进改革,推出了许多改革创新手段。企业经过整顿,发展效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提升。这期间,各监狱单位还普遍实行了《犯人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双百分考核制,“以分计奖,依法减刑”,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国进人了全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伟大的时代推动着伟大的事业,监狱工作在初步建立起较完备的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三大手段体系的基础上,迎来了依法治监的新时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安徽监狱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安徽监狱全面发展,一个个闪烁着江淮儿女创造智慧的监狱工作创新实践载人到安徽监狱发展的光辉史册。

   —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趟出新路。按照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总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监区)》创建的实施办法。在经费条件较困难的情况下,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单位先期创建。1997年巢湖监狱以973分通过部级现代化监狱验收,继而庐江监狱也建成部级现代化监狱。蜀山监狱、未管所、铜陵监狱、女子监狱分别通过省级现代化监狱验收。有7个大型农业监区创建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在创建实践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必须结合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安徽监狱工作实际,必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这样,创建才真正有效,依法治监、文明管理才有依托,正确执行刑事政策、科学地教育改造罪犯才能得到保障。我省的创建实践也探索出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的新路子。

   —标准化分监区建设成效显著。从1998年开始,省局在充分调研和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三个规范、两个准则”(即:《分监区警察执法规范》、《三大现场管理规范》、《四室管理规范》、《分监区警察工作日准则》、《罪犯改造行为日准则}))为主体的分监区建设规范。2000年正式全面推行标准化分监区建设,通过“推标”,从分监区软件和硬件上努力达到四个方面的统一:民普工作规范统一、四室管理规范统一、三大现场管理统一、内勤台账资料统一,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到2004年底,全省328个分监区基本达标.通过“推标”工作,我省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的基础得到全面的夯实,也为探索监狱基层分监区基础建设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狱务公开助推监狱执法文明规范。让社会、罪犯、罪犯亲属参与执法环节的监督,监狱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罪犯人权保障得到加强,刑罚执行质量得到提高。从2000年开始,我省监狱机关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制度,狱务公开内容在各类媒体公布,给新人监罪犯亲属寄发《致服刑人员亲属一封狱务公开信》,向社会征求意见函近7000份,发放狱务公开资料6万多份。为了使监狱执法工作能始终置于阳光之下,省局和各监狱都采取了许多保障措施,如在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329名,组织他们不定期进监开展执法检查等。狱务公开的推行,使罪犯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罪犯基本都能享受到刑事、行政奖励政策的话语权。罪犯亲属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对监狱公正执法、阳光执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一措施推进了监狱的管理文明化和执法规范化。

   —课堂化教学和罪犯技能培训结出硕果。我省广大监狱民警时刻不忘“改造人”的神圣使命,坚持办好“特殊学校”不动摇,坚持抓“三课”教育不放松。据不完全统计,从1986年至2006年,全省监狱共办各类文化教育班5579个,参加学习的罪犯达到11.7万人次,3.5万人获得初中文化毕业证书。通过电教和技术讲座,罪犯劳动技能得到提高。办各类技术培训班4941个,参加技术学习25.2万人次,有10.9万人获得劳动部认证的技术等级证书。为适应罪犯现实劳动改造和出监后凭技谋生的需要,1996年12月,省局党委决定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罪犯技术培训中心,为解决罪犯集中技能培训难问题创出一条成功之路。2002年起,在全省监狱集中开展重点罪犯挂牌攻坚战,全省挂牌300名,其中省级名。2003年召开重点罪犯改造教育经验交流会,有效地转化了一大批反改造尖子,打击了罪犯违纪行为,维护了监管秩序的稳定。

   一依法科学管理促进狱内持续稳定。在总结多年来科学文明管理经验和防逃、打击狱内重新犯罪的经验基础上,1995年省局决策,在全省各监狱成立监管大队,并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管大队工作若干规定》,使监管与狱政管理实行有效分离,强化了监管职能。1999年4月,省局成立防暴指挥中心,全省建立防暴联动机制,并不断加强防暴应急演练。2000年推行重点人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重点罪犯管理教育的暂行规定》,对重点罪犯按A, B, C三类实行分层管理。2001年开始与武警部队联合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的“三共”活动,巩固了外警内管机制。2002年,省局结合司法部加强监狱安全的有关规定,作出重大决策:所有监狱禁止一切罪犯狱外劳动,禁止一切罪犯夜晚外宿留守,两大农业单位小单位、小伙房犯人全部撤出,所留岗位由工人担当。同时加快生产结构调整,促进罪犯劳动从室外到室内、从农业到工业的大转移。

   经过艰苦努力,全省监狱管理水平和罪犯改造质量全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自1986年以来,全省监狱系统罪犯脱逃率呈逐年下降趋势,1998年脱逃9名,1999年6名,200(,年4名。1999年全省防脱逃工作受到司法部通报表彰。自2005年开始,连续4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案件发生。2008年防逃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未完待续)

 

☆作者程传水系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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