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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关押
对如何解决分押后“深度感染”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7-3-31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045   收藏(0)
摘要:以犯罪性质为划分标准,将同类罪犯集中关押后,他们容易“同病相怜”,相互之间戒备心理相对减弱,便于交流,扩散犯罪经验,传习犯罪手段。他们同恶相济,又会产生较强的感染力,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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