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用户登录 | 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QQ:613116699           邮箱:613116699@qq.com
领导讲话
当前监狱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在中国监狱学会会员培训班上的讲课提纲
发布日期:2017-12-29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880   收藏(0)

根据中国监狱学会会员培训班的安排,我就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向大家作些简要介绍,目的是便于大家全面了解情况、把握形势、明确任务,推动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今天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近年来监狱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二是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三是2008年监狱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近年来监狱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监狱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监狱工作高度重视。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中发「2004]21号),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函[2003]15号)、《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研究解决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

要》(国阅「2006]40号)和《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函「2007]111号)等重要文件。短短几年时间,就出台了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件,力度之大,在监狱工作历史上是少有的。特别是国阅[2006]40号文件,出台了减免监狱项目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监狱信息化建设、监狱布局调整建设专项资金、监狱生产管理立法、调整监狱经费支出标准、监狱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落实专项核销监狱企业难以偿还的政策性贷款政策、为监狱企业一次性注人部分资本金等八项重要政策,为我们推进监狱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促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意义。近年来,温家宝、罗干、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监狱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监狱工作指明了方向。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监狱工作,把监狱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监狱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吴爱英部长、陈训秋副部长亲自组织调研,专门听取汇报,多次召开部党组会和部长办公会,认真研究解决。还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部署监狱工作。五年来,监狱系统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以改革发展为主线,狠抓安全稳定、规范执法行为、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推进布局调整、加强监狱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程,推动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监狱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转折,步人了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大政方针进一步明确。标志之一体现在2007年3月召开的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如果按顺序排,我们称这次会议为第十次全国监狱工作会议。会议全面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对涌现出来的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监狱人民警察进行了表彰。出席会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历次会议最多的一次。会议确定了两大目标:2008年全面推开监狱体制改革,2010年基本完成监狱布局调整任务。出台了八个重要政策性文件。周永康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做了重要讲话。这是一个历史性的会议,为监狱工作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监狱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这句定性的话是周永康在听取司法部党组工作汇报时对监狱工作特别是安全稳定工作给予的肯定。既反映了实际,也肯定了我们的成绩。近年来,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稳定至上,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建机制、抓“三防”、抓演练、治隐患、控高危、促“三共”等一系列措施,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加强安全大检查,在2007年司法部组织的全面检查中,查出573处重大隐患,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督促落实,有力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在押犯数量持续增加、构成日益复杂的严峻形势下,五年来,主要安全指标连创历史最好水平。狱内发案由117起减少到28起,罪犯脱逃72人减少到15人,罪犯工伤死亡由93人减少到39人,未发生重大疫情。148所监狱连续10年零脱逃,550所监狱连续3年零脱逃。2007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西藏、青海和宁夏等20个省(区、市)实现了“零脱逃”,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西藏、陕西和青海等18个省(区、市)没有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检验我们履行职责的一个基本标准。  

(三)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标基本实现。这是国务院111号文件的一个表述。根据国函[[2003]巧号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确定的“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目标,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先后分两批在十四个省(区、市)开展了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监狱局进一步加强对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面上的指导,认真研究、一一梳理并逐个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加大协调力度,认真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各项政策, 向国务院上报解决监狱体制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建议,形成了国务院40号纪要。认真落实纪要中提出的各项配套政策,包括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财行〔2007]28号),新颁标准和监狱人民警察政策性津(补)贴政策执行到位后,每年财政拨款增加58亿元;完成了监狱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经国务院批准,98户监狱企业列人了政策性破产计划,预计可化解历史债务91亿元。目前,已有16户破产终结,化解了17.7亿元历史债务;出台了专项核销监狱企业政策性贷款的政策性文件,将206个政策性贷款项目纳人处置范围,预计可化解监狱企业债务40.15亿元。经过几年努力,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得到更好发挥,监狱安全稳定得到较好维护,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试点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认真总结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国务院报送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一报告作出重要批示。2007年11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在全国全面推开监狱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四)监狱布局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监狱面貌焕然一新。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短短的六年中,监狱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在政策层面上,出台了国务院40号纪要以及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部关于深化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若干意见》。最近,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2008-2010年全国监狱布局调整确定重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其次,批复了各地监狱布局调整方案,对先后确定的两批13个重点省份,中央投资予以重点支持。第三,研究解决了监狱布局调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成出台《财政部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减免了三项政府性基金和六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节省15-20%的建设支出。到2007年底,全国监狱布局调整累计完成投资170亿元,完成287所监狱的建设任务(其中:新建20所,迁建40所,改扩建150所,撤销77所),完成布局调整任务的一半以上,监狱关押能力从120万人增加到150万人。

 (五)监狱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我部提出了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为此,国务院下发了40号纪要,明确提出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效果。从政策层面看,第一,制定了《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第二,召开了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对信息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第三,组织编制并发布了罪犯信息编码标准和罪犯数据交换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司法行业标准和代号。第四,正在编制《全国监狱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五,研发全国监狱罪犯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从推进情况看,落实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进展顺

利,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六)监狱管理和刑罚执行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狱管理的法制建设,陆续下发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关于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法的规定》、《关于解决服刑人员超时劳动问题的规定》、《关于严禁乱收费的规定》、《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认真落实中政委的要求,连续三年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积极参与中央综治办组织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

动。三是开展强化管理和重点整顿等活动。整顿劳务加工现场,加强外协人员出人监区管理,严查和防范手机进人监区,加强对职务犯、法轮功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首要分子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罪犯的管理。四是深入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五年来,有46所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通过了验收,2007年底,又完成了对22所监狱的考核验收工作。今年4月11日,司法部批准授予其中的19所监狱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至此,全国已有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11所。五是推行狱务公开,不断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开展上述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提升了监狱的安全系数。

 (七)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五年来,监狱系统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罪犯改造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2003年6月,司法部下发《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今年又出台《教育改造罪犯纲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造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和社会性,切实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二是改革创新教育改造方法。不断拓展教育改造内容,广泛开展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建立服刑指导中心,正在建立教育改造标准库、专家库和案例库,促进教育工作社会化。三是加强对“法轮功”罪犯、危安犯等重点罪犯的管控和教育转化工作。法轮功罪犯转化率达70%以上,罪犯改好率保持在90%以上。四是进一步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有3568名监狱人民警察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监狱普遍开展对罪犯的心理测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8%以上。五是加强劳动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改造在矫正罪犯恶习、培养劳动习惯、培训劳动技能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适宜罪犯劳动改造的生产项目,科学合理地组织罪犯劳动,进一步提高劳动改造有效性。目前,全系统已有罪犯劳动改造岗位110万个,五年来弥补监狱经费232亿元。

 (八)监狱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监狱法实施条例》已于2007年11月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报送国务院,等待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批,有望近期出台。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组织修订《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起草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监狱生产管理办法》等规章。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监狱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情况。

 1994年《监狱法》通过后,我们即着手起草《监狱法》实施细则性的行政法规,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提上议事日程。近年来、尤其是三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调研和协调等工作力度,认真吸收近年来监狱改革发展的政策性成果以及监管改造工作积累的经验,起草了《监狱法实施条例》,日前已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上报国务院,等待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批。

 《监狱法实施条例》共七章69条(《监狱法》是七章78条),重点围绕教育改造、监狱经费保障、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罪犯劳动改造工作等重大问题,在提炼实践经验、吸收已有政策措施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监狱法》做了新的补充、调整、细化和完善工作。它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提高监狱保障程度,规范监狱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1.关于监狱管理体制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监狱管理体制及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管理机关的职责,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狱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狱工作。”(第二条)

 2.关于监狱经费保障和监狱资产管理

 ①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发〔2004)21号)和国务院“国函[[2003]15号”文件要求,监狱体制改革基本目标是“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2003年财政部、司法部以财行〔2003)11号文件制定下发了《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作为财政部门对监狱核拨所需基本支出经费的最低参照标准。据此,为细化((监狱法》有关国家保障监狱所需经费的规定,依据《监狱法》和监狱工作需要,明确提出“监狱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纳人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五条第一款),这是一个重大突破。

 ②根据国函(2003)15号文件关于加强监狱国有资产及生产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要求,考虑到监狱资产的性质及功能,明确了“监狱经费和监狱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五条第三款)

 3.关于监狱设立、建设及分类

 ①根据2002年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的《监狱建设标准》(建标(2002)258号),增加了监狱分类和押犯规模控制的内容:“监狱根据分押分管需要,分为男犯监狱、女犯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一所监狱关押的罪犯,一般为1000至5000人。”(第八条)

 ②增加了监狱戒备等级等方面的内容:“针对不同的关押对象,监狱的戒备程度等级分为高度戒备、中度戒备、低度戒备三个等级。不同戒备等级监狱的关押对象及具体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不同戒备等级监狱的基本建设、狱政设施、警戒设施、技术装备等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③根据监狱规模和监管改造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狱可以设立的工作机构种类及其职责,规定:“监狱根据监管改造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履行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罪犯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生活卫生管理等监狱工作职责。”(第九条第一款)

 还明确了设置监区的依据及其功能,规定:“监狱根据押犯规模或者分押分管的需要,可以下设若干监区或者设置承担专项职能的监区。”(第九条第二款)

 4.关于罪犯劳动改造工作

 根据《监狱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中对监狱处理罪犯劳动伤残、死亡的现行做法和面临的问题,在条例中对这两方面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罪犯在劳动改造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医疗处置和补偿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第六十三条)

 (九)监狱宣传、调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得到加强。一是注重内外有别,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对内、对外宣传,进一步扩大监狱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形象。特别是2006年,为了检验大练兵活动的成果,各地广泛开展了以阅警为主要内容的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辽宁、江苏等地的省委书记、省长均亲自出席阅警仪式。为进一步扩大监狱工作的社会影响,2007年,司法部决定将今后每年的12月29日,即监狱法颁布日,作为《监狱法》宣传活动日。司法部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12.29"《监狱法》宣传活动日活动。12月28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12.29"《监狱法》宣传活动日活动。配合北京主场宣传活动,各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二是建立监狱舆情监督机制。从2005年开始,我们组织专门力量,收集各种媒体上关于监狱工作的报道,了解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反应和评价,及时引导舆论,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三是深人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监狱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深人基层,在调查研究中进一步取得发言权,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四是积极配合国际政治斗争和外交斗争。监狱系统多次配合处理个案,为中央外宣小组、中央610办公室、外交部等部门提供了大量涉及特犯管理、人权斗争等方面的口径。五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五年来全系统共组织、接待外宾参观监狱1000余人次,组织100余次考察团到国外学习考察。通过上述活动,进一步开阔眼界,拓展了思路,加强了交流,增进了友谊。

(十)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司法部党组关于切实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决定,各地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一是深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二是开展素质教育、“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贯彻落实“六条禁令”,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三是在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系统新增编制近2万个,补充了一批新生力量,有效缓解了部分监狱一线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四是广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五年来,全系统共有11146个集体和95557人次被记功、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五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部监狱局连续举办监狱局长(政委)、监狱长(政委)培训班,各地也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五年来,全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41125期。监狱干警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很大改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警的比例已经达到85.3%,其中学习法律、监所管理、心理教育专业的干警比例达到43.4%。六是深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监狱工作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监狱人民警察拒腐防变能力明显提高,违法违纪率降到3.5%。以下。七是工人改革和管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监狱系统工人的困难和问题引起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得到解决,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人队伍基本保持稳定。广大干警倍守职责,无私奉献,为促进监狱改革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有83名监狱人民警察因公牺牲,1980人致伤致残。

 回顾这一时期监狱工作的发展历程,我们深深地感到,做好监狱工作,必须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监狱工作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明确监狱工作的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和工作重点,集中精力抓落实、抓督促、抓检查,推动监狱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保持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必须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必须坚持解放思想,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监狱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必须坚持依法治监,推动监狱法律制度建设,把监狱各项工作纳人法治化的轨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必须坚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

 二、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将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社会稳定形势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的状况,在一定时期内也难以根本改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没有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推动,更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周永康同志指出,“务必像重视经济工作一样重视稳定工作,把社会稳定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监狱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监狱工作的外部环境看: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没有改变,他们千方百计低毁我国监狱制度。周永康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党组汇报后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西方敌对势力利用监狱劳教攻击我国人权状况的势头加剧,保持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任务更加艰巨,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难度增大。如果我们工作稍有疏忽,就会为敌对势力制造口实。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的确立,对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今年我国将要举办举世瞩目的奥运会。这既对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又对监狱工作构成了新的挑战。

 从监狱工作的内部环境看,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监管压力日益加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利益冲突增多。与此同时,恐怖暴力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以及“法轮功”等邪教势力的犯罪活动猖撅。以达赖集团为首的“藏独”分子在国内不断策划暴力恐怖活动,在国外千方百计干扰奥运会圣火传递。以“东突解”、“东伊运”、“维人党”等为主要力量的境外“三股势力”正在加紧策划针对奥运会的恐怖袭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一直也没有停止各种干扰破坏活动。由监狱外向监狱内的渗透破坏活动进一步加剧,防袭击、防劫狱、破坏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仅今年一季度,新疆5所关押危安犯的监狱就发生多起渗透事件。

 各类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毒品犯罪增多。监狱押犯数量持续增加、押犯构成更为复杂。截止2007年第三季度,重刑犯632371人,比2003年增加51995人,增长8.9%;判刑二次以上的罪犯239802人,比2003年增加24428人,增长11.3%;女犯77769人,比2003年增加8310人,增长12%;未成年犯22424人,比2003年增加2432人,增长12.1%;老病残犯91923人,比2003年增加13239人,增长16.8%;精神病罪犯6845人,比2003年增加3307人,增长93.4%;外籍犯3339人,比2003年增加1889人,增长130.2%;艾滋病犯已突破2万,预计今后一个时期还会持续增长。

 相当一部分押犯具有明显的暴力和抗改造倾向,暴力倾向突出,制造突发性暴力事件的可能性大,在个别地区、个别省份更为突出。3月12日晚10;10左右,河北省保定监狱一名重刑犯,在夜班生产期间,伺机溜出车间,窜人监区车库,砸开门锁,驾驶基建施工用的8吨吊车,接连撞坏外管防暴门、AB监门及监狱办公区铁栅栏,强行冲监脱逃,沿公路逃窜约1公里后弃车逃匿。事发后,河北省监狱局会同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展开全力追捕,目前该犯已被抓获。4月11日,四川省川中监狱和贵州羊艾监狱各有一名罪犯脱逃。4月11日上午7时左右,福建龙岩监狱三大队两名罪犯趁打稀饭和送开水瓶之机,从监舍三楼下到一楼,进人民警值班室,将大队值班领导陈雄平大队长推进值班室内间,持凶器致使该民警头部、颈部、腰部受伤出血,昏迷倒地。后经及时救护,受袭民警目前已无生命危险。严峻的形势,给监管改造带来很多新的矛盾和更大的压力。

 二是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主要体现在:1.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相对于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要求来说,监狱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监狱法律制度的许多方面、许多内容还巫需补充、细化、完善。比如,罪犯权利保障、罪犯工伤补偿、劳动报酬、罪犯死亡处理等问题。2.狱政设施破旧、不达标,技术装备老化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一些监狱布局不合理,监舍、围墙、大门等基本监管设施陈旧,物防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有的监狱装备落后,警车、通讯工具严重老化,信息不畅通,安防实施严重不足。今年1月,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灾害,全国共有17个省份的监狱系统受灾,尤以湖南、贵州受灾最为严重。据统计,上述省份监狱系统中,有40多个监狱一度同时断水、断电、断交通,12个监狱一度中断通讯,监狱基础设施基础不牢的问题得到集中暴露。驻监武警看押兵力不足,目前仍有部分监狱没有武警执勤。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在武警兵力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为全国监狱64处看押目标增加了4539名兵力,目前仅23处目标的新增兵力落实到位;14处目标,原有武警看押,新增兵力未落实;27处目标,原无武警看押,新增兵力未落实。3.教育改造和监狱管理粗放的状况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根本改变。科学认识罪犯、系统矫正罪犯的能力有待提高;教育改造方法和手段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单位管理理念落后,手段粗放,方式陈旧,距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4.安全生产隐患还未根本消除。由于历史原因,一些监狱企业仍未从化工、煤炭、采石、石膏等高危行业退出;由于资金压力过大,有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投人不足;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生产现场管理不科学、不规范,没有完全做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从事生产等,安全生产隐患在一些单位还十分突出。比如,今年3月20日,贵州省安顺监狱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0名罪犯死亡、9名罪犯受伤。5.财政保障水平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监狱体制改革尚未推开的省份,还没有实现财政全额保障,通过监狱生产弥补监狱经费不足的压力还比较大。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全额保障仍是低标准,只能维持常规性的运转,特别是价格上涨以后,执法经费仍有缺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尚未建立。随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监狱企业破产等工作的推进,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一些警察、工人的利益,队伍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不容忽视。

 三是队伍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1.基层警力不足。“大机关,小基层”、头重脚轻的问题依然突出。截止2007年底,全国现有监狱人民警察编制302957个,实有警察285338人,监狱人民警察与押犯的比例为17.96%。监区以下一线警察146523人,占警察总数的51.35%,比上一年下降了0.33个百分点,远远低于75%的要求;湖南、安徽、河南、山东、甘肃、新疆、江苏、河北、云南、宁夏、重庆、海南、浙江、福建和广东等15个省份干警与押犯比例达不到18%的要求,其中广东仅为11.76%,为全国最低。警力配置不合理,导致干警加班加点成为常态,许多警察长期疲劳作战,不少同志精神焦虑,身心疲惫,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2.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干警对狱内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残酷性,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和敏锐感;有的干警缺乏敬业精神,责任心不强;有的干警执法和管理教育能力不强,水平不高,在罪犯管理上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3.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在监狱体制转轨、机制完善的过程中,极个别干警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走上了违纪犯罪的道路。近年来监狱系统发生的一些案件,涉及多层面的警察,有省监狱局局长、副局长,有狱政处长、监狱长,也有狱政科长、基层干警,令人触目惊心。出问题的虽然是极少数人,但影响恶劣。据统计,2002年至2006年,监狱系统共有285人受到刑事处罚。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2008年监狱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008年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为2010年完成监狱布局调整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监狱持续保持安全稳定,罪犯改造质量明显提高,监狱法制不断完备,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综合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建设覆盖全系统的监狱信息管理和指挥系统,构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2008年监狱工作的主要目标:

 —努力实现无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落实新增武警看押兵力。  

 —罪犯接受三课教育达到500课时,罪犯守法守规率达到80%以上,“F转化率稳定在70%.

 —建立健全罪犯疾病防控体系,加强对精神病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

 一一罪犯劳动改造岗位数量达到押犯数量的80%,取得职业技术证书的罪犯达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罪犯的70%以上。

 —关停并转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达标的监狱生产企业;撤销外役劳动点,将外役劳动点的罪犯全部转移到监内劳动。

 —杜绝体罚虐待罪犯案件,监狱警察违法违纪率控制在3%o以内。

 —新建监狱10所,迁建监狱15所,达标率达到100%;改扩建监狱41所,撤消监狱25所,全国总关押能力达到155万人。

 —监狱基本保障与监狱经费支出相适应,形成动态增长机制,在价格指数不变的情况下,全国监狱经费基本支出保障总量达到260亿元。

 —建立监狱安全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监管及执法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指挥有力、管理科学的目标。

 一一监狱警察与押犯比例低于18%标准的省份力争达标,监狱基层警力占本单位警察的比例达到75%.

 —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建立健全监狱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年底对省级监狱局落实上述指标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做好2008年的监狱工作,既要坚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善于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着力推进,重点突破,推动监狱工作跃升到新的水平。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把安全稳定作为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国大事多,喜事多,特别是将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举国上下瞩目关心。确保奥运会安全,监狱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全系统各级监狱机关一定要真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确保奥运会安全顺利进行为目标,统筹协调,超前谋划,及早部署,扎实细致地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今年是奥运年,我们的底线是不出事、不跑人,顺顺当当地把奥运会迎过去。在这个特殊时期是惹不起事的,否则上上下下不好交待。以往出点事可能不算什么,但奥运会期间出点小事也会成为大事。

 3月14日,在达赖集团一手策划、组织下,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市区进行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四川、青海、甘肃等藏区也出现少数人闹事事件。受上述事件影响,甘肃省甘南州合作监狱也发生一起数十名藏族罪犯拒绝劳动、围攻警察的事件。上述事件发生后,司法部高度重视,吴爱英部长、陈训秋副部长等部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司法部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派出三个工作组分赴青海、甘肃和四川涉藏地区进行指导和调研,下拨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在法制日报上加大宣传力度。目前,事态业已平息。随着奥运会的临近,不排除还会遭遇类似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关于做好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通知》03月27日下午,专门召开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分析当前监狱劳教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经部领导批准,司法部监狱局成立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统筹监狱系统奥运安保工作,办公室已投人运作。

 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要着力在防、控、转上做文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可控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可控因素,建设平安监狱。一要尽快完善防控、排查、领导责任和应急处置四项机制,加快形成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立体防范格局。二要加大狱内侦查工作力度,加强耳目、信息员建设,认真做好情报信息收集、汇总、研判和处置工作,准确掌握罪犯的各种动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三要开展奥运会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大力排查安全隐患,检查2007年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的罪犯,及时依法收监。要详细统计在逃人员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加大追逃力度,对捕回的脱逃人员依法予以惩处。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四要做好与驻狱武警部队的协同工作。按照“三共”活动的要求,密切与武警看押部队的协作,主动与武警看押部队互通犯情、狱情,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提高监管安全的防范能力。没有落实新增武警兵力的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今年一定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落实到位,对不能落实的兵力,武警总部将调整到其它部门的目标单位使用。对因自身原因导致新增武警兵力不落实、从而发生事故的单位,司法部将商有关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要继续实施监管安全末位黄牌警告制度。对一个时期内监管安全事故频发、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通报全系统,并抄送地方党委、政府。对该单位给予黄牌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安全设施仍不达标、监狱管理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将该单位的押犯全部调出。六是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2008年是隐患治理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务必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六落实”。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治的隐患,要制定科学、详尽的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急方案和措施。要加快退出煤炭、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步伐,坚决淘汰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严重,不符合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对现有监狱煤矿,要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七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侥幸必然不幸、放纵就是犯罪的观念,加强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八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因安全措施不落实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九是从5月开始到奥运会结束,不定期召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等等奥运会主办、协办省份和奥运会场馆周边省份监狱局,研判形势,加强指导、协调工作。十是加强对黑龙江、湖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重点省份安全稳定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认真做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监狱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监狱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明确,今年重在落实,要沿着推开和深化两个方面的全面展开。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的14个省份,要着力在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上下功夫,按照国函〔2007]111号文件和《司法部关于深化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若干意见》(司发〔2007]4号)要求,全面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工作。尚未开展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的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要着力在推开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上下功夫。目前,除北京外,其它省份都已上报改革方案,司法部已批复绝大多数方案。现在,我们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召开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111号文件,具体部署推开监狱体制改革工作。对监狱体制改革中一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将在这次会上予以明确。部里还将出台《监狱体制改革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政策保障。此外,还要认真研究、落实好各项政策。国务院40号纪要出台了8大政策,我们与8大政策相配套,出台了项政策。这些政策与改革密切相关,是改革的政策和制度保障。现在一些省在落实上还存在很大差距,要加大协调力度,抓紧落实干部津(补)贴、工人养老保险、破产核销等相关政策。2009年对所有监狱体制改革的省份进行验收检查。

   要加强信访工作。各地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信访隐患全面进行一次排查,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对可能诱发上访事故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要通过做深人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上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把矛盾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抓好监狱布局调整中的重点工作。监狱布局调整工作已进人攻坚阶段。各地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一是要认真执行已批复的监狱布局调整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需调整的,可微调,但不能大调。二是研究建立2008-2010年监狱布局调整重点项目库,积极落实2008年中央专项补助投资。司法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从2008年开始,监狱布局调整采取确定重点项目的办法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中央专项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安排和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各地的重点项目已报送完毕,我们正组织力量在审查。为促进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规范开展,我们还正在研究制定((监狱布局调整项目管理办法》。三是落实五部委文件要求,制定监狱戒备等级标准,在监狱布局调整工作中加强监狱功能建设,真正做到分押、分管、分教。目前,正在组织力量制定《高度戒备监狱管理与设施标准》。四是实施新建监狱关押验收制度。部里正在制定具体办法,将从今年开始具体推行这个制度,以确保监狱功能的完善。五是继续开展对第二批监狱布局调整重点省和重点项目中央专项补助投资的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六是加强对各地监狱布局调整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布局调整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七是筹备召开全国监狱布局调整工作会议。

 (四)进一步规范监狱管理和执法工作。加强罪犯收押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定点收押、统一分流。强化重点罪犯,特别是对职务犯、法轮功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首要分子以及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罪犯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和调整罪犯的处遇等级。规范调犯工作。严格依法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加强执法监督,深化狱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继续抓“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建立执法质量评估体系和考评办法,开展规范执法活动大检查,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修订现代化文明监狱评审标准。

 (五)强化教育改造工作。周**同志在司法部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着眼于提高改造质量,认真贯彻监狱工作方针,坚持多做教育、感化、转化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综合治理,把狱内外工作结合起来,力争取得更好的教育改造效果。为认真贯彻周永康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进一步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强教育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加强罪犯的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开展以扫盲和小学教育为重点的罪犯文化教育,着力开展以回归社会为导向的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罪犯回归社会后适应社会的能力。配合奥运安保工作,在服刑人员中开展迎奥运系列监区文化活动。普及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增强罪犯心理承受和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综合发挥管理、劳动、教育等手段的作用,提升改造罪犯质量。注重发挥正规管理对罪犯的约束、引导、激励作用,强化对罪犯的正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突出管理重点,提高管理质量。养成罪犯劳动观念,提高罪犯劳动技能,增强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劳动改造的有效性。注重发挥心理矫治、监区文化等手段在矫治罪犯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改造罪犯,用先进的文化熏陶罪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顽固罪犯、“法轮功”、危安犯等重点罪犯的攻坚转化工作。筹备召开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

   (六)大力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监狱信息化。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协调,尽快完成监狱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目前,关于监狱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部领导批准,上报国家发改委。建立监狱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不同戒备等级的监狱信息化建设标准以及警察管理、监狱建设与保障、技术装备、安防设施等技术标准。加快建设罪犯、警察、监狱管理三大信息资源库建设。以监狱安全防范和应急指挥、监管及执法管理等系统为重点,推动十大应用系统建设。着力抓好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以监管执法信息化应用为抓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若干信息化项目,重点规划,重点实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统一软件开发和应用管理,编制全国监狱信息化实施方案,推动监狱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七)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监狱监区是整个监狱工作的基础。不抓基层基础,工作任务和措施就会流于形式,落不到实处。要把加强监狱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2008年作为全国监狱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年”,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要研究制定得力措施,进一步精简机关科室,减少管理层级,解决机关过大、基层过小的问题,促进警力下沉,充实一线;新增加的警力要全部充实基层,确保监区改造一线的警力达到占干警总数的75%的目标。待遇要向基层倾斜,钱往基层投,物往基层流,切实改善基层干警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民警,精神上鼓励民警,工作上爱护民警,生活上体恤民警。

 (八)坚持不懈抓队伍建设。在全部监狱工作中,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是核心,是根本,是保证,是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监狱人民警察是承担着执法任务的队伍,它的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总体上来说,我们这支队伍的素质是好的,能担当重任,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还存在一些巫待解决的问题。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提升队伍素质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

   日前,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彩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意见》,决定从今年3月到年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监狱系统广大干警一定要按照司法部的部署,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监狱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人点,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监狱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全过程,努力推进监狱改革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贡献。

 此外,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监狱工作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作风建设,以扎实的作风推动监狱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并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尤其是探索加强对监狱“一把手”进行有效的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方法。要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堵塞漏洞。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扎实的工作,促进监狱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进一步减少,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推动并保证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李豫黔为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监狱理论研究》2008年第3期

网站简介 | 免责声明 | 广告与合作 | 苏ICP备14031931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综合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