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用户登录 | 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QQ:613116699           邮箱:613116699@qq.com
监狱学研究
我们的研究充满阳光——写作《中国犯罪话语体系初探》的心路历程
发布日期:2018-1-15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577   收藏(0)

    中央提出的“两学一做”重在实效。根据这样的精神,在这里,我具体讲一下写作《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初探》一书的心路历程,即我当初是怎么想的和怎么做的,一则便于同业内同仁进行学术交流,二则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一、我为什么选定“语话体系”这个主题?

   必然性经常寓于偶然性之中。写作本书并没有经过事先的充分思考,而是发韧于一个偶然性的机遇和顿悟:2012年6月11日的《光明日报》在头版同时刊登了两篇文章,一篇是由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撰写的《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理论学术话语体系》,文章一开头便转达了李长春同志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上代表中央所讲的一段话:“如何在学习借鉴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用中国的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解读中国实践、中国道路,不断概括出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的、开放融通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学术话语体系,是理论界和学术界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

   我觉得,中央的号召,既反映了时代的呼唤,也反映了广大理论学术工作者的心声,与我平日所思,产生了“感觉的复合”。我认为,犯罪学在目前虽非显学,但犯罪问题特别是恐怖主义和极端组织已成为全球的灾星。中国历来同犯罪作斗争有自己的特色、路子和经验,如果能概括出中国犯罪学的话语体系,进人国际学术舞台进行交流,岂不是既可以彰显中国的学术气派,又可以为世界的反犯罪斗争作点奉献!

   具体到我个人的条件,从事犯罪问题与犯罪学研究已近30年未曾中断,虽无力拿出无愧于时代的研究成果,但紧跟时代的步伐进行力所能及的研究仍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于是我把党的号召同有生之年再为学科发展作点奉献的宿愿结合起来,当即写下了《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初探》这个主题。这个标题一直没有变,但写作框架设计都颇费心思和周折,有时我甚至想“我是不是在打无准备之仗,犯了兵家之大忌?”这时,同日刊登的另一篇《以回报社会大小来衡量生命意义—老干部田守诚28年繁育盘锦河蟹的传奇》的报道,读后使我在感佩之余,坚定了信心。我与这位老同志同庚,我想我生命的意义也在于能否迎难而上,啃下《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初探》这块硬骨头,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的“自序”第,--稿就是这么写的,以后觉得有点繁琐就删掉了。现在觉得这是当时的真实故事,删掉“吾不知其可也”是不对的,所以“艺海拾贝”又捡回来,以真实地说明当初我为什么选定“话语体系”这个主题的具体背景。

   二、为什么选定现在这个写作框架.它的理论根据和相互支撑关系是什么?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任何体系都是有结构的,结构又是分为层次的。如同社会之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一样,话语体系也必然有其存在的基础和支撑点,“删繁就简三秋树”,我把翻来覆去的一些繁杂的构想简化为目前这个框架,即:导论、基础话语、专业话语。

   (一)“导论”是研究宗旨和主题的指导思想。

   有两句话对我写“导论”起了指导作用。一句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过的“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另一句是古人说的“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在当今全球化时代,一种新兴的“全球学”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问题几乎都是国际问题。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两个概念,清楚地说明了人类社会的息息相关的关系。在国家安全问题上,任何一个国家已不能独善其身。《三国演义》开头便说“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觉得,讲犯罪学话语体系也得首先讲讲天下大势。我在“导论”中为什么写“两种社会制度、三种命运”,“世界大格局、大趋势下的犯罪学话语权问题”,就是出于这样一些思考。我们不要忘记1840年、1860年、1900年这些让中华儿女刻骨铭心的年代,我们更不应忘记至今八国联军的影子仍在钓鱼岛、南海上空游荡!中国犯罪学有充分的话语权追根溯源寻求当今之世乱象丛生、局部战争不断、极端组织崛起、恐怖主义到处制造惨案的总根源。这些是以往犯罪学特别是西方犯罪学书上所没有过的,敢为天下先,应是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的中国气派!

   (二)为什么分为基础话语和专业话语?两者的支撑关系是什么?

   我认为基础话语与专业话语的关系就是“通与专”、“博与深”的关系,说形象一点,就是根与叶、塔尖与底座、矿物体与基围、源与流的关系,两者是对立统一关系。中国有许多名句说明这种关系的意义,如“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①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②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明了“宏大叙事”与“具体而微”的关系。这些都说明,基础话语与专业话语是密不可分的。

   其实从古至今作诗写文章经常用的手法就是从宏大背景人手而后进人主题,方显气势磅礴、引人人胜。如宋王安石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意思是在千山万径一片寂静的大环境下突出垂钓老人的孤独和清高。宋苏轼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于纵横绵亘的崇山峻岭大背景下引出一个富于哲理的主题。不管是七言绝句还是五言绝句,前两句大都是作宏观铺垫,后两句进人主题。许多古文对这类手法的运用也十分巧妙。如宋欧阳修的《醉翁亭记》,主题就是一个亭子,却从“环滁皆山”开始:“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哪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大家耳熟能详的唐刘禹锡的《陋室铭》短短不到一百个字,文章起落都用大自然和名人做比喻,成为千古绝唱。

   理论文章和文学作品当然不同,但我认为也可以互通互用,引以为借鉴,尽量摆脱过分理论化、结构呆板的特点,这样才能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像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三句话对中国近代 100多年的历史进行了生动叙说:昨天,“雄关漫道真如铁”。今天,“人间正道是沧桑”;明天,“长风破浪会有时”。③我在本书中也举了近代学者王国维和当代经济学家林毅夫用诗句说明特定事物的例子,以及我个人“东施效肇”的习作,仅供参考。

   (三)为什么设定四章“基础话语”?

   我认为基础话语是专业话语的母体、土壤和资源,否则,专业话语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首先是“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指导理论包括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并回答了什么理论不应视为指导理论的问题(如“西化”、“僵化”、“儒化”教条主义)。理论基础当然还包括许多相关理论和专业理论。

   其次是“实践基础”。我设定为三个实践历程,即国家建设的实践历程,犯罪高峰的实践历程,犯罪学发展的实践历程。三者是相互联系的,其中犯罪高峰论是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凭数据说话的基础之上的,另两个实践历程则均为一家之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承担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使命”,“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又指出: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显然也是我们的话语权优势,但要讲清楚却并非易事。这一章“历史文化基础”,花时间最多、费思考最多、字数也最多(近5万字),主要是写

①[唐l魏征:《谏太宗十里疏》。

②[宋]朱熹:《观书有感》。

③见《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初探》,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版,第194, 217页。


什么,写到多大范围不好捉摸。最后决定以“通识”即对历史的通体认识为基础,以“轴心时代”的法学思想为重点,以当今国际政治领域的“四种理论”①(国家主义论,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和平发展论)为要点展开叙述。有这样一个例子: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次理论研讨会上,有一位教授在发言中说,儒家和法家的分界线是儒家主张德治,法家主张法治(大意)。我觉得此说有失偏颇,怕以讹传讹,随即席补充说:法家固然大多主张以法为本,但儒家并不一般地否认刑罚的作用,而是主张有主有次,即“德主刑辅”。而孟子则进一步认为应当两者并用,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②战国后期的荀子则主张礼法并用,德刑并重,实际上是把儒法两家的思想相融合……受这件事的启发,我觉得讲话语权不能离开历史,对历史事件可以有不同看法,但不能犯常识性错误。所以我对写本章特别谨慎和重视。即便如此,也难免有不当甚至错误之处。

   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载体。我国语言文字具有特殊的形式美和极强的表现力。讲话语权离不开语言文字。我们不是语言学家,只能写一些基本知识。

   以上就是设定四章“基础话语”的一些基本想法。

   (四)为什么设定六章“专业话语”?

   这六章的内容是我从事犯罪问题和犯罪学研究近30年来的能量积累,即经验、知识和资料积累,是我长期以来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最能够有根有据、有头有尾说清楚的问题。我认为,也是犯罪学学科的主要内容。当然中国犯罪学的话语权远不止这六个方面,所以是首家一家之言。

   这六个方面的专业话语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站得住脚的,是中国犯罪学具有的当之无愧的话语权。

   第一,它完全是以中国的理论研究解读中国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实践。

   第二,在这六个方面,中国都具有从古至今的话语权优势。例如,中国早在《史记·乐记》中就提出了“礼乐刑政”综合为治的思想,而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完备在世界上也是独树一帜的,老子的《道德经》是最早以研究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为主题的代表作,而今对犯罪规律的研究之全面而深人也是外国犯罪学书上所没有的;《易经》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预测学”,而今由国家重点社科研究项目《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所进行的中(5年)长(10年)期犯罪预测及以后的三次反馈检验是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中国“轴心时代”的“生态智慧”为世界学者所公认,而今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进人生态文明时代,并带动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对生态犯罪的处理并制定“最严生态法”在世界上也是领先的。以世所公认的兵学圣典《孙子兵法》运用于研究超常规(非传统)犯罪问题并提出一些新概念,也是外国同类学科中所鲜有的。

   第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可大可小,揭示一条规律是创新,提出一种学说是创新,阐明一个道理是创新,创造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创新”。根据这样的精神,我日积月累提出的一些观点,如关于犯罪成因是一个体系的观点,已获得学界的广泛认同,郭建安研究员对此有很好的归纳,③认为从泛因论到体系论是一个发展;关于犯罪规律可分为犯罪发生与发展的规律和指导预防犯罪的规律的观点;关于超常规犯罪的斗争是准军事斗争、系统间的抗衡、可比喻为“和平时期的战争”的观点,当前暴恐犯罪日益猖撅和“极端组织”的崛起似乎为此观点提供了新的依据;在本书结尾,新提出的犯罪学研究的终极目的就是“寻求战胜犯罪的最大公约数,寻求减少犯罪、减少侵害、减少损失的最小公倍数”。④这是将数学概念移人犯罪学研究,我曾请教过公安大学一个数学特别好的大学生,他认为从数学概念上这说法没有问题,当然尚需要实践检验。这些观点都结合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加以阐述,说明六个方面的专业话语是言之凿凿地将创意寓于其中而非空谈。

   (五)什么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必由之路,什么是此路不通?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什么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必由之路,

①③④见《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初探》,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版,第134, 135页;第237页;第444页。

②《孟子·离娄上》。


什么是此路不通。我体会,必由之路就是“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什么是此路不通?“一切刻舟求剑、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依样画葫芦的做法都是无济于事的。”对照检查起来,我们的做法是符合前者的,当然做的还不够。后者在学术界不乏其例,在犯罪学方面最突出的例子是:改革开放后,一方面是经济迅猛发展,一方面是犯罪大幅度上升,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在上世纪80-90年代一段时代内出现照着外国本本上的理论观点,用“同步论”、“代价论”、“阵痛论”解释两者的关系,甚至提出要减少犯罪就要放缓经济发展速度。我当时正在搞《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这个国家重点课题。在课题内也出现了“由于改革开放,由于发展商品经济而犯罪不断上升……”一类的说法。但是,随着调查的深人,我总觉得不能一股脑不加分析地把犯罪增长归因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于是,我在1988年11月在湖北襄樊市举行的课题第一次全国研讨会上提出,要注意原因、条件和相关因素之间的联系和区别。1989年7月在山东省的一次研讨会上又提出“不能轻易地把这种联系看成是因果性联系”,“犯罪是社会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1989年10月在课题西安片会上我发表了《罪因体系当议》一文,对犯罪成因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并成为课题主要理论成果之一。在课题内部基本上是按照体系论分析犯罪成因的,但课题是在公安系统内部进行的,与社会上缺乏交流,社会上从总体上讲仍是“同步论”、“代价论”、“阵痛论”占上风。此事惊动了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1994年他指示政法机关调查“经济的发展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上升到底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根据江泽民同志的指示,江苏省公安厅在苏南地区(以乡镇企业为主要经济模式)、福建省公安厅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了认真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经济发展与犯罪增长有密切的相关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因果性关系,并不是经济发展犯罪必然增长……‘同步论’、‘因果论’显然是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因而也是不可取的。”与《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课题的结论是一致的。2010年,我在《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会议期间,见到了美国著名犯罪学家露易斯·谢莉,我说,“您在《犯罪与现代化》一书中的同步论、代价论的观点,在我国产生过广泛的影响。但我们的实际调查结论都不是这样的。我的看法是,不能以我们的调查结果推翻您的结论,但也不能把您的结论套在我国实际上。”她点头表示同意。我们的谈话是通过翻译进行的,所以难以进行更充分交流。这个例子说明,各国情况不同,学者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有不同理论结论是正常的。但有一个底线,调查研究是本本主义的克星,不能不经过调查研究就照外国的本本照猫画虎,画虎不成反类犬,丢了话语权。就以刑事案件的大要案而论,三次全国性“严打”斗争都有一个导火索式的大案,如1983年第一次严打前的“二王”案件,1996年第二次严打前的李沛瑶遇害案件,2001年第三次严打前的石家庄靳如超特大连环爆炸案,哪一个同经济增长有关系?

   从宏观上讲,研究改革开放以来犯罪持续上升的原因,需要首先明确“三个是什么?”第一,犯罪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是什么?第二,犯罪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什么?第三,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犯罪起伏变化的因果关系是什么?①这些都是立足中国实践,经过调查研究进行的概括。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上,我们应该最有发言权,但实际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据有学者研究,我们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状况,从总体上讲,仍是“西强东弱”、“他大我小”。这是为什么?主要还是研究路子和学风上有问题。特别是“言必称希腊”,“言必称西方”,脱离中国实际,立论缺乏调查研究之风是较为突出的。回顾历史,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具有永久的话语权,因为它是经过调查研究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中国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西方有句谚语叫“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总之,本书是开了个头,盼有来者为之继。换言之,我希望本书能化为一种契机,而不是孤立的一本书!我体会,讲话语权贵在真实,贵在有根有据、有头有尾地说清楚来龙去脉。这应是衡量话语权的基准线。

①《中国犯罪学话语体系初探》,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第229-236页。


    三、方法论问题

   关于我个人的研究方法非常简单,就是我常说的那三句话:高起点、不间断、重实践。高起点是机遇,机遇人人都会有,但如果中断了,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也就失去了。《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一书中有两句话说的很好:量变积累历史,质变升级历史。研究工作实质上就是一个总结历史经验、探索历史规律的过程。今天的历史就是昨天的实践,中断了历史也就中断了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高起点加上不间断、重实践,这就是我能够写出本书来的基本方法,三者缺一不可。

   还有几个关系问题也是思想方法问题,顺便提出我的一孔之见供参考。

   (一)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过去有句话叫“大河有水小河满”,指的是要有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现在有学者提出,这句话在逻辑上是颠倒的。因为如果小河是干涸的,那大河哪里来的水?比如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水系就是由三江源地区的涓涓细流形成的。又比如一个剧团,每个演员都把角色演好,演出水平,演成名角,演成流派,这个剧团名气就大,就受观众欢迎,反之岂非是一个空架子!一个研究机构的状况如何,大体上也是这个道理。我的体会是两相结合方为正道。

   (二)研究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部门研究所总是和一定的业务工作相联系的。业务工作有国家赋予的职责权利,有自己的工作路子,部门研究所要重视与业务工作的协作配合,共同为现实斗争服务。但两者不能划等号,不能把研究所等同于研究室或调研室。总的说,研究工作似乎也有“调结构、转方式”的问题,主要是路子要宽一些、多样化一些,视野要高远一些,才能迈得开步子,上得去台阶,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培养出研究人才,才能在国际学术舞台上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

   (三)计划性与选择性的关系。一个单位总要有自己的整体计划,同时每个人也有自己的兴趣、擅长和选择,如何具体结合好,也是一门艺术。选择性应建立在富于知识、见识、胆识的基础上。

   (四)读与写的关系。早就有人总结出:“百读不如一写,百读才能一写。”也就是杜甫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若有神。”我体会,看书学习,一要有知识储备意识,二要有“三观字碑”的琢磨精神。

   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引用庄子的一句话:“知识是根本基础……‘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知识储备不足,视野不够,教学中必然捉襟见肘,更谈不上游刃有余。”研究与教学具有相通的道理。知识积累越深厚,越能将经验积累、资料积累上升为理性认识,越有可能提出新概念和新范畴,做出新表述。今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少知而迷,无知而乱。”颇值得我们做研究工作的深思。读与写的关系实际上也是读书与思考的关系。“学而不思则阁,思而不学则殆,”①二者缺一不可。

   “三观字碑”的故事是这样的:唐代大书法家欧阳询,一天骑马到郊外,无意中看到一块古碑。他驻马浏览,原来是晋代著名书法家索靖书写的,觉得那字平平,虚有其名。他走离古碑不远,又回来观看一番,觉得那字确实写得不坏。而后他又再三审视揣摩,为之叹服,竟守在石碑前三天三夜没有离去……我觉得研究工作就是一个长期坚守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过程,不离不弃,方可收“积微成著”之效。

   (五)专业与外语的关系。我觉得外语是专业的一个翅膀。我曾同波兰著名犯罪学家布·霍维斯特(本人会俄语)、德国著名犯罪学家汉斯·施奈德(其夫人会俄语)、俄罗斯犯罪学家达尔戈娃等交流过,很有收获。若借助翻译就逊色多了。

   四、深情的期盼

   构建理论学术话语体系,是一个永续的发展过程,没有终端,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这是一个新课题,有很大开拓空间。我提出的仅是探索性的首家一家之言,也是为中国犯罪学赢得的一个话语权。殷切盼望有志于并兴趣于此类研究的同志,能够在此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近几年中央把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②在这春风拂面的科学的春天,我们理论学术研究工作者应该满怀信心地大步前进。

   信心是阳光和力量,故本文以阳光为题,意在与业内同仁共勉之。

①《论语·为政》。

②[宋]朱熹:《春日》0

 

 

☆作者冯树梁系本所原副所长、研究员

《犯罪与改造研究》2016年第11期

网站简介 | 免责声明 | 广告与合作 | 苏ICP备14031931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综合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