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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
建设美丽江苏 人民检察贡献正能量
发布日期:2014-7-7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216   收藏(0)

  编者按:

  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新指示新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自觉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取得显著成效,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目标取得长足进步,为促进和保障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站在新的起点上,总结回顾五年来江苏检察创新创优发展成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准确把握奋斗目标,必将激励全省万名检察干警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继往开来、创先争优,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美丽江苏奉献智慧和力量。从本期起,本报推出“江苏检察五年奋进见证发展”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越是困难时刻,越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

  “服从、服务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为加快转变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是江苏检察机关今后一个时期的关键词。

  “在新的形势下,全省检察机关要站在全国看江苏,围绕全局看检察,把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问题放在党中央对江苏早日实现两个率先的要求中来谋划、来思考。”

  这几段话摘自于记者的采访报道,说话的人是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

  2013年第一个工作日,当记者盘点起江苏检察五年奋进历程时,仍然感受到这些话语充满着强烈的使命感和时代精神。

  担当、作为、保障、发展,如果要归纳关键词,这几个词必不可少,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它们都集中阐述了“大局意识”。

  2008年以来,江苏检察工作始终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各级检察院党组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局,切实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转变理念、转换方式、注重实效,切实彰显检察机关独特作用,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条主线不偏移:

  江苏检察始终与大局同步

  苏州,拥有众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一批企业陷入了融资和法律风险;宿迁,农业大市,受到危机影响,大量民工返乡……

  这是2008年底江苏检察机关调研报告内容的一部分,也就是在这一年,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成为热词。

  2009年1月,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省检察院迅速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14条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有效服务“三保”。

  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省检察院每年都会根据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出台一项或几项重要举措,引领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胸怀大局谋发展,围绕主线求实效。这几乎成了惯例,也成为了江苏检察的“一号文件”。

  2010年初,针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社会矛盾增多的新情况,省检察院及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20条,动员和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检矛盾纠纷化解,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2011年,省委提出了全面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目标。围绕这个目标,省检察院出台了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进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谋划思路举措,准确把握法律监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2012年,出台多项具体意见,强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十八大胜利召开。

  数据显示:5年时间里,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12项重要工作意见,这些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一系列举措也贴近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

  徐州、扬州、宿迁等市检察院深入开展干警定点帮扶企业活动,建立检企直通车,打造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南通、盐城、连云港检察机关围绕沿海大开发国家战略实施,依托沿海开发检察论坛,加强交流协作,强化法制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正是因为江苏检察机关近年来的发展始终与推进“两个率先”同步,始终与维护群众利益同向,各级党委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也越来越关心检察事业发展。省委书记罗志军多次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成效作出批示:“省检察院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很好。望紧密结合形势发展变化,认真抓好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5月,罗志军书记就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到省检察院调研,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服务江苏科学发展方面要走在全国前列,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

  一个目标不动摇:

  护航平安江苏更有力

  涉案金额高达2亿,400群众上当受骗,在开庭的时候,上诉人对每笔犯罪事实都翻供,为了对300多笔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驳斥,检察官连续4天,每天出庭高达9个多小时,最终,这起特大诈骗、抽逃出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下,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这起案例仅是我省检察机关2012年成功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例。

  高检院、公安部联合督办的江苏首例“地沟油”案、农业部高度关注的王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农药案,姜某为骗保故意残忍杀妻、诱骗妻弟触电死亡恶性案件……

  这是记者从省检察院公诉处看到的一系列案件清单。

  每一起案件成功办理的背后,都凝结着检察官们的艰苦努力和忘我付出。

  人民群众幸福不幸福,安全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2008年以来,江苏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五年共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6万余人,提起公诉43万余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近年来,在落实高检院部署的打击重点之外,江苏检察机关先后部署开展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集资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任务实施提供了司法保障,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项责任不懈怠:

  延伸职能依法规范社会管理

  美丽江苏正在转型发展。

  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服务大局的难题,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改革创新部署基础上,每年都推出一批有特色的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等创新做法如今已经在全国得到重视和推广。

  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救助金1100余万元,救助了3715名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救助金额和人数都位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位。无锡市检察院推动立法的《无锡市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成为我国第一个有关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地方性法规。

  2012年,江苏检察机关又确定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农村留守人员权益保护等16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项目,组织重点推进落实,着力促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要看是不是通过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了大局的稳定,保障了全局的发展;要看是不是让群众享受到了法治建设发展的成果,满足了群众的幸福感,让老百姓有尊严地生活。”这是徐安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如何评判“发展”而提出的一个标准。

  围绕大局谋思路,立足职能促发展,江苏检察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扬。在2008年至2012年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连续五次组织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整体评价满意率保持在97%以上。

□本报记者 宋世明 本报特约记者 卢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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