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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发布日期:2015-10-1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993   收藏(0)

法学教育在我国快速发展三十多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推进,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则体系逐步完善,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面临着一些不可回避的困境,需要法学教育工作者不断探索如何改进法学教育,以培养更为优秀的法律人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依法治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明确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对高校的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需要高素质的法治人才,而政法院校对于法治人才的培养肩负着责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势在必行,高校的法学教育及其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在法治人才培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在司法这样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能否培养出合适的法治人才,法治人才能否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很大程度上依赖高校法学教育及其培养基础。因此高校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实现两个重要转变。

    一是由粗放教育向追求质量的提升转变;二是实现由法学专业教育向法律职业教育转变。当然这种职业教育不应该忽视大学精神的培养,博雅素质的提升。高校应依托其专业的师资队伍、教学组织、教学资源培养出适应依法治国战略需要的合格法治人才,更高的目标是精英法治人才。

    现有培养机制不能满足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第一,追求数量忽视质量 目前,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培养的硕士、博士规模庞大,全国已经有七百多所高校开办了法学专业教育,在校本科生人数5年前就超过35万,毕业生规模排在各专业的前十位,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就业率常年处于低水平。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是规模大但质量不高,培养方式粗放而不精致,设立法学专业师资、教育资源、配套制度等都需要跟上。同时,数量的扩大意味着法治人才培养上只能通过批量化、空泛化的培养模式进行,对每个个体的关注和针对性的培养不足,牺牲了人才的质量。现在的矛盾局面是,一方面我们面对着数量巨大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而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法治人才奇缺,社会对高档法治人才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必须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而这样一支队伍不在于数量多少而在于质量高低。基于这种现状,作为精英教育的高校法学教育,应该严格控制规模,提高办学门槛和入学门槛。

    第二,法律素养与现实需要不匹配 法律素养是法治工作队伍的核心素质,包括法治思维、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高校法治人才培养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具备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能力的合格法治人才,而现今法学院的培养模式多为课堂上,概念式的讲解分析、讲求应然分析,关注理论构建而缺乏对学生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的培养,缺乏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方面技能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当然,基本法学理论知识是法学专业知识的重要内容,是法治人才的基本功,而法治人才不仅仅需要这样的基本功,进入社会以后,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多变的政策与制度环境,更多的是需要法治思维和法学方法。“决定”指出要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只有培养出了合格的法治人才,才能够让政法专业毕业生在法治建设岗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势在必行。

    第三,法治人才的复合型程度不够 复合型人才不仅仅是不同学科之间的知识复合,也是知识与文化素养以及行为品质的复合。法律教育第一应该是培养法律人独立的人格;第二是要有法律的信念;第三是要有一般人文素养和社会关怀;第四才是有法律专业知识。只有具备这些素质以后,才能够算是一个合格的法治人才,而如今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尚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精英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构建

    第一,革新传统教学模式,夯实法学基础知识 高校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主流阵地,是教师解惑释疑授业的舞台,而当前课堂的法学知识教育存在着与现实严重脱节的问题。高校教师研究和关注的领域与社会实际需要脱节,教材选用和课堂教学存在着一定的混乱现象。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建立完善、协调、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立足国情,洋为中用。其次要精心编写高水平的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采取措施在全国高校统一推行,缓解课堂教学的混乱局面,在将课堂教学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打通,将来全国统一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范围,从政策措施上对教师和法科学生进行引导。最后要改革课堂教学考试制度,从偏重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的实际型考试方式向侧重案例分析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型转变。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知识的精英法治人才,需要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决定”明确提出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效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的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要深入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让具备实务经验的法律工作者进入课堂,让高校教授接触实务,打造高水平的法治人才、法学家和专家团队。

    第二,创新开展博雅教育,提高法治人才综合素质 博雅教育是旨在关注人的尊严和人格完善,培养人文精神的教育模式。在学生的生活中,博学优雅的人格比学生的就业或某一学科的知识更有价值。博雅教育注重培养的素质为健全人格,公民素养,自律自制,终身学习的能力和习惯,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国际化的视野。

    第三,建立学科特色实践体系,增强法律职业素养 建立具有学科特色的竞赛项目和科研项目体系,学科竞赛包括模拟接待当事人比赛、模拟法庭比赛、学术论文比赛、法律文书写作比赛,科研项目包括实证创新迅速项目,创立训练项目等。通过模拟接待当事人比赛使学生感受和体会与各类人交流沟通的过程,训练其理性、冷静的处理法律事务的技能,为其参与法律诊所课堂,处理真实案件做准备;通过学术论文比赛,使学生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要求,培养其法科本科生论文的撰写能力,训练其文献和资料的收集、阅读分析和综合能力。法律文书比赛,旨在增强实务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以竞赛为契机,增强法科学者的写作水平。以上特色学科竞赛和科研项目是为法科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是对课堂教学的有力补充,对法治人才思维和技能的提升和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四,改进教师评价机制,打造高质量教师团队 当前高校法学院对教师的评价是以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为依据,此制度直接激励教师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论文的撰写和发表上,而那些致力于学生培养的教师由于没有精力撰写和发表论文,则无法获得职称的晋升。因此,应该适当的考虑改进教师的评价机制,比如拓宽自身职称晋升的路径,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方法的培训,注重教师自身的素养。未来全球化程度会进一步强化,学生与世界各国青年竞争与合作的能力需要在大学期间练就。因此,在大学期间教师的水平和视野决定着学生的水平和视野,所以我们必须建立起一支真正的精英教师团队。

    (本报记者蒋安杰整理)

    7月13日,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六届高峰论坛在京举行。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校长付子堂,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校长叶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宋觉、校长贾宇,甘肃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宋秉武、院长李玉基,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俊一、校长周仲飞,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福、校长吕涛,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校长黄进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出席论坛,共同探讨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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