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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狱史
法治的人性之光
发布日期:2016-6-2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196   收藏(0)

                                      引子

   从上海出发,经张家港,至江阴摆渡,越过长江滚滚的波涛,便进入了广襄的苏北平原。沿204国道北上,过如皋、海安、东台、大丰,便可抵达盐城。朝盐城东北方向再走一段公路,就到了一个叫四岔河的地方。四岔河已在黄海边上,四周盐篙草及芦苇丛生,海潮翻卷,方圆四周是极其辽阔的大片滩涂湿地。

   这就是上海农场(又称上海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的所在地。

   1983年,一位北京作家来四岔河采访了多日,回去后在公安部主办的《啄木鸟》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报告文学,内容涉及沪50年代至80年代各类罪错人员的故事,那题目就叫((大上海的“犯罪角”))。

   于是,四岔河声名远扬。

   这一年,席卷全国的“严打”拉开了大幕。

   一批又一批的罪错人员被送到了这狂狈突起的黄海滩涂。然而,就在这期间,这里却发生了一个与当时严峻背景迥然相异、充满人情味的故事—在执法干警破例呵护与鼓励下,一名音乐学院钢琴专业的大学生迷途知返,重走新路,劳动之余保持着钢琴的练习,最终走向了成功。

   那么,这故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它在当时反映出怎样的意义?于今而论,它又揭示出怎样的时代内涵呢?

                       四岔河:“严打”背景下的特殊个案

   1950年年底,已是寒冬时分。一望无际的黄海滩涂,杳无人迹。身负勘察重任的黄序周匆匆赶回上海。他是即将上任的垦区管理局第一任局长.12月,上海市市长陈毅、副市长潘汉年专门听取了他的汇报。

   就在这次会议上,陈毅市长拍板批准了《开发垦区计划报告》。所谓的垦区即指大丰、盐城一带的滩涂湿地,垦区管理局也即上海农场的前身。

   从那时起,一直到so年代初,位于江苏境内的四岔河一直承担着上海这座大城市打击违法犯罪、收容遣送、教育改造劳教人员和其他罪错人员的特殊使命。

   “文革”结束后,社会治安问题多多。1983年7月,中央政法委决定“以三年为期,组织三次战役”,“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警车戛然而止。那个年轻的音乐学院的大学生小李(化名)和几十个刚刚遣送来的劳教人员一起走进一座院落,开始了劳动教养生活。

   他发疯似地扑向床铺。劳作后的汗水没有擦去,无声的泪水染湿了手中那块小木板。这块小木板上画着一道道像钢琴琴键一样的方格。他用它来练习指法。那天,他将小木板摔在了地上。一切都已失去,‘学业、脸面、前途……还幻想着钢琴做什么呢?

   黄昏,岗楼底层的那个小屋传出了钢琴声。

   就是在这个小屋里,年轻的大学生含泪触摸那架“施特劳斯”牌钢琴。管教他的舒替官跟着卡车去上海,把他家里的这架钢琴运来,并安排他每天劳作后来此练琴。

   他站在岗楼底层的那个小屋里,凝视着“施特劳斯”。这架联邦德国产的老式钢琴,在家里曾陪伴他走过了学琴的长长岁月。他的手触摸着琴键。他的心激动得似乎直想歌唱,可他的手指却感到万般沉重。他弹出了第一首曲子。它不是华丽的钢琴曲,而是一首普通的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据上海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警官舒国平回忆,为了那架钢琴,干警们曾经展开激烈的争论,但最后,大家还是找到了共同点:为让一个音乐人才不致没落,“特殊照顾”还是可取的。“要珍惜这个机会啊!我多次出国访问,还没听到国外有让家里钢琴运到改造场所的事。你可要改造思想,磨练技艺……”他父亲在给他的信中,也流露出殷殷的期待。

   他是幸运的。回到社会后,美国的一所音乐学院给他寄来了人学通知书,并同意给予奖学金。他没有沉沦,开始了新的生活……

   1984年,也是在四岔河。

   当时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李庸夫在一次会议中指出:“我们要认真分析犯人和劳教人员的新情况、新特点,把严格管理和文明管理紧密结合,大胆尝试教育改造的新形式、新方法,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有成效。”

   从这个个案可以看出,干警们是落实了这一指示精神的。

   当然,这是一个特例。它告诉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初,以人为本的观念在上海政法工作中已经有所体现。因为,即使在“严打”这一特定的环境,上海的执法机关已在落实区别对待和保护人才的政策,对特殊教育对象体现出司法关怀的柔情一面。这种做法,在当时来说,完全是极具超前意识的,十分难能可贵。现在来看,也完全是合乎人性的一次司法实践。

                       《少年犯》:凸显对未成年群体的关注

   1985年5月18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彩色故事片《少年犯》在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举行开机仪式。当时的司法部长邹瑜专程从北京赶来出席这一仪式。

   6个月后,这部电影上映,在全国引起轰动。

   这部由上海少管所中的一群少年犯自演、自唱、自己配音配乐的影片,触及了当代社会的一个敏感主题:未成年人的犯罪。

   彭真委员长曾经提出,对待失足的孩子,要像父母对待害传染病的孩子、教师对待犯错误的学生、医生对待病人那样,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护理、教育、感化、改造他们。《少年犯》以电影艺术的表现手法,将“三像”指示的精神做了生动的故事化的阐述……

   《少年犯》成了某种标志。

   在它问世前后,上海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的工作被大大推进:1984年11月,长宁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少年法庭”;1986年10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第一个“少年案件审查起诉组”;1988年3月,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率先开办全国第一个“家长学校”;以后,在1995年,全市第一个特殊青少年考察基地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机关参与共建的本市40个教育考察基地至今已有1300多名未成年人在这里走向新生。

   说起上海执法机关与广东珠影摄《少年犯》的这次合作,其实充满了偶然的因素,然而结果却出乎意料。表面上看,这是一次影视文化活动,实质上它远远超出了影视本身的意义—它表达了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呼唤社会来共同承担曾经缺失的那份责任。

   从关注特殊的个别对象,到关注特殊的群体,上海在80年代中期执法的人性视角又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日后政法工作的发展写下了含意深远的一笔。

                           人权:政法视野中的全新思维

   观念的形成与深化还在继续。

   把法律上升到以人为本的精神层面,成了新时期上海政法工作关注的重点。

   1992年9月,上海出版界与政法界联手打造了一部重量级的人权专著:《上海监狱人权记录》。

    此书出版前不到一年,即1991年的10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建国以来的第一份人权白皮书《中

国的人权状况》。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上海监狱人权记录》,也是这份白皮书发表后的第一部中国监狱人权的长篇纪实专著。

   讯息传出,美国驻沪领馆的一位官员立即赶到长阳路监狱局,要求订阅刚出的新书。

   国际人士的关注不是没有道理的。《上海监狱人权记录》不同寻常地亮出了自己的人权观,表达了重视罪犯作为人存在的意义和重视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教育、改造、挽救政策的真实体现,展示了上海刑罚执行中的人权保障及人道主义机制的现状。而这些,在过去可能皆为某种禁区。

   这本书发出了不同凡响的声音,弥补了中国人权领域的一项空白。重要的还不仅仅如此。需要强调的是,“人权”的旗帜,在上世纪90年代,已被上海政法机关鲜明地举起。

   翻开《上海监狱人权记录》,扉页上可以看到李庸夫同志题写的书名。

   他十分重视监狱工作。他深人一线调查研究,大刀阔斧推进各项改革,创办了全国监狱、劳教系

统的第一份干警月刊《上海警苑》、第一份面向社会的法制文学杂志《大墙内外》、第一个专业性的犯罪改造研究所。他思维敏捷,作风泼辣,始终鼓励大胆探索,由此而得到一线干警的钦佩。1988年3月,他就监狱中“外语人材”问题专门批示:“要充分运用这支力量”,“正式命名为提篮桥翻译室”,“对懂外语的犯人进行更为有效的教育改造,形成新的改造知识分子犯人的经验”。

   时代大潮奔流,变革的春风已经真正来临。

   过去,对特殊的个别对象和群体强调的是人性化措施、人道主义待遇,现在,上海政法工作有了自己更高层面的理性认识,而且在一些政法部门,已经有了探索性的整体突破。

提篮桥.“狱中发明家”

   1992年6月30日,提篮桥监狱成立“新岸科技开发室”。与早先成立的“提篮桥翻译室”异曲同工的是,翻译室为懂外语的犯人开辟了一条改造新途径,而科技室则为能发明创造的犯人打开了一条改造新路子。

   由此,上海各监狱都落实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挽救人才、造就人才”的口号,从制度制定、人力投人、物力支持等方面对犯人从事研发给予保障。

   16年来,上海监狱系统通过大力推进服刑人员智力开发工作,至2008年,共有185项科技发明成果在全国的评比中获奖。

   1992年6月30日,“新岸科技开发室”成立的那一天,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五大队反光中试室的两名罪犯宣布减刑裁定。这两名罪犯分别被减刑3年和2年6个月,减刑幅度之大,令全监犯人目光为之一亮。这两名罪犯研发的“救生设备用逆向反光材料”填补了国内空白,其中有关项目还获得上海市优秀产品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因受贿罪被判人狱的高级工程师朱某,得知狱内有科技开发室,连夜写材料提出了“住宅分户防盗电子报警门锁”的设想。立项后监狱为他联系来木材、铁料、电子器材等,干警还冒着35℃的高温、坐了4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购买专业书籍。朱某的研发成功了,在科研大赛中得了奖。

   2007年5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星火杯”创造发明竞赛在上海揭晓,提篮桥监狱的一名无期徒刑犯谈某以(《"蓝盾”机动车防盗抢装置》获得创造发明二等奖。这个上海某重型汽车厂的年轻钳工,从盗车人狱,再到发明防盗车的装置,走过了曲折的经历,也反映了监狱对狱中人才的真实挽救。

   事实上,监狱对一批狱内科研人才的尊重,给了他们最好的内心慰藉和价值体现,令其精神面貌大为改观,促进了他们自身的思想改造,更加快了他们认罪、悔罪、赎罪的步伐。

   野马浜.“人性化”的改造

   1992年11月19日,来自上海市政法委和各司法部门的领导在青浦野马洪为一块小小的奠基石铲上了新土—上海市实验监狱破土动工了。

   这座实验监狱就是现在的青浦监狱。当时,司法部的一位领导提出,“实验监狱要名副其实,应当出方向、出路子、出经验、出办法”。青浦监狱没有辜负领导的希望,在为上海最终形成新的跨世纪的一流矫正模式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它的一大特色就是“人性化”改造。

    所谓的“人性化”改造,就是围绕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要求,聚焦教育改造目标,加强以“现代、健康、文明”为核心内涵的文化建设,着力营造惩罚与改造、管理与教育、警示与唤醒、陶冶与净化有机结合的监狱文化环境,多层次、多方位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引导服刑人员依法服刑、改造身心。它有着改造工作的中国特色和上海特点。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具体的内容—

   读书活动。全监建立了22个分监区图书阅览室,藏书33200余册。

   玉雕车间。精雕细刻,成了磨练性格、养成涵养的一种手段。从这里走出的刑释人员中68%的人

依靠所学技能在社会立足。

   运动会和歌咏会。合唱和体育活动可以培养罪犯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感受集体荣誉的力量。

   锣鼓队。108名罪犯组成的锣鼓队,打出了“威风锣鼓”。奋臂击鼓的过程,变化复杂的鼓谱,让参与者对生活有了新的韵味和体验。

   更值得一看的是“青荷书法班”。

   1999年7月29日,以关注年轻一代和社会生活而著称的上海《青年报》发表特稿,向读者介绍了

狱中书法班和沈恩泽老人的事迹。

   这篇特稿把沈恩泽和青浦监狱的警官誉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因为他们“不但把书法引进大

墙,还专门招收近40名暴力犯组成首期书法班,把书法作为监狱改造罪犯的辅助手段,进行探索性的

研究,这在改造犯人的工作中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第一课,沈老师只教一个“人”字。他说,别看人字只有两笔,但它应该是汉字中最难写的一个字。沈老师在黑板上画了5个米字格,请5个学员上去写了“人”字。沈老师看后微微摇了摇头说,你们写

的这个‘人’字看上去没有一个笔划超越米字格,但是,这字左撑右顶地很难看。为什么呢?因为你们不懂书法.懂书法的人都知道,米字格只是一个参照物,而真正的格子应该在我们心中。或许你们现在还不能理解,等到你们练习多了就会自然明白的。其实做人也是一样,做好人除了要遵守看得见的规范,更要严格心中的规范。”他一口气在黑板上画了5个米字格,又一气呵成在格子里写了5个遒劲有力的“人”字,而且5个字都不偏不倚地稳稳居于米字格中央2/3的空间,显得和谐而端庄。

   “青荷”前后办了6期,学员有200余人。目前“青荷”仍有20多人的书法兴趣小组在活动。书画

艺术作为中国文明的重要载体,层层叠加,代代传承,延续的不仅仅是文化艺术的脉息,更重要的是一种人文精神和民族与社会的责任。沈恩泽老人是一位开拓者.他的书法艺术矫治实践已经为上海监狱机关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新时期矫正罪犯的实验性经验,也树起了一面探索与创新的旗帜。

   因地制宜地做好艺术矫治的工作,对促进监管秩序的稳定、培养罪犯良好情操、增进罪犯身心健康、提高改造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青浦监狱的事实说明,对一度扭曲的人格和心灵来说,借助文化与艺术的途径,“人性化”改造的渗透力更有其独到之处。

   原上海市劳改局局长王飞最近撰文指出,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对罪犯惩罚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发生变化。总的趋势是从人治走向法治,从野蛮走向文明。但惩罚要求对受罚对象罪犯带来惩罚效应,使其感到法制尊严、放弃违法犯罪行为的基本属性并没有改变。这是一种文化现象,被称为畏惧文化,是人类各种文化中所共有的普遍现象,是极其深刻的精华。他认为,文化对人的精神世界有着不可替代的深层影响。这种影响也许是间接的,但却是根本的,因为它作用于人的思想、感情和心灵。成功的改造是运用社会主流文化系统影响罪犯的过程,也是罪犯逐步接受社会主流文化,放弃犯罪亚文化的过程。

                             境界:执法者的人文情怀

   从上海的视野看,走入90年代特别是跃入21世纪以后的政法工作,已经拥有了全新的思维与理念。

   事实表明,上海政法实践的人权思想是有其特色的。这特色就是,它不仅表现在政策性上,而且还表现在实践性上—人权、人文与人性的观念已渗透在上海政法机关的工作机制中,同时,出现了许多

自觉实践的优秀干警。

   费兴栩:“当代马天民”

   浓浓树荫下的新华路。这里的路段是典型的“新上海里弄’、新老住宅并存,中外居民共居,情况复杂,隐患较多。居住此地的居民流传着一句话:“有困难,找小费!”

   小费就是长宁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的民警费兴耀,1992年他参加公安工作。1995年他率先制作“替民联系卡”发给社区每一个居民。他腰里挂了两个寻呼机,为的是社区里老人用起来方便。

   社区里住着5名独居老人。每过一段时间小费就上门探望,和老人聊聊天、解解闷。逢年过节他还自己掏钱买点新货送给老人。

   连社区里的老外也“瞄”上了他的寻呼机。

   那天,一对澳大利亚夫妇因为花园边的冬青树被人拔起,怒气冲冲呼叫小费。小费赶来,弄清原委,一面批评隔壁邻居,一面也做澳籍夫妇工作:原来的冬青树遮挡了隔壁人家的通风,是否可以后退一些重栽?他挥锹掀土,重新栽种了那排“绿色屏障”。冬青树引起的“风波”过去,那对老外夫妇眉开眼笑了。

   小费又是孩子们的朋友。16年前当了民警,同时也当了复旦初级中学的辅导老师。16年来,老师

换了一批批,学生毕业了一拨拨,但小费始终记着自己的责任。有一天,得知有4个初二学生逃课在外,身患肾结石的小费不顾疼痛赶去寻找。一路开车从长宁、徐汇、静安找去,终于在静安寺一角的卡车上找到了4个学生。他带他们吃了晚饭。见到千谢万谢的家长时,他说:“回去后,千万别责骂孩子。你们把孩子教育好了,就是对我最好的感谢。”

   费兴耀扎根社区、情系百姓,被辖区居民誉为“当代马天民”,成为上海新一代社区民警的杰出代表。

   陈宗恺:病榻中的又一份贵任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这间办公室的主人是一位中年检察官。

   他叫陈宗恺,10年前的一次体检,被查出“肝癌”。紧张的手术、化疗、服药之后,一切恢复了平静。他躺在家中,被媒体上兴起的助学活动吸引了。2000年,他选择了资助一位萃庄中学的孩子。那时他

每月的病假工资才700元,却捐出了1500元。

   他之所以选择资助贫困学生这个方式,原因在于他在过去多年的办案过程中,接触到了太多的不良青少年,这些孩子没有好好地读书,最终走上歧途。他相信知识能改变一切。

   他资助的孩子,一个个成长起来,有的考上卫校,有的考上大学,有的被评为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他经济条件不好,几年来把单位的补助款、零用钱、稿费全捐了出去。

   一个偶然的因素,才使市慈善基金会的同志和被资助的孩子知晓了他的真实情况。记者闻之,将他的事迹作了报道。这也使同事和领导了解了一切。

   作为检察官,陈宗恺的使命是公诉犯罪,而病榻中的他,却又负起了一份预防犯罪的责任。2006年,身体有些康复的陈宗恺又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他说:“给社会多一份关爱,社会就会多添一份稳

定。”

   意月全:亲民爱民的女审判长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的法庭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位中年女法官从容的身影。她就是民一庭审判员、第三合议庭审判长袁月全。

   对法官而言,做出具有公信力的司法裁判,是人民赋予的职责。这成为了袁月全的座右铭。近年来,她以精湛的审判艺术圆满审结了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社会矛盾激烈的疑难案件。

   如“返还液化气集资款纠纷463件集团诉讼案”,诉讼人多,案情复杂,矛盾激烈,审判难度大。袁月全填密准备,主持庭审脉络清晰.为使众多用户合法权益尽快得到保护,她果断将该批罕见的集团诉讼案当庭予以宣判,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袁月全在审判中还以自己的良好道德和高尚情操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在审理一起抚育费纠纷案

中,她发现当事人的女儿小龚超身患白血病,家庭经济拮据。强烈的同情心让她在妥善审理此案后,毅然承担为这小女孩募捐治疗这一份外责任。10多年来,她视小龚超为亲人,工作之余经常到其家中探望,送去礼品,捎去关爱,成了她的“法官妈妈”。小女孩就这样在爱心滋润下健康成长,被评为全国“百强春蓄好儿童”。

    格尽职守、充满爱心,袁月全以自己一点一滴亲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模范行为,展示了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心相印、情相通的和谐关系。

   严大地:以“习美,11为自己的事业

   提篮桥监狱十字楼,高墙下的一角。

   “习美”展厅里,置放着众多服刑人员的美术作品,不少“习美”学员正在静静地习画。“习美”始于1983年。“习”为练习,“美”指“美术”、“美化”,意在推行“美术矫治罪犯”这一改造方法。现任“习美”的主管警官叫严大地。

   1995年,已是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和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严大地,选择了监狱警官这一职业,从事起教育服刑人员的事业。他立志用“真、善、美”教化、感化犯人,使之走向新生。13年间,他主持举办了53期美术绘画培训班,接受培训人员达1056人,不但为监狱培养了众多美术人才,还使很多人学到了出狱后谋生的技能。

   教画还教人。有人生病住院,他自己掏钱买了水果去看望;有人送禁闭想不开,他苦口婆心劝导开解。服刑人员陈某曾说“在‘习美’的这些年,是我改造路上最难忘的时刻,严警官教育关怀‘习美’的每一个成员,所以‘习美’的人是幸福的。”

   2006年,经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批准,提篮桥监狱成立了“大地工作室”。这是全国监狱系统第一个以警官个人名字命名的工作室。

   在这些真实事例的背后,无疑是一个个情系百姓的执法者,用自己的情感与行为,传递人性关怀,在法与情之间寻找到了政法工作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结合点,同时也表现出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高尚的精神魅力。

   他们代表了法治与良知。从他们身上,也可以看到以人为本、司法关怀的理念已经越来越普及。

                             奉献:独特的社工风景

   跨人新世纪,政法工作呈现新气象。

   上海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采用人性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关注弱势群体,解决民生问题,在走向法治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人心。

   社会的平安是百姓之福。平安社区成了市民的精神之乡、灵魂之巢。

   在上海,有一大批社会工作的志愿者表现出奉献的意识,表现出成熟的智慧,表现出分忧天下的博大胸怀,自觉地在构筑当今社会那一份人人享有的文明与平安。

   为了生命的光荣

   这是一位坚强的女性。不久前,她刚刚离开了我们。

   胡美蓉,原宝山公安分局的民警。两年前,她转业当上了社区矫正社工,之后整天奔走在社区。她那看似坚强的身躯早已“蛀空”—腰椎里安上了合金板和钢钉,而3年前查出的癌症也已扩散,骨头已出现空洞……在给帮教对象送去关爱时,她自己也在与疾病顽强地抗争着。

   手术后的胡美蓉曾开通一条家庭服务热线.一天,帮教对象小贺(化名)打来电话,流露出轻生的念头。胡美蓉顾不上自己的病情,让同事架着赶去。当小贺看到因为化疗头发几乎掉光、身体浮肿的胡美蓉时一下子惊呆了。在这么坚强的女性面前,自己还有什么理由轻生?

   胡美蓉热爱生活。她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也喜欢去健身房学瑜咖、去星巴克喝咖啡、去斗牛士吃牛排,因为她觉得生活很美好,她希望和周围的人一起,去把这份阳光和快乐播撒到每个角落。

   胡美蓉有一个远在法国留学的女儿。她常常叮嘱妈妈:我只有一个母亲,你也只有一条生命,为了你,也为了我,你就不要再上班去拼命了!胡美蓉回答女儿:妈妈从事的工作很光荣,妈妈光荣,你也光荣,当千家万户都安安定定和和睦睦时,好女儿,你一定会理解妈妈、支持妈妈的。

   如今,面对着妈妈的照片,女儿常常泪如雨下。她表示:妈妈留给我的是一份光荣,留给社会的则是一份义无反顾的使命。

    上海的社工是一个奉献者的群体

   魏静,当过教师,搞过科研,现在则是一名禁毒社工。

   这几年,她始终跟踪着服务对象,反复叮嘱,时时防范,力求帮助每一个服务对象达到理想状态,让更多的吸毒者从毒品中走出来,走向健康,走向新生活。

   范玉云,“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团的一名社工。

   两年多来,她面对181名服务对象,外围访谈近500次,直接面谈1000多次,花费了许许多多的心血。她用一颗慈母心,点燃了孩子们的希望之火。

   环视全球,社工应该是一个极具世界性的符号。

   在上海,它又兼有了本土化的特征。社工的事迹让我们感受到,在上海建立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的过程中,他们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平安的“品牌.

   资料显示,在2003年,上海已在全国率先推出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而在社工这一领域,经过近4年的探索,上海建立并形成了比较科学、相对专业的社工格局,禁毒、矫正、青少年事务等三大块项目成效初显。

   目前的总框架为:市级层面成立了禁毒办、矫正办和青少年事务办三个专业管理部门和“自强”、“新航”、“阳光”三个社团组织。区级层面增设了预防和减少犯罪办公室,设立了57个社工站。街镇层面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评估社工绩效,建立了600多个社工点。这个点、线、面有机结合,上、中、下联动互补的社工组织网络,已经成为上海平安建设和上海综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与一个响亮品牌。

   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城市平安的完美构建,就是社会文明化、人性化的具体体现。

                         青少年保护:“宽严相济”的写照

   2007年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案件、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人员应当依法从宽处理,从而也为“宽严相济”政策的实施做出了制度安排。

   为了未来.“再级一级”

   小唐(化名)原是个性情顽劣的孩子。2007年4月他为了“捞点零花钱”,伙同两名同学对一名妇女实施抢劫。由于他在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缓刑期间他变得暴躁,经常打架,还顶撞老师,所以学校要求法院批准对他撤销缓刑,实施收监。普陀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黄蓉知情后,认为撤销缓刑可能对其今后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经研究,法院决定暂缓收监。随后,法院还牵头构建起由区公检法司、青保办、学校、矫治社工共同参与的帮教网络,对其进行跟踪帮教。

   法官得知小唐喜爱画画,又积极鼓励他考取了职业学校。看到前途光明的小唐精神振奋,并对以前的不法所为深深后悔。他表示愿意上进,提交了人团申请书,还主动检举了一起同学中的吸毒事件。

   这起上海法院首次对缓刑期间违反校纪少年暂缓收监的案例,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女大学生和检察官的二缘分。

   女大学生小周(化名)和检察官的“缘分”始于自己的一念之差。

   2005年,小周考人大学不久就发现身边的同学几乎人手一部手机。她知道,父亲在开出租车,学费已是很大的负担。但家里很快满足了她的愿望.谁知没几天,手机被偷了。父母数落了几句,又给她买了一部。没想到,几天后手机又遗失了。她慌了神,不知道怎么向父母交代,悄悄隐瞒了事情,而心里却产生了一个日后令她后悔万分的念头。

   她经常替同学蔡铃补课,记得蔡家放着一部不用的手机。几天后,她用偷配的钥匙走进蔡家,那部手机不见了,却见一只放着4200元的拎包。当天,她用2000多元买了手机。但剩下的“巨款”被父母发现了,她哭着说出了真相。父亲听完后说:“明天跟我去投案吧!”

   面对这样一起案件,仅仅因为有自首情节,是不能启动免除刑罚程序的。检察官决定,详细了解一下小周的表现。走访中了解到,小周在校是好学生,在社区是乖孩子,甚至被害人也表示:“小姑娘挺好的,经常义务帮我女儿补习功课,她父母已经主动把钱退赔给我们了,希望司法机关对她能从轻处罚。”

   鉴于刑罚的作用不仅仅限于惩治,更应体现在教育、感化上,检察机关决定,对小周可以适用轻缓刑事政策。检察官还多次与学校沟通,如果做出不起诉决定,而学校却开除学籍或令其退学,那么对小周的挽救努力可能会功亏一箫。检方的意见得到了学校的理解和支持:“不能将问题学生推向社会,推卸教育者的责任,我校要担当起引导、教育的职责。”

   当主诉检察官向小周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后,父亲激动不已,而小周则低头轻拭滴落的泪水。案件结束后,检察官又多次与班主任和心理老师交流,落实帮教措施。学校也出于对小周的保护,没有公开处分决定,严格控制知情者范围,为其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运用好宽的一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通过建立和完善分散的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把可不拘、可不捕、可不收监关押的人员真正在社会上管教好,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东方经验”:大调解的魅力

   我国正处于社会深刻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的稳定,同时,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现实司法实践中的温暖、方便、公正和高效,当然就成了上海政法工作必须面对的最现实的课题。

   上海市001号首席调解员

   杨伯寿,一位1934年出生的老人。1951年参加东北建设,他曾任王震将军的经济参谋,1994年退休回到社区后,积极参与民间的纠纷调解。2002年他被上海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授予上海市001号首席调解员称号。

   13年来,他一共受理纠纷2077起,调解解决2074起,调解率99.86%。防止民间纠纷激化46起,

义务法律咨询23115人次,带教培训调解员39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2003年,延吉街道和杨浦区司法局总结老杨的调解经验,编辑出版了《人民调解工作艺术—杨

伯寿工作法》一书。

   “中国的^DR"

   1988年年初退休后,李琴原本想专心照顾身体虚弱的老伴,没想到街道上门请她做居民的思想工作。尽管家人反对,她还是去了,而且在调解岗位上一干就是20年。

   她1993年获得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1997年获得全国优秀调解员称号。在调解工作中,她最大的特色就是“创新”—

   1996年,她策划把长宁区江苏路街道16个居委会的调解工作联合起来,成立了4个调解联动

小组.1998年,她创办了“李琴调解热线”,她发现民间纠纷中老年人的投诉比例迅速增加,约占矛盾总数的60%以上,又创建了“维老基地”,让30多位老人住进了护理院,2003年,她在街道的支持下又成立了全国首家街道层面的专业化调解机构—“人民调解李琴工作室”,探索调解工作的社团模式,争取向职业化、专业化方面发展。

   工作室成立以来,李琴接待来访2407人次,调解纠纷881件,其中疑难纠纷181起,涉及金额人

民币177.2万元,成功化解群体性纠纷3件,涉及居民505户1626人,防止可能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凶

杀4起。

   美国耶鲁法学院的专家拜访李琴工作室后,都伸出了大拇指:“你就是中国的ADR(意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审判外纠纷解决方式或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

   瓜田事件·债务案·倾听与疏导

   6年前,奉贤金汇镇。

   一对外地夫妇带着3个未成年的孩子,向村委会租赁了17.8亩土地,靠种西瓜和青菜维持生计。突然某日,村委会宣布收回土地。由此引发女主人与当地农民冲突。她带着农药到村委会服毒自尽未果,又到处上访……

   齐贤派出所王惠兴所长闻知后主动介人了这起涉及外来人口管理的疑难纠纷。他主动找双方谈话。有几次被那对外地夫妇拒之门外,他也不气馁。他寻找问题症结,终于让双方坐到了一起。双方很快达成了书面协议。事后,那对外来夫妇拉着民警的手说:“谢谢你,为我们主持公道……”

   位于四团镇的彭平公路上,有一处新建的厂房建筑。

   这些天来,未见放鞭炮开业,却见大门口被倾倒了3卡车垃圾,而且每天总有十几个人吵吵闹闹。平安派出所王新伟警长接到报警后来到了现场。原来,上海某公司的职工周某、顾某等人拍得从某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的这幢厂房建筑,但从此陷人麻烦不断。王警长一查,竟是一起很复杂的债务纠纷:这被拍卖厂房曾被三家法院处理过,一家查封,两家判决,最后又被拍卖。案中的原建筑发包方、承包方及债权人破产的破产,清偿的清偿,闹作一团。

   王警长根据自己学得的法律知识,针对问题,有的放矢。他先联系到了某区法院了解拍卖钱款去向,又千方百计联系到了原发包方,做了大量工作,使其答应归还所欠债务,致使此案峰回路转。

   令王警长没有想到的是,那一天,曾经是冤家对头的双方当事人又走到了一起,来到了派出所,送上了一面大红锦旗。锦旗上云:“平息事端保平安,保驾护航促发展!”

   那天在村头,几位老人望着不远处被征用的土地,呜呜地哭了。

   “不行,我们被骗了,上政府那里论理去!”突然,有人喊道。人数开始越聚越多,老的,壮的,女的,少的,终于形成了一拨人马,开始向镇政府进发。因为失地后暂时未得到生活保障等原因而引发的奉城镇冯家村部分村民上镇上区的群访事件发生了……

   最快获知信息的是奉贤头桥所的民警。

   事已发生,他们迎难而上:一方面串百家门、谈百家情,倾听群众的疾苦,疏导群众的怨气,另一方面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将掌握的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来来去去,这一番工作做了大半年,有关部门终于出台了相关规定,村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大喜之日,村民们敲锣打鼓,将自己的好消息送到了派出所。

   连获2006年、2007年“上海市群众最满意公安分局”称号的奉贤公安分局局长程一平曾经谈到:“让人民满意,是我们的座右铭。在瓜田事件、债务案和村民群访这几个事件中,我们的民警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积极地去面对。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凸显公安机关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保障者的作用。只有时时刻刻想着群众,只有时时处处让群众感到满意,我们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被喻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以自己独特的作用,受到了当今社会各界的关注。其实,调解不仅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协调机制和解决模式,在上海已呈发展的趋势,并在社会实践中取得了实效。

                           维护权益:法律援助的命题

   法律援助在今天来看依然是一个复杂的命题。

   但它与百姓的利益、与责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拥有了自己鲜明的色彩。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权益,正是法律援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社区:律师的大舞台

   徐明政,一位18年来连任五届居民代表的执业律师。多年来,他一直坚持为街道居民提供义务的法律服务。他知道,老百姓不敢打官司,不会打官司,无力打官司,更多的需要的是庭下的法律服务。

   社区就是徐明政的大舞台。18年来,他为5万多人提供了义务的法律咨询,参与了30多场广场法律服务,7次在社区法制讲座中担任主讲,甚至无偿把自己的房子提供给南码头街道用作法律服务所,并承担了全部的水电及通讯费用。

   随着房产领域矛盾的日益突出,徐明政还联合其他3位志愿者开办了南码头街道房产法律服务办公室,以自己的不懈努力维护了一方社区的安定和谐,受到了人们的尊敬。

    外来女孩的希望

   1997年,未满16周岁的安徽女孩王云(化名)来沪谋生。当时某公司未查明其实际年龄就雇佣了她。1998年9月28日,王云在独自练习操作技术时右手被机器轧伤。当晚她被送进医院,老板在支付了8001〕元后再未过问。停药后,她右手溃烂发黑,无钱治疗,又无力请律师。

   1998年10月,王云在无望之中来到了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中心指派诚达律师事务所的罗文涛律师办理此案。后因法院支持劳动局做出的不属于工伤事故的认定,行政诉讼失败。在此期间,王云的右手因为溃烂不得不被截去。她也走上了乞讨为生的路。

   2001〕年8月,王云在父亲陪同下第二次来到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

   这一次,中心指派龙华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该所对王云的遭遇非常同情,律师事务所主任汤文明决定亲自办理此案,并决定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经过7个多月的审理,2001年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务工费、营养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护理费、安装假肢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4457元。王云听完宣判,激动得流下热泪。

   她说:“我原本以为最好的结局就是老板能支付一些医疗费,哪想法庭还真判给了我精神损失费和安装假肢费。之前律师说可以主张这些权利,我听了半信半疑。事实上,我不知多少次想要了却自己无望的生命。真的要感谢法律援助,它给了我希望,给了我一切……”

   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在这起案件中,可以说,没有法律援助制度,家境贫寒的王云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也就没有被重新唤起希望的今天了。

   她是法律援助这项制度的受益者。这个案例说明,法律体现以人为本,或者说司法关怀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的局面,真实地反映出30年法治化进程的巨大飞跃。

                           与文明同行:法治的人性之光

   与文明同行,这是时代的趋势。

   中国历史悠久,五千年文明蕴含着极为丰富、可供扬弃的法律文化传统:“引礼人法”、“明刑弼教”,说的是礼治、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恭行天礼、执法原情”,说的是把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结合.当然,意识形态、法律文化传统的不同,决定了我国与西方国家法治观、人权观的差异。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体现出独特的优越性,让我们看到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方向。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切人点和着力点,已成必然的要求。

   经历了30年改革的洗礼,当今的上海,法治的人性化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一些特例,而是真正直面整个社会,真正越来越成为执法机关自觉的选择和制度的安排—

   关于民生案件的做法。2008年7月,上海市一中院召开了“民生案件审判经验交流会”,首次采用东方网视频直播,其主旨就是要进一步推进法院审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关于执法工作的举措。2008年8月有关媒体透露:上海已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人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这意味着,在上海,今后执行工作不仅是法院一家的事,公安、工商、税务、房产等部门都在相应职权范围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对众多因“执行难”案件无法终结的当事人来说,可谓是一个福音。

   关于拓宽调解的动作。浦东新区新型、疑难案件多,开展调解的空间大。2007年11月,陆家嘴法庭推出了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加强调撤力度的四项新举措,为广大诉讼人尽早尽快解决诉讼创造了条件。

   关于律师服务的信息。2008年5月,上海律师协会与各行业协会联手催生了“三方(行业协会、企业和律协)商法互动工作平台”,为各界遭遇法律困难时得到帮助构建了新途径。

   关于外来人口的管理。2007年3月,有关方面规定: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不再是外来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按城镇居民获赔的唯一依据,只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主要收人来源,便可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费用。

   关于检方风险的评估。2007年11月,上海检察机关开始实施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机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个人及家庭情况等“打分”,对评估风险较低者可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据介绍,过去批捕与否取决于司法人员自身的执法决定,而新制度有了一系列量化指标,突出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更显人性化。

   关于公安部门的创新。查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方有“未检部门”,法院有少年法庭,但公安机关长期没有专门部门。2004年11月,杨浦公安分局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组,与检方一起建立了一个集侦查、逮捕、起诉、审判、矫正为一体的少年司法保护工作体系。2008年6月,这一首创举措已在上海全市公检系统推广。

   关于监狱机关的措施。2006年新设了上海各监狱专门的心理矫治部门,围绕维护安全稳定、提高改造质量和促进罪犯身心健康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了心理矫治改造全程化、多样化和社会化的实践。近年来,已累计心理测量2.3万多人次,建立罪犯心理档案2万多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30多万人次。

这为消除罪犯心理问题.维护罪犯心理健康,改变罪犯自己的心理结构,体现人文关怀,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创造了更为科学的条件和途径。

   应该说,就上海政法工作而言,法治的人性化经历了一个历史的过程。形成今天这样的良好局面,有其深刻的原因:其一,时代发展的推进。没有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就不会有今天的情景。其二,上海自我超越的要求。政法工作要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地位相适应,文明执法的上海特色是不可缺少的。其三,整支队伍素质的体现。无论个案还是制度,以人为本的举措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工作环节之中,还是要展示在每一个干带的具体行为之中。具有了整体意识和高素质的队伍,才能开创出法治人性化的新局面……

   风云激荡,30载岁月留下了改革的篇章。如今走向未来,上海政法工作依然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也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仍在完善、发展中,现实生活里确实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也许,就更高境界而论,在现实的条件下,继续关注、完善司法实践中涉及人权、人性与人道主义的状况,依然是上海政法机关的重要目标。

   在新的时期,仍然要贯彻以人为本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坚持“雷霆万钧”与“春风化雨”并举,仍然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这一切,还需要政法机关加大思想解放与探索的力度。

   但不管怎样,我们已经站在了时代的又一个新的起点。

                                       尾声

   2007年夏,一群联合国考察上海文化遗存的官员来到了提篮桥监狱。他们惊讶,这座100年前建造的英式监狱,今天不仅保存完好,且还在“服役”使用。

   他们拍了不少照片,要为这座有着传奇色彩的中国监狱做宣传。临走,留下一句话:“时间已经流逝,但它却还活着”。

   几个月后,在联合国的一本文化杂志上,出现了一组提篮桥监狱的照片。那就是由当时来上海考察的那些专家拍摄的。

   是的,提篮桥监狱还“活着”,然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已使它完全脱胎换骨。

   纵观古今,监狱从来就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面三棱镜。它体现着法治的理性化、人道化、文明化,并最集中地体现出社会的巨大进步。

   或许,这正是一种象征—历经了岁月的曲折和磨砺,上海一定会拥有更为久远的闪耀人性之光的法治时代。

   这是上海的呼唤。

   这是所有上海人心中的梦想。

 

☆作者史益华单位: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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