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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研究
2005年底中国监狱学研究述评(下)
发布日期:2016-7-19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697   收藏(0)

   (七)罪犯改造

   左登豪和周彦辉认为,要改革传统的罪犯改造模式,实现改造工作的科学化,需要科学地认识改造对象、确定改造内容、优化改造手段、改进改造方法、构筑改造机制和建设改造队伍。①其中不乏新意,值得重视和进一步探讨。

   罪犯教育是罪犯改造的基本手段之一。一年来这方面的探讨数量较多。周雨臣论述了罪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认为应当从思维、体制和内容等方面进行罪犯教育创新。②黄勇峰和周敏论述了“罪犯教育中介”的概念,即在教育主体(监狱警察)和教育客体(罪犯)之间相互作用的工具或手段,分析了它们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③方时光调查了847名罪犯的学习需要,④这对于增强罪犯教育的针对性和提高罪犯教育的质量,是有积极作用的。如果监狱管理者能够结合罪犯的学习需要组织罪犯教育活动,无疑会促进罪犯教育的效果。

   对罪犯劳动的准确定位是中国监狱工作和监狱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对于监狱中罪犯劳动的性质、特点、种类等,有了比较合理的认识,把劳动作为一种改造罪犯的手段,逐渐剥离附加在罪犯劳动中的不合理特性。周雨臣论述了罪犯劳动改造新体制的构建间题,⑤概括了这种新体制的不同侧面与特点。

   犯罪学研究发现,罪犯出狱之后就业不理想,是引发重新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改善罪犯职业技术教育,提高他们释放后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是新时期罪犯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些作者探讨了这方面的问题。黄跃群探讨了改善罪犯职业教育的问题,提出要调整办学方向,职业教育要做好“四个结合”(结合监狱生产项目、结合社会发展形势、结合个人选择、结合刑期)和走社会化道路的观点,⑥这是很有新意的,突破了长期以来主要围绕监狱生产项目搞职业培训的局限。

   本年度有多篇文章论述了对女犯进行调查研究的成果。例如,南京女子监狱课题组报告了夫妻双方都在服刑的情况下女性罪犯面临的间题和改造对策。⑦北京市女子监狱课题组探讨了人文化管理和个性化教育在女犯人监阶段的应用。⑧路兆毅在调查广西女子监狱情况的基础上,论述了女犯的特点和改造对

①左登紊、周彦辉:《科学走进改造》,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11一巧页。

②周雨巨:《论罪犯教育制度的创新》,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71 -75页。

③黄勇峰、周敏:《罪犯教育中介的价值论》,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30-34页。

④方时光:《关于罪犯学习需要的调查》,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2期,第55-56页。

⑤周雨巨:《罪犯劳动改造新体制的构建》,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1期,第38-39页。

⑥黄跃群:《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方向》,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23-25页。

⑦南京女子监狱课题组:《夫妻服刑中女性罪犯现状调查》,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72一75页。

⑧北京市女子监狱课题组:《人文化管理和个性化教育在女犯入监阶段的应用》,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4期,第76一81页。


策。①高华介绍了对浙江省女子监狱中女犯的调查分析,提出了改造对策。②

   一些文章论述了更加具体的罪犯改造问题。陈鹏忠、石志锋讨了顽危犯的转化策略。③李凤奎提出了对未成年犯实施全面素质改造的问题。④张学军调查了社会支持与罪犯改造的关系,⑤肯定了建立罪犯社会支持网络对于罪犯改造的重要性。王任探讨了如何挖掘中国历史上的儒释道思想进行罪犯改造教育的问题,⑥在利用本土文化资源改造罪犯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叶朝红和刘伟成探讨了利用监狱媒体进行罪犯教育的间题。⑦戴艳玲探讨了罪犯教育社会化的问题。⑧吴建国和胡迪调查了短刑犯的状况,提出了提高改造质量的建议。⑨李北南和姚国萍论述了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与减刑假释的适应。10胡成林探讨了将团体社会工作的方法引人罪犯管理教育的问题,提出了如何进行尝试的建议。11这是将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与监狱工作相结合的一种研究路径,很有必要在其他方面进行类似的尝试。刘跃探讨了河北省太行监狱如何改造云南调人犯的做法,12论述了自己的一些体会。这个问题在调人罪犯的不同地区都是存在的,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以便提高调人犯的管理水平和改造质量。张发昌论述了“研究性改造”的问题,13分析了这种改造的内涵、特点和价值等问题。

   王延龄在论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性之后,分析了我国罪犯改造质量下降的状况和原因,还提出了改进建议。14这无疑给监狱工作者敲响了警钟。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在国家对监狱经费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大、经费投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如果不能相应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甚至出现大面积的改造质量下降,那就是监狱系统的失职,将会出现难以向国家和人民交代的局面。

   彭春芳等人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论述了近年来在我国监狱系统中使用的罪犯改造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对于罪犯改造方面的创新与发展以及不足等,做了系统的介绍和论述,这对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促进罪犯改造方面的创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5)

①路兆毅:《女犯的特点和改造对策》,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56-60页。

②高华:《浙江省女子监狱调查报告》,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5期,第39-42页。

③陈鹤忠、石志锋:《顽危犯的转化策略》,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92-94页。

④李凤奎:《对未成年犯实施全面素质改造的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90-92页。

⑤张学军:《社会支持与罪犯改造的关系调查》,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第33-35页。

⑥王枉:《以儒释道的思想精华教育改造罪犯的“道德观”》,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第72一75页。

⑦叶朝红、刘伟成:《监狱媒体在罪犯教育转化中的力量》,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第76一79页。

⑧戴艳玲:《关于罪犯教育社会化的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期,第46-51页。

⑨吴建国、胡迪:《短刑犯改造现状及提高改造质蚤的调查与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7期,第31一34页。

⑩李北南、姚国萍:《试论罪犯改造质童评估与减刑假释的适用》,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0期,第33一34页。

11胡成林:《浅析团体社会工作理论及其对监狱管理教育工作的启示》,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0期,第44一48页。

12刘跃:《河北省太行监狱是如何改造云南调入犯的》,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1期,第47一49页。

13张发昌:《研究性改造初探》,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1期,第60-63页。

14王延龄:《关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问题的思考》,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74-77页。

15彭春芳、辛国恩、吴新中:《罪犯改造新方法、新途径调查研究》,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67一73页。


    张雅凤、崔会如关于《独生子女罪犯的特点及改造对策研究》一文,①对于这类罪犯的基本情况、人格特征、服刑心理特征和改造对策,进行了有深度的研究。而且,他们论述的这个问题本身很有价值。因为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独生子女罪犯在罪犯总数中的比例会不断增加,他们所具有的独特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会给监狱管理和罪犯改造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需要从更广的方面进行更加深人的研究。

   此外,冯卫国从更加广泛的视角探讨了监狱工作社会化的问题,②论述了监狱工作社会化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背景,提出了不断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建议。这方面的探讨涉及监狱工作多方面的内容,有利于促进整个监狱工作的发展。袁登明从探讨罪犯监狱化和再社会化的矛盾人手,论述了行刑社会化在处理这种矛盾中的积极价值。③

   (八)罪犯心理矫治

   章恩友等人在对国内20多所监狱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论述了目前我国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现状与间题,④对于如何恰当评价和有效改进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提出了看法。

   张雅凤探讨了罪犯自我调控不当与犯罪性社会适应不良的问题,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与表现,对于深人理解罪犯心理等,具有启发意义。⑤聂薇探讨了女犯心理特征及改造要点。⑥宋行调查了服刑生活事件及其对罪犯心理的影响。⑦杨春平和王东亚介绍了对1000名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问卷调查的情况。⑧叶扬等探讨了对吸毒罪犯进行团体心理辅导的问题。⑨

   李洪吉提出,要提高罪犯心理矫治的水平,根本性的改革应当是培训监狱民警,提高他们的素质。⑩邓麟论述了心理矫治的若干误区和合理定位间题。11

   杨才峰和周彦辉探讨了罪犯心理矫治的信息技术对策,12分析了利用信息技术的必要性和相关问题。

   (九)监狱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周晶晶在分析了国内监狱工作人员配置现状及问题、介绍了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情况之后,探讨了如何在我国对监狱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的问题。13但是,作者最后的建议更多地是对监狱内部如何划分部门及其职能的探讨,而不是对如何划分监狱工作人员的探讨,文章的内容似乎前后脱节。

   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也是受到较多关注的一个内容。杨才峰和周彦辉探讨了监狱警察专业化的理想模式。14刘迎春探讨了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内涵、必要性和实施原则等问题。15邹建琴探讨了监狱警察

①张推凤、崔会如:《独生子女罪犯的特点及改造对策研究》,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6期,第97一104页。

②冯卫国:《监狱工作社会化初论》,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7期,第34-37页。

③哀登明:《监禁刑悖论与行刑社会化》,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6期,第29-34页。

④章恩友、宋胜尊、李志艳:《中国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和问题研究》,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第89一92页。

⑤张稚凤:《自我调控不当与犯罪性社会适应不良》,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82-89页。

⑥轰菠:《女犯心理特征及改造要点》,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69-71页。

⑦宋行:《服刑生活事件的调查》,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3期,第18-27页。

⑧杨春平、王东亚:《对1000名罪犯心理健康的问卷调查报告》,《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6期,第31一33页。

⑨广东省阳春监狱:《对有吸毒史罪犯团体心理辅导的探索》,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8期,第44一46页。

⑩李洪吉:《论我国罪犯心理矫正工作改革》,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97-102页。

11邓麟:《心理矫治的误区和定位》,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5期,第45-48页。

12杨才峰、周彦辉:《罪犯心理矫治的信.息技术对策》,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59-63页。

13周晶晶:《监狱工作人员分类化配里》,载《中国刑事司法杂志》2005年第4期,第78-84页。

14杨才峰、周彦辉:《监狱人民警察专业化建设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2期,第107-110页。

15刘迎春:《监狱职能与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研究》,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2期,第111-114页。


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困境与误区,提出了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具体建议。①薛兰霞等研究了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的标准与评价体系,将监狱警察划分为行政领导类、行政事务服务类、教育矫正类和监管看守类4种类型,分别论述了每类警察的专业化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②这篇文章可能是目前国内探讨监狱警察分类和专业化标准与其评价体系方面最有深度的文章,提升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水平,很有参考价值。

   如何评估监狱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是提高监狱管理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浙江省十里坪监狱课题组探讨了建立监狱民警工作质量评估体系的问题,提出了“3十1”评估体系,其中,3是指月计分考核法、名义测评法和组织考评法;;1是指等级评定法。③这是一种比较精细的评估体系,应予重视。严浩仁探讨了监狱基层民警岗位能力测评的一般方法④,论述了具体的内容。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也是受到关注的一个方面。李志艳等人通过对820名监狱警察的问卷调查,全面分析了目前监狱警察的心理状况,提出了改善监狱警察心理健康水平的建议。5施友生论述了青年民警的需要问题,提出了如何加以引导的建议,⑥这无疑是很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因为青年民警是监狱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和未来的希望,他们的素质和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国监狱工作的未来发展。陆士森对%名基层民警工作倦怠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⑦提出了解决对策。邵晓顺在访谈和抽样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浙江省监狱警察素质的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⑧得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结果。

   吴旭论述了江苏省常州监狱实行的监狱警察“4+1”周工作制度,即每周工作4天,用一整天时间从事学习、培训、休闲、娱乐等活动。⑨这种尝试对于调整监狱警察的身心状态和提高警察的整体素质,都是很有益处的,是一种可喜的制度创新,值得研究和推广。

   王传敏探讨了预防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如何预防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的对策。⑩

   此外,还有人探讨了监狱警力配置问题11以及监狱机关编制和优化警力配置的间题。12

   (十)监狱社会研究

   监狱不仅是一种执法机构,是一种法律存在,更是一个涉及面广并且自成体系的独特社会,有必要从整体上对监狱社会进行综合性研究。在这方面,昊宗宪论述了监狱社会学的概念,对监狱社会学的基本问

①邹建琴:《专业化视野中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1期,第64一67页。

②薛兰霞·任莉桃·孙海杰:《监狱警冬队伍专业化标准及评价体系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6期,第117一126页。

③浙江省十里坪监狱课题组:《关于建立监狱民警工作质量评佑体系的研究》,《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106一111页。

④严浩仁:《监狱基层民警岗位能力测评的一般方法》,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99- 102页。

⑤李志艳、陈立成、章恩友:《监狱警察心理状况调查》,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2期,第101-  106页。

⑥施友生:《试论青年民警的需求与引导》,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40-43页。

⑦陆士森:《对%名基层民警工作倦怠情况的调查与分析》,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9期,第13一16页。

⑧邵晓顺:《浙江省监狱警察素质现状实证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0期,第20-28页。

⑨吴旭:《监狱警察文化建设与”4+1”周工作制度设计》,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5期,第31 一32页。

⑩王传敏:《对预防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的若干思考》,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6期,第28-30页。

11何剑、钱德金:《监狱警力资源配!问题的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6期,第46-49页。

12司法部监狱局”优化编制和警力配里”课题组:《监狱机关编制和警力配里现状与优化构想》,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5期,第11一19页。


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①陈宝友从“信息场’,的角度论述了监狱亚文化现象。②郭明发表了一组论述监狱人类学的文章,在叙述风格上有独特之处—使用了小说体的文字表述。③

   (十一)监狱史研究

   赵友新④和夏淑云⑤探讨了唐代的狱政思想。贾亚莉分析了陕甘宁边区的狱政理论与实践。⑥高艳论述了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中国监狱领域的经济活动,⑦也探讨了张之洞与清末监狱改良。⑧徐家俊以比较翔实的资料,论述了上海提篮桥监狱在关押、审判、执行日本战犯中的地位和作用。⑨从希斌和吴中跃论述了清末创始的“自新监”对司法特权的维护。⑩白焕然等论述了夏朝的狱政思想。11

   张志京分析了中国历史上监狱中最基层的管理人员—狱卒的法律地位、生存状态,并且探讨了这种“贱民执法’,现象的原因;12而王伟凯则对“贱民执法’,提出了质疑,认为混淆了“贱民’,和“贱役’,的概念,认为狱卒从事的是贱役,他们并不是贱民。13这两篇文章读后颇受启发。目前我国监狱警察社会地位较低、社会形象较差,可能与历史上长期存在的狱卒现象及其社会形象有一定关系。当代监狱警察如何给自己定位、如何改变自身的社会形象,可能是需要整个监狱系统深人思考和努力实践的问题。同时,这种关注同人成果、商榷辩证问题的态度,也是监狱学研究中迫切需要的。

   (十二)境外监狱情况介绍和研究

   一些文章介绍了境外监狱制度的情况。陈文彬从分析香港“马经案”人手,深人细致地探讨了对香港服刑人员读书看报权利的保护与限制,14使人领略了香港监狱中服刑人员的维权诉讼、法院对罪犯维权诉讼的审理以及香港监狱法规的精细之处。王秉中等介绍了瑞士的监禁刑执行制度。15刘建会和高伟论述了美国警察专业化运动及其对我国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借鉴意义。16翟中东和孙霞介绍了英国刑期管

①吴宗宪:《监狱社会学若干问题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2期,第12一巧页。

②陈宝友:《从信息的视角解读监狱亚文化现象》,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16-19页。

③郭明:《监狱的隐喻:监狱人类学的叙事诊释》,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一10期。

④赵友新:《唐代狱政思想研究》,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140-142页。

⑤夏淑云:《唐代狱政思想考略》,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152一154页。

⑥贾亚莉:《陕甘宁边区的狱政理论与实践》,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第135-137页。

⑦高艳:(中国监狱经济的早期现代化》,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136一138页。

⑧高艳:《张之洞与清末监狱改良》,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4期,第59-62页。

⑨徐家俊:《提篮桥监狱在关钾、审判、执行日本战犯中的地位和作用》,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8期,第57一64页。

⑩从希斌、吴中跃:《清末始创的”自新监”对司法特权的维护》,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0期,第54-56页。

11白焕然、孙晓旭、阎建中、李翠芳:《论夏朝的狱政思想》,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6期,第145-148页。

12张志京:《”贱民执法”:一项中国封建狱政管理制度的考察》,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2期,第133一135页。

13王伟凯:《“残民执法”质疑—兼与张志京教授商榷》,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149-151页。

14陈文彬:《罪犯读书看报权利的保护与限制—香港”马经案”的分析》,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12期,第50一55页。

15王秉中、王志亮、韦华:(瑞士的监禁刑执行制度》,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139一142页。

16刘建会、高伟:《美国警察专业化运动对我国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启示》,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120一122页。


理制度的内容及借鉴问题。①孙春雨翻译了美国一个矫正机构的犯人手册,②为了解美国矫正实务提供了一份参考资料。周勇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当前的最新监狱数字(大部分是2003年一2004年的,部分数字是2005年的)。③曾尔恕和赵立新探讨了日本受监禁者的权利保障,介绍有关的判例、理论和历史演进。④

   张晶讨论了监狱全球化问题,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读者可能会从中获得一些信息,受到一定启发。⑤

   此外,崔学东、李书金在介绍了国际上矫正民营化(correctional privatization)⑥的情况之后,探讨了我国监狱企业管理的民间参与模式。⑦这是自笔者发表同一主题文章⑧之后看到的又一篇文章。究竟我国监狱领域如何看待和进行私营化或者民营化,的确是需要进行更多探讨的课题。

   (十三)监狱学学科研究

   一些作者对于监狱学学科自身的问题与发展,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夏宗素探讨了如何进一步发展监狱学学科的间题。⑨何为民探讨了监狱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10

   四、杜区矫正研究11

   一年来,社区矫正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主要集中在下列方面:

   (一)社区矫正的基本问题

   这方面的探讨涉及社区矫正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和依据、12价值13等。

   吴宗宪探讨了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框架,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区矫正的发展趋势、管理体制、工作人员、矫正对象和内容以及法律保障等问题。14

曹树彬探讨了社区矫正的立法、工作主体与执法主体的关系、适用范围以及基层司法所的建设等问题15

①霍中东、孙霞:《刑期管理:一种正在发育的行刑制度》,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6期,第50一54页。

②孙春雨:《美国新泽西州凯波梅郡矫正中u犯人手册》,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7期,第49一62页。

3周勇:(世界主要国家当前监狱数字》,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8期,第65-71页。

4曾尔恕、赵立新:《简论日本受监禁关押者的权利保障》,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6期,第149-152页。

5张晶:《监狱全球化,有此一说》,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3期,第2-8页。

6笔者将correctional州vatization翻译为”矫正私营化”。

7崔学东、李书金:《矫正民营化与我国监狱企业管理的民间参与模式探析》,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6期,第111一113页。

⑧吴宗宪:《论西方国家的监狱私营化及其借鉴》,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2004年14卷,第361一394页。

⑨夏宗素:《监狱学的发展及学科建设的理性思考》,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128-134页。

10何为民:《监狱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135-139页。

11从学科建设来看,目前社区矫正处在一种馗尬的境地:在我国,没有可以将监狱领域和社区矫正全部包括进来的“矫正”( corrections)学科;严格来说,监狱学不包括社区矫正,但是,社区矫正也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学科,有关内容暂时只能在“监狱学”名称之下加以论述。而且,随着社区矫正的不断发展,有关组织等的更名问题将会提到日程上。例如,中国监狱学会要想”名正言顺”地研究社区矫正问题,恐怕要突破”监狱”的限制,使用”矫正”或者其他能够洒盖社区矫正内容的名称。

12孟晓燕:《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第131一134页。

13孙世锋:《试论社区矫正的价值》,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3期,第32一35页。

14吴宗宪:《试论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框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5期,第27一30页。

15曹树彬:《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8期,第24-28页。


   屈新和何显兵探讨了社区矫正的根据和定位,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看法。①

   张显论述了复合性社区矫正制度的间题,②认为社区矫正制度是法律制度与矫正制度的统一。这实际上涉及到如何理解“矫正”这个概念的问题。在刑事法律语境中,矫正自然包含着法律的含义,是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与法律制度相分离的另外一种制度体系。

   刘文欣探讨了社区矫正的本土化问题,③认为社区矫正在中国的成败取决于能否本土化,而社区矫正这个“舶来品”要想本土化,必须具有适宜的土壤—“意识土壤”(包括理念等)和“物质土壤”(包括社区建设、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白田甜也在论述国内外社区矫正状况的基础上,探讨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本土化问题,④比较全面地论述了这个问题的各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刘强在文章中认为,要在中国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必须具备3个前提条件:第一,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第二,加强社区矫正中的惩罚功能;第三,尽快制定地方性社区矫正规范。⑤

   (二)社区矫正的立法

   目前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的。要使社区矫正得到充分的发展,还存在着立法障碍或者空白。因此,许多文章论述了社区矫正的立法完善问题。吴宗宪提出,要合理确定社区矫正的法律主体,在法律中确立合理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完善现有的刑罚规定,改造现有的刑罚规定,考虑增加新的刑种,例如,社区服务、刑事和解、刑事赔偿等。⑥王顺安比较全面地论述了社区矫正的立法问题,提出了社区矫正的若干立法建议。⑦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也提出了如何进行社区矫正立法的建议。⑧

   (三)社区矫正的对象

   鲁兰认为,社区矫正的对象不仅应当包括犯罪人,还应当包括违法者,而不能仅仅局限于前者。⑨这种建议对于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体制,具有启发性。

   (四)社区矫正的主体

   究竟应当由什么人或者机构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是关系到社区矫正理性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林虹和刘鸿探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主体,论述了决定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执行主体(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和监督主体(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及其职能。⑩刘晓梅也分析了我国社区矫正的主体。11

   马兵和赵越研究了社会团体在社区矫正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社会团体是执法辅助人员,它们可以在社区矫正中发挥多方面的作用。然后,作者探讨了如何在社区矫正中应用和发展社会团体的问题。12

①屈新、何显兵:《社区矫正根据的反思与再定位》,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9期,第55-61页。

②张呈:《论复合性社区矫正制度》,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10期,第75-78页。

③刘文欣:《社区矫正的本土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12期,第62-66页。

④白田甜:《社区矫正制度的本土化问题》,载赵秉志主编:《刑事政策专题探讨》,中国人民会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10一737页。

⑤刘强:《试论我国社区矫正在面上推进的前提条件》,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6期,第140-144页。

⑥吴宗宪:《试论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框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加5年第5期,第28-30页。

⑦王顺安:《社区矫正的立法建议》,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2期,第53-61页。

⑧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社区矫正立法的思考和建议》,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7  期,第71一73页。

⑨香兰:《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体制》,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4期,第135一137页。

⑩林红、刘鸿:《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主体及其角色定位》,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5期,第146一148页。

11刘晓梅:《试析我国社区矫正的主体》,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7期,第41 -43页。

12马兵、赵越:《社会团体在社区矫正中的地位、作用与发展思路》,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1期,第50一53页。


    (五)社区矫正评估

   进行科学的评估,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方面。刘诗嘉论述了社区矫正评估对象的选择间题。

认为在现阶段,社区矫正评估工作可以从5个方面进行:需求评估(社会对于社区矫正是否需要)、影响评估(社区矫正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效率评估(社区矫正的成本一效益如何)、过程评估(社区矫正是否按计划得到实施)和对评估可能性的评测,并且探讨了社区矫正评估项目或者因素的选择。①刘强等论述了在社区矫正中对服刑人员进行风险测评的方法,探讨了风险测评的项目。②

   (六)社区矫正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张显和费梅苹撰写的《社区矫正实务过程分析》(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6.4万字),是一部深人浅出地论述社区矫正过程中使用的多种具体方法的专著,它论述了社区矫正关系的建立、社区矫正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与诊断、社区矫正计划、社区矫正介人理念、社区矫正的直接介人与间接介人、社区矫正的评估等。这本由社会学专业人员撰写的社区矫正著作,对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如何应用多种具体方法做好实务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许冷探讨了社区矫正个案制度,③在如何进行个别化的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七)境外社区矫正研究与借鉴

   在了解和借鉴境外社区矫正方面,有两次国际性的会议对促进信息交流、增强相互了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一次是2004年12月2日一3日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在上海举行的“对轻刑犯的非监禁矫治措施中英研讨会”,会上有英国专家介绍了英国的有关情况。另一次是2005年7月28日一29日由中国司法部和美国马里兰大学(University of Maryland)在大连主办的“社区矫正国际研讨会”,这次会议上有多名来自美国的著名学者以及政府官员介绍了美国的情况,还有来自英国和澳大利亚的专家介绍了各自国家的情况。

   此外,武玉红和曹云飞介绍了美国俄勒冈州的社区矫正情况和立法,提出了如何加以借鉴的建议。④郑霞泽和吴宗宪在出国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介绍了澳大利亚的社区矫正情况。⑤

   (八)恢复性司法

   社区矫正与恢复性司法是两个有着密切联系的领域。过去一年中对于恢复性司法的研究,也有较大进展。狄小华撰写的《刑事司法改革国际会议综述》,提供了多方面的域外信息和借鉴研究。⑥

   五、主要特点

   (一)研究工作密切配合中心工作

   在过去一年中,监狱系统的中心工作之一,就是监狱体制改革。许多文章结合监狱体制改革的进程,探讨了与此相关的很多问题。同时,在过去一年中,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继续发展,许多作者也探讨了社区矫正的相关问题。

   但是,应当看到,密切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研究的倾向,在推动中心工作发展的同时,也折射出研究工作另一方面的缺憾,那就是研究工作缺乏前瞻性和独立性。不是研究工作推动实际工作的发展,没有真正发挥理论研究影响和指导实际工作的作用,而是实际工作影响研究工作的内容,研究工作形成了实务驱动型的工作,没有充分体现出研究者的独立思考和前瞻眼光。这大概也是研究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吧!

①刘诗嘉:《社区矫正评估对象的选择》,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3期,第95-102页。

②刘强、林宇虹、王立锋、杨明、王贵芳、樊碧琴:《对社区矫正中的服刑人员进行风险测评方法介绍》,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8期,第29-31页。

③许冷:《社区矫正个案制度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1期,第130-132页。

④武玉红、曹云飞:《对美国俄勒冈州社区矫正法的评价与思考》,载《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第138一142页。

⑤郑霞泽、吴宗宪:《澳大利亚社区矫正概况》,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9期,第60-66页。

⑥狄小华:《刑事司法改革国际会议综述》,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11期,第68-73页。


   (二)对于某些方面的研究比较深人

    一些论著对于所涉及的内容的论述比较深人。例如,吴宗宪的《当代西方监狱学》和郭明的《中国监狱学史纲—清末以来的中国监狱学术论述》等著作,在内容的深度和系统性等方面,有新的进展。其他一些文章,例如,赖早兴的《论平等对待罪犯》、杨延超的《监狱私权保护的法学与经济学分析—“夫妻房”案例引发的思考》、杨习梅的《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研究》、陈文彬的《罪犯读书看报权利的保护与限制—香港“马经案”的分析》等,在论述的深度方面,也都达到了新的水平,体现了作者对相关问题的较高的研究水平。

    (三)研究领域得到扩展

    过去一年中研究领域的最大扩展,可能是对社区矫正问题的大量关注。如前所述,这将涉及到学科、机构等的名称的发展与变化问题。随着社区矫正的不断发展,可能会产生学科名称的变化。要么保持监狱学学科名称不变,而单独出来一门“社区矫正’,学科;①要么将监狱学改为“矫正”之类的名称,将社区矫正的内容纳人其中。②而且,为了更好地组织有关方面的研究,有关的学术团体也存在着需要更名的问题。

    同时,在传统的监狱学领域中,研究的范围也得到扩展。例如,关于监狱医院牙科的建设、监狱系统电子政务的建设、监狱执法质量评估研究、监狱建设和管理中的标准化与人本主义的关系问题、关于将团体社会工作的方法引人罪犯管理教育的探讨等,都是过去关注较少的领域。

    (四)某些方面的调查研究比较集中

    过去一年中对于某些方面的探讨比较集中。例如,对于女犯的调查研究,对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等方面,都发表了较多的文章,增强了探讨的全面性和深度,有助于更好地提高人们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

    (五)学术规范性有所增强

    学术规范的建设,是近年来得到学术界广泛重视的问题。学术规范的建设对于端正学风、避免抄袭、鼓励原创、尊重原作者的劳动,从而促进学术创新和学术研究质量的提高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过去一年来发表的成果中,普遍重视学术规范,例如,都很重视注释工作,在引用别人的成果时,注明出处。③对于着重参考的论著,也在参考文献之类的标题下注明。一些实证性的研究成果,注意标出研究的时间、对象、方法、工具等。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与过去监狱系统写文章普遍没有注释等,以致不能确定究竟是别人的观点还是作者的见解的现象相比,是一个进步。

    (六)对于网络资源更加重视

    如何有效地利用网络中的信息资源,是当代的研究者们从事学习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④过去一年中发表的论著中,对于网络资源的利用有明显的发展,在很多论著的注释中都可以看到这方面的内容。对于地理位置不很有利、信息相对封闭、研究资料比较K乏的监狱系统的研究者来说,尽管利用网络资源有相当的困难性,但是这也是一个很有发展的信息获取途径,相信在未来会有助于研究质量的提升。

①实际上,在英语国家中已经出版了一些以”社区矫正”为名或者内容类似的著作,例如,Belinda Rodgers McCarthy&Bernard J. McCarthy, Jr.,Community一based corrections, 2nd ed.(Monterey,Brooks/Cole Publishing Company, 1991);Paul F. Cromwell&Rolando v. del Carmen, Cobased corrections; Probation, parole, and intermediate sanctions, 4th ed.(Belmont, CA;Wadsworth, 1999).Edward J. Latessa&Harry Allen,Corrections in the community, 3rd ed.nati, OH; Anderson Publishing Co.,2003)。

②从国外特别是美国的情况来看,已经大童使用”矫正”( corrections)作为学科或者著作的名称。见拙著:《当代西方监狱学》,第2-4页。一些更新的英文著作,例如,Harry E. Allen, Clifford  Simonsen&Edward J. Latessa, Corrections in American; An introduction, 10th ed.(Upper Saddle River, New Jersey; Pearson Prentice一Hall, 2004)和Todd R. Clear, George F. Cole&Michael Re-isig, American corrections, 7th ed. (Belmont, CA; Thomson/Wadsworth, 2006),在以 “矫正”作为书名时,其中既论述了监狱矫正的内容,也论述了社区矫正的内容。

③特别是在引述国外资料时,直接注明外文资料和来源的名称的注释方法,值得提倡。这种注释风格可以避免在翻译过程中造成信息流失,更有利于读者查核原文、获得更多的信息。

④有鉴于此,笔者在《当代西方监狱学》中,专门设立一章《西方监狱学研究与因特网》(第15章),介绍研究外国监狱学和相关问题时如何应用网络的问题,并且提供了大童有用的网站网址,简要介绍了它们的特点。有兴趣的研究者可以参考和尝试利用。

 

☆作者吴宗宪系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监狱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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