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用户登录 | 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QQ:613116699           邮箱:613116699@qq.com
犯罪预防
毒品犯罪心理成因解析
发布日期:2016-11-2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077   收藏(0)

    毒品犯罪作为一种典型的故意犯罪,是犯罪人深思熟虑后选择的结果。传统的犯罪心理分析往往只是注意到行为两面性中的一面,在分析毒品犯罪心理时将心理状态笼统地归结为贪财心理、侥幸心理、恐惧心理等等,缺乏体系性和逻辑性。

    本文以综合动因论为基础分析毒品犯罪心理,一则因为综合动因论在立足传统“精神分析论”和“学习理论”的基础上,吸收了两者的长处,弥补了各自的不足,既探讨了行为人“犯罪性”的一面,又探讨了行为人“选择犯罪”的一面,是一种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能够深人地解析毒品犯罪这种极其复杂和矛盾的心理。二则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系统论方法已经逐步取代经典物理学“想象一观察一实验”的方法。①影响毒品犯罪心理的各个因素不是随机简单的组合,而是一种弥散发展的结构。所以,综合动因论能更好地解释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以下将从毒品犯罪心理结构和毒品犯罪心理发生机制人手,以修正的综合动因论为基本理论范式探讨毒品犯罪发生的心理成因。

    一、毒品犯罪的心理结构原因

    对毒品犯罪心理结构的研究是一种静态的毒品犯罪心理成因分析,它关注的是犯罪人从事毒品犯罪的倾向,即“犯罪性”的问题。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毒品犯罪性”的心理原因。

   (一)心理过程原因

    心理过程是一类极其短暂的心理活动,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对犯罪行为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下文所涉及的情感因素和意志因素中,只有认识过程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起到基础决定的作用。毒品犯罪是一种典型的法定犯,需要从社会意义而非自然意义上去理解它的危害性,导致了犯罪人对法律规定和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上都可能存在一定的缺失。首先,经调查发现毒品犯罪人法制观念模糊,有些人把毒品交易行为认为是“做生意”,不偷不抢,愿卖愿买并不是犯罪行为,②特别是在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上,有相当比例的犯罪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其次,毒品犯罪人对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直接导致了其在选择行为时毫无心理压力。杀人、放火、抢劫是几种典型的自然犯,每一个生物的人,不管其社会化程度如何都能切身体会到“恶”的行为,以至于在行动时心理会矛盾,会不自觉地产生怜悯。但是,毒品犯罪人实施犯罪时并不总能认识到他将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危害性,以至于有些犯罪人不能自觉触发矛盾和抵触的“动机冲突”机能,在毫无罪恶感心理的支配下,心安理得、毫无顾忌地实施毒品犯罪行为。所以,对法律和对社会危害性认识的缺失也能直接导致毒品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心理状态原因

1马皑:《犯罪人特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0页。

2刘郑息主编:《犯罪lu理学》,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0页。


感情是心理倾向中最核心的因素,与人的特定的主观愿望或需求相联系。感情具体可以分为情绪和情感,前者具有较大的情景性、机动性和暂时性,后者具有较大的稳定性、深刻性和持久性。。毒品犯罪一般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情绪的影响力较小,然而情感因素在某些时候却是毒品犯罪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家族式的贩毒集团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这样的集团不仅能增强犯罪活动的隐蔽性,而且在案发后能够相互包庇,相互隐瞒,保护核心人员。2009年,河南查获一起夫妻两人先后贩毒被抓的案件。该案中,在丈夫贩毒被抓后,妻子出于对丈夫的爱,竟然想要继续丈夫的“事业”以期维持丈夫“老大”的颜面,从而走上了毒品犯罪的道路。究其成因,可以看到情感因素在家族式贩毒集团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犯罪人为了“爱”而走上犯罪道路。

   分析毒品犯罪人的情感因素,我们可以看到其情感普遍具有肤浅性、排他性和高强度性。肤浅性是指人的情感因素过于狭隘,往往特别注重一些所谓的“哥们儿感情”、“江湖侠义”,就像有些人明明知道运毒是犯法的,但是在“士为知己者死”的情感影响下还是选择了答应而非拒绝,排他性是指情感的表达总是针对特定在乎的人而完全忽略自己对其他人乃至社会的情感;高强度性是指行为完全受情感因素的控制,出于情感的支配不达目的哲不罢休,有时甚至只是出于直觉上维系或表达情感的可能而坚持自己的行为,缺乏自己理智的思考。爱是一种人类最原始的情感表达,也是维系家庭和社会稳固最基础的纽带连接,但是如果自己的情感过于肤浅、排他和高强度,则容易被情感蒙蔽双眼,自毁前程。

   (三)个性心理原因

   个性心理在心理学上又可以继续分为个性倾向性、自我意识和个性心理特征三个方面。毒品犯罪的个性心理原因是毒品犯罪心理结构中最积极的因素。

   1.个性倾向性原因。在毒品犯罪人的个性倾向性因素中,毒品犯罪的需求、意志和价值观直接影响犯罪人犯罪性的高低程度。

   (1)需求。对金钱和毒品的需求是引发毒品犯罪最重要的两种心理。

   对金钱的需求是一种普遍的犯罪心理起因,但是在毒品犯罪中表现的特别明显。近些年,我国1克海洛因在云南边境生产交易的价格为20元到150元不等,。但是据司法机关内部资料统计,北京市1克海洛因的价格普遍在1500元到2500元不等,在“严打”时期甚至飘涨到每克4000元。无论是生产、运输还是贩卖毒品都能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越是从源头出发“生产一运输一销售”一条龙越是能攫取巨额的犯罪收益。在广西、云南、贵州、甘肃等经济落后的地区,追求高额的经济效益一直是毒品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地理环境险恶,基础设施和经济教育水平落后,导致毒品犯罪往往是一个村寨祖祖辈辈共同经营的“事业”,甚至出现了像云南省永德县班老村一样靠帮助境外运输毒品过活的“背毒村”。

   对毒品的需求是引发毒品犯罪的另一大心理因素,突出表现为“以贩养吸”的毒品犯罪模式。数据显示,北京市一中院2010年6月初至2011年6月共审理了108件二审毒品犯罪案件,其中70件案件的被告人曾因违法犯罪(含毒品犯罪)受到过刑事或行政处罚。57件案件的被告人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因吸毒被处以行政处罚,约占审理案件的52.8%, 43件案件的被告人属于以贩养吸,约占审理案件的39.8%,。吸毒人员在毒品犯罪人中一直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毒品滥用和毒品犯罪互相促进,呈现周期性螺旋上升的

①彭聆龄主编:《普通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64页。

②罗文楠:《我国毒品犯罪的原因与防治时策研究》,湘潭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③纬芳:《毒品案件新趋势—以版养吸占4成》,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6月26日,第3版。


趋势。吸毒者为了吸毒往往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只能走上贩毒的道路来满足自己畸形的需求。吸毒问题和毒品犯罪问题同根共源,吸毒者对毒品的需求直接促使毒品犯罪活动的频发。

   (2)意志。人的意志因素对毒品犯罪动机和行为的形成起着推动作用,并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两极性。意志品质极其薄弱的人没有主见,遇到毒品犯罪的诱惑没有任何的抵抗能力,容易受人教唆指使,容易被其他毒品犯罪人控制和威胁。其在需求选择的过程中更注重当下物欲的选择,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抵抗巨大非法经济利益和毒品戒断带来的强烈痛苦等不良因素的影响.相反,意志品质果断坚定、鲁莽冒进的人也容易进行毒品犯罪。毒品犯罪具有巨大的经济利润诱惑,但同时实施毒品犯罪行为也是困难重重,面对越来越严密的社会防控体系,毒品犯罪的风险成倍递增。传统运输毒品主要是依靠伪装、夹带的方法,然而近几年却大量地出现人体藏毒的方法。人体藏毒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一旦毒囊在体内破裂,高纯度的海洛因会直接透过肠壁在极短的时间内致人死亡。即使毒囊没有破裂,其进人和排出人体的过程本身也具有极大的痛苦性。一些毒品犯罪人正是在顽强的意志力支配下,敢于并甘愿冒险,一意孤行地实施制毒、运毒、贩毒及走私毒品的犯罪活动,从而达其目的。

   (3)价值观。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是引起毒品犯罪高发的重要因素。对财富的追求是人类本能的欲望,但是如果把金钱看成是人活在世的终极目标和目的,则是拜金主义的典型表现。商品市场经济对小农经济体系的冲击加重了经济利益在每个人心中的分量,人情关系逐渐冷淡,每个人都为了赚钱养家糊口而努力工作,成功与否判断的标准往往在于个体为社会创造了多少可见的经济财富。对金钱的极端祟拜契合了毒品犯罪能带来的巨大经济收益,从而促使人们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紧密相连,其作为一种人生态度表现在对感性欢愉的崇尚和追求,享乐主义奉行“人生在世,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对某些毒品犯罪人而言即使他们知道毒品犯罪的严重后果,但是为了贪图毒品犯罪带来的物欲满足和享受而放纵自己,至死不悔。

   2.自我意识原因。犯罪人的自我意识对犯罪人的欲求等动力结构,起加强或削弱、发生或终止的调控作用,对其动机与行为起协调和监督作用。①在毒品犯罪中,只有在个别情况下,犯罪人会故意进行毒品犯罪来获得司法机关的负面评价以满足自己童年潜意识中的“犯罪梦想”。“薄弱的超我”意味着犯罪人并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个性的主观片面、固执狭隘、放任放纵,天生缺乏对诱惑的抵抗能力,缺乏理智分析问题的习惯。这样的人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一丁点刺激,例如,朋友告诉你贩毒来钱快你赶紧过来吧,或者老乡告诉你帮个忙带点“东西”给某某吧,就会在内心引起巨大的共鸣,习I性屈服于需求和欲望或者盲目地跟从别人的行为。“越轨的超我”意味着行为人根本没有意识到需要调控自己的行为,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毒品犯罪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会受到刑罚处罚的,进而不发生调控,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扭曲的道德观使其误认自己的行为是对社会有利的,进而推动行为的发生。例如,贩毒者认为自己将毒品卖给别人,使他人获得快乐,拯救那些生活不如意的人是多么高尚的一件事。或者是毒品犯罪人以“杀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甚至是几代人”作为道德观的中心点,全然不顾由于自己的毒品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

   3.个性心理原因。气质、能力、性格是组成个性心理特征的三个因素。由于吸毒者在毒品犯罪人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所以由吸毒带来的人格变化也成为毒品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众多精神病学和临床医学表明,毒品潜移默化地破坏着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吸毒者丧失了起码的责任感、尊严感和耻辱感。对吸毒者人格调查研

1.罗大华、马皑主编:《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5页。


究发现,毒品使人冲动鲁莽、任性利己、不遵守制度和法律、难以接受社会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使人紧张焦虑、刻板,缺乏自信,自卑自责。使人感到孤立和疏远,不被身边的人接受、自闭、回避与人打交道、缺乏对社会环境的所属感,经常以空想逃避现实。①由此可见,无论是毒品犯罪人格还是极易导致毒品犯罪的吸毒人员人格变化,都倾向于戮液质和抑郁质的气质类型。对毒品犯罪人格的研究是一种回溯式的推理,在大量访谈和量表测量的基础上总结出焦虑紧张、冲动偏激、气质沉闷等人格因素和毒品犯罪关系非常密切,无论是对犯罪决意的形成还是犯罪行为的实施,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毒品犯罪心理结构原因的整合

   毒品犯罪的心理结构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其形成、变化和发展时时刻刻都与外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积极、能动的反馈与互动。各种犯罪心理结构因素的形成都能追溯到人所成长的家庭、社区、社会中去。许多研究也证明个性心理的形成与遗传基因、新陈代谢、体质等生物学因素有紧密联系。家庭教养方式不当,父母离异,与不良同伴的交往,重智轻德的教育模式,不良社会文化的引导都有可能导致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同时在心理结构形成后,又积极地反作用于具体的人的行为,使人选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毒品犯罪心理形成机制    社会失范论、紧张论、不同接触论等多种理论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社会化过程中形成毒品犯罪心理结构的原因。但是不良的社会化过程并不是毒品犯罪的直接心理成因,不良社会化过程导致的毒品犯罪心理结构特征才是毒品犯罪人选择毒品犯罪行为真正的心理成因。与此相应,犯罪决意后阶段是毒品犯罪心理保持的阶段,并不存在犯罪人选择犯罪的原因。因此,对毒品犯罪人在具体环境中选择毒品犯罪行为的心理成因探讨主要集中在犯罪决意前阶段。

   (一)环境诱导原因

   就毒品犯罪而言,对金钱和毒品的需求、认知和情感因素、错误的价值观等等是毒品犯罪动机的潜在意向,而松散的社会控制和不良文化的熏陶是毒品犯罪动机形成的直接环境诱因。

   社会控制对个人行为的选择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一个宽严适当的社会控制环境能有效地防止犯罪意向向犯罪动机的转化,将犯罪扼杀在摇篮之中。相反,过于宽松的社会控制环境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默许,甚至是积极地为犯罪活动创造条件。毒品犯罪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每年都投人大量的立法、司法和教育宣传成本,试图从“制造一运输一交易一使用”链式的打击和控制毒品犯罪。可是,随着日益严重的毒品犯罪情势,毒品犯罪社会控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为毒品犯罪人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一,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没有对近些年出现的新型毒品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直接导致了制造、走私和贩卖新型毒品及其原料难以准确定罪,即使已经定罪也难以根据数量准确量刑,②放纵了毒品犯罪行为的发生,加重了毒品犯罪人的侥幸心理。第二,我国对醋酸醉、乙醚、

①李世虎:《吸毒人员人格分析》,载《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第5期。

②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专门对近年来常见的氛胺酮、安眠酮、美沙酮、地西浮、艾斯吐伦千9类新型毒品明确了定罪蚤刑的标准。2012年,为从源头上悠治毒品犯罪,遇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梁道被用于制造毒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城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但是目前仍有一些新型毒品,既缺乏有关数全标准的规定,也没有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折算公式或参照方案。


三氯甲烷等毒品原材料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生产使用这些化工原料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备案,并且生产、使用和耗损都须有严格的统计记录。但是,有些犯罪人却发现可以从感冒药等非处方药中提取麻黄碱成分以用于制造毒品。对易制毒非处方药品管理的缺失,势必为犯罪创造条件,促发毒品犯罪动机。第三,城市管理及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高发场所管理不严也会刺激毒品犯罪案件的发生。城郊、农村中,相关部门对出租房屋、个体旅馆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存在“盲区”,客观上为毒品犯罪实施提供了空间条件。第四,毒品消费市场的存在与发展是毒品犯罪的重要诱因,社会对吸毒人员矫治不力,势必导致毒品犯罪案件高发。毒品滥用在很大程度上将会直接导致毒品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如果社会控制不能有效地对这类高危人群进行监督预防和“回归式”矫治,那么吸毒者在具体环境中极有可能在很小的因素的刺激下直接联想到毒品犯罪,形成犯罪动机。

   不良文化的熏陶是刺激犯罪人形成犯罪动机的另一重要因素。首先,在当代中国,信仰危机的客观存在使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价值观感到迷茫,直接导致了毒品滥用的高发,进而为毒品犯罪的发生埋下重要的隐患。其次,物质生活的快节奏和精神生活的全盘西化直接导致现代生活感官刺激的低俗化。有些低俗的传媒作品肆意宣传吸食毒品的好处,传授隐藏毒品的犯罪方法,甚至为了标新立异乃至编造卧底警员身亡、毒品犯罪人逍遥法外的故事情节,对受众心理造成了相当的负面刺激。最后,亚文化的熏陶对毒品犯罪动机的形成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体现在毒品犯罪团伙之中。相对于主流文化,毒品犯罪团伙中犯罪成员相互学习犯罪技能,相互安慰促进犯罪动机形成,相互帮助增加侥幸冒险心理。司法实践中,大量的青少年实施毒品犯罪行为,往往都是从吸毒开始的。青少年出于对毒品的认识不足和好奇逞强,特别容易受到群体成员的诱惑而吸食毒品。在亚文化的熏陶下青少年容易相互学习模仿,在生活压力和同伴刺激的双重作用下,往往更容易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二)心理决策原因

   心理决策是由于动机冲突而产生的。在高额利润、不良价值观、同伴引诱等条件下,犯罪人一方面产生了实施毒品犯罪的动机,而另一方面其原有的良知和对法律的畏惧感使其产生反对动机,从而形成实施犯罪和放弃犯罪的动机冲突。

   对一个理性人而言决策过程是心理博弈的过程,毒品犯罪带来的巨大利益为天平的一边加上了沉重的祛码,以至于立法者必须用极重的刑罚来达到平衡的目的。在具体选择时,毒品犯罪人却会产生自我安慰心理,来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以至于行为人能够心安理得地告诉自己选择毒品犯罪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毒品犯罪的自我安慰心理一般表现为合理化、比拟、侥幸和补偿四种状态。合理化心态是指犯罪人常常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粉饰自己不光彩的行为,以求得内心的平静。毒品犯罪人往往认为自己贩毒的行为是为买毒的人好,如果他们买不到毒品就会承受巨大的痛苦,运毒只是帮别人的忙随便赚点劳务费而已,这和运鸡、运鸭没啥区别。比拟心态是指毒品犯罪人以周围人为榜样,提高自己的自信心。这是一种典型的从众心理,特别是在毒品犯罪团伙中,犯罪人往往以“大家都在千,那我也能干”的心态而理直气壮地实施犯罪行为。侥幸心态是指犯罪人错误估计犯罪形势,认为自己可以逃避处罚而实施犯罪。毒品犯罪人一方面可能错误高估自己的能力,低估公安机关的能力,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天衣无缝不可能被查处,另一方面其可能认为这么多人犯罪,不是每个人都能被抓,自己干这一次应该不会这么碰巧被发现。补偿心态是指在社会交往中犯罪人常常受挫,为了挽回自尊,采取犯罪行为来弥补自己的缺陷。出身贫穷的犯罪人有可能为了改变自己或家人的现状而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懦弱胆小的人有可能为了向同伴证明自己的勇气而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以求得心理的补偿和安慰。

 

☆作者赖修桂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玮晖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2014年2期《犯罪与改造研究》

网站简介 | 免责声明 | 广告与合作 | 苏ICP备14031931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综合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