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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研究
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研究
发布日期:2014-6-29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694   收藏(0)

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研究

 

[内容摘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监狱工作全面发展,需要完善的监狱理论体系为指导。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特点,围绕服务和指导监狱工作,我们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研究,这是监狱理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监狱工作实践的重要环节。总结新中国监狱工作近六十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验与不足,结合实践,我们认为监狱理论研究需要从强化基础理论,关注监狱工作职业化、行刑效率、社会化,注重罪犯权益保护、监狱文化建设以及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另外,关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进步对监狱工作也具有重要借鉴和推动作用。
   [关键词]:社会主义 监狱理论 发展 态势 研究
  
  一、研究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的重要意义
  在我们国家和监狱自身发展到这一历史时期,进行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阶段,监狱理论已经发展成为相对独立和不断完善的理论体系,对监狱实践的指导作用不仅巨大,而且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的现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快速发展的人类社会,已经不允许我们在发展方向上左右摇摆或是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这就要求理论研究中进一步明确监狱理论的发展方向和领域,在此基础上,为监狱理论以及监狱工作完成历史性的跨越做出我们这一代人应有的贡献。
  (一)进行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研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总结我们党执政的六条主要经验时,第一条就指出: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评价“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时也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同样,科学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工作,推动特色社会主义监狱事业全面发展,也是需要具有高度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的监狱理论为指导。所以,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科学发展方向,准确把握监狱工作,确实尤为紧迫而又具有非常重要现实意义。
  而且,进行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研究是在监狱工作中有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之举。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一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对于监狱工作来讲,必须引入大量新的理念,尤其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在方法上、在基本要求等方面,都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入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内容,否则,在监狱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所以,要想在监狱工作中有效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就必须对监狱理论的发展态势进行认真的研究,做到方向明,底数清,行动起来才能更加有效。
  (二)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是做好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理论的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其目也在于回到实践,应用于实践。国家刑罚机关的特性要求监狱理论研究要围绕法律完善、有效执行、发挥权威为立足点和着眼点。监狱理论的指导作用意味着监狱理论要回答现实中的重大问题,这其实也是理论的生命之所在。一直以来,监狱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在巩固国家政权,推动国民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当中,监狱理论研究包括对领导讲话、政策规定从合理、合法性上进行阐述,为指导实践、服务实践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法制的完善,尤其是国内国际形势的快速发展,使监狱工作实践中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监狱在国家政权中,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作用越来越突出,它不仅体现在要正确执行刑罚,惩罚与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更要通过监狱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凸显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监狱自身的创新和发展。为此,监狱发展态势研究更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它必须针对发展出现的问题给出创造性、科学性的阐释,并给予规律性、前瞻性的指导,引导广大干警和各级领导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解决问题中增强本领。
  (三)进行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研究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学理论体系的需要
  回首新中国监狱工作,从巩固新生民主国家政权,全面开展劳动改造,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又经历了十年文革浩劫,到拨乱反正后积极进行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三化”建设,推动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探索监狱法制建设。监狱理论研究一方面在为监狱工作进行政策性、合理合法性阐释,一方面又在积极探索监狱工作的未来发展之路,但是,由于各种条件制约,我们并没有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监狱理论体系。胡锦涛主席在党的十七大上也特别强调理论体系建设对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指导作用。可以说,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必须在阐述、解释,明确方法论的基础上,还要对未来发展趋向作重点把握,从而更好的指导实践。此次,我们开展本次课题研究,就是如何在新世纪新阶段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对监狱理论及监狱实践发展趋势上加以理解和把握,这是科学指导监狱工作实践的重要环节,又是中国特色监狱理论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需要。
  二、研究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的方式方法
  加强监狱理论研究,必须要把握正确的方式方法。结合实践,我们认为研究监狱理论发展态势的方式方法,第一,尊重历史。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研究监狱理论的发展态势,要求我们对监狱发展以及监狱理论发展的历史必须有一纵向的把握,这样就可以对监狱的历史进程、监狱的历史地位和功能作用准确把握,对于今天监狱的进步和作用参考。第二,就是立足现实。我们谈监狱以及监狱理论的发展,必须站在当今社会的中间,从监狱与社会的相互促进中探讨和研究。离开现实,则就变成空谈。第三,就是在全球范围内采用比较的方法。当今的世界,无论经济全球化,还是信息技术的革新,都体现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现在是一个开放的世界,也是一个大融合的时代。全球化的趋势要求我们必须善于广泛地吸收和接见来自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理论,用以推动我们发展,并避免盲目创新和革新的代价和少走弯路。
  三、客观认识当前监狱理论发展现状
  (一)发展回顾。
  可以说,监狱理论的发展是和监狱工作实践紧紧相连的。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监狱只是雏形,理论研究更是薄弱。1951年5月毛泽东主席做出“三个为了”批示;之后,1954年8月,政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作为我党劳动改造实践的立法总结,这才使监狱学科研究有了法理支撑,有了基本的思想基础。但这一时期关于监狱理论的研究目标主要定位在为劳改部门的实践服务,没有系统的学术开拓。文革十年,中国的法制受到严重摧残,关于监狱理论研究更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来,监狱学科重建并得到了蓬勃发展,监狱实践和理论研究都有了质的飞跃。三大标志事件:1981年8召开了全国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1982年2月公安部颁行了《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以及30多年累计800多万罪犯的改造实践,各种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纷纷成立,学术性杂志创办,这标志着中国监狱理论研究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尤其是到了今天,中国监狱学会有了近10个专业理论研究委员会,各省市也都组建了相应的学会以及分会,每年要召开不同形式和不同层次的理论研究会议,发表或出版了大量论文或者专著,这些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理论体系研究提供了坚实基础,也让我们对未来监狱理论研究更有信心和希望。
  (二)存在不足
  推动监狱理论发展,一定要对监狱实践和理论的现状具有清醒的认识,正确认识当前监狱研究的不足。
  1.没能建立起充分体现专业特色的范畴体系。20世纪监狱理论研究随相关法律的变更而变更,实践上也是劳动条例下以劳动改造为上位范畴随着监狱法的颁布而调整,未能充分体现监狱的专业特色和重要性。因为,刑罚执行属于刑法学分支学科刑罚学的范畴,这样,监狱学就萎缩成刑法学的三级学科。而且,即使是将刑法学进行刑事诉讼、刑法、刑事执行三分法,也不符合或说明监狱工作的全部。
  2.研究方法比较单调。当前,监狱学研究中法律、政策注释色彩十分浓厚,这和监狱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有关系。必须承认,监狱的政治性质一直在监狱功能中处于支配地位,直到《监狱法》的颁布,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监狱的社会功能才进一步凸现出来。监狱理论研究也才逐步从对领导人的讲话、新颁布的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阐释中解放出来,转而以开放的胸怀开始大量的引入西方的监狱理论,广泛的介绍西方现代化国家的刑罚模式、行刑理念等等。同时,监狱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既要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哲学的角度研究监狱学,也要从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行为学、经济学、建筑学、统计学等学科的角度去研究监狱学。所以,研究监狱理论,除了借鉴和吸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还要积极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国家、不同法系的监狱制度进行分析研究。
  四、监狱理论研究发展方向展望
  必须明确,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科学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工作,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使监狱理论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推动监狱工作改革与发展,为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做出积极贡献。应该说,一直以来,监狱工作的特点和原则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性的特点消弱了监狱作为法律实体的独立性,也使得监狱理论研究在阐述和解释水平徘徊,随着法律的完善,监狱自身的独立性不断突显。当然,任何时候,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尤其是作为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服从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其不能消弱的特性。但是,全球化的趋势以及社会化的需要,使得监狱相对的独立性和社会功能作用也更加突显。由此,我们认为,未来监狱在不断促进、完善民主法治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狱自身建设。结合实践,我们认为进行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理论研究,还要从以下9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继续深化和强化关于监狱基本理论的研究
  关于“监狱”范畴,这是监狱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中国古代“囚禁在狱,大都未决犯为多,既定罪则笞杖折责释放,徒、流军遣即日发配,久禁者斩、绞,监候而已”(《清史稿·刑法志》),《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也包含未决犯和民事囚犯之处遇制度。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把羁押未决犯和民事、行政被拘留者纳入监狱职责范畴。然而,目前我们是用刑罚执行机关来界定监狱,人为地分割出未决犯监狱,使其形成结构性缺陷。结合学习,我们也认为:凡是以国家强制力将一定社会成员隔离于社会、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场所和设施,都应视为监狱。其外延包括:已决犯监狱、看守所、劳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以此为出发点,我们认为相关基本理论研究,包括监狱警察、囚犯成因、囚犯处遇法律关系、无罪防范、行刑、矫正改造、劳动教养、出狱人保护等还要进一步深入和强化。
  (二)引入价值论,深化监狱功能作用研究
  研究监狱及相关理论,目前主要是围绕监狱制度必然性和实然性展开,而对监狱的应然性研究缺乏。监狱的诞生,除了为统治阶级服务外,它的价值还在于有助于调整人们之间的某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尤其是调整人们之间的某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剖析监狱制度的价值取向,可以进一步为改革、发展完善提供方向及理想模式。在历史上,监狱功能多元化解决了国家许多问题,甚至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目前来看,监狱功能多元化诱发了好多弊端:监狱办社会,增加了监狱运行难度;监狱办企业,削弱了监狱的专政职能,客观上也影响了行刑公正。
  可以说当前的监狱的价值,一方面还体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因为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它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周永康同志也在2007年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政法机关高举伟大旗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作为一种学科理论研究,单纯服务政治大局思想必定使它陷入庸俗化。另一方面,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法制的进一步深化,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社会功能作用也更加凸现,它在协调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特殊的法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体现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越来突出。也就是说,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其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功能将逐渐地为社会化功能的形式所表现。由此,监狱理论研究也要朝着这一思路转变。
  (三)重视提高刑罚执行效率
  监禁刑的源头还在于报应性的思想根源。犯罪是一种恶害,理应受到恶的报偿,而刑罚正是这种恶的报偿的有效方式。但是,报应刑论在实践中所暴露的根本问题是,它信赖惩罚为处置犯罪的唯一合理工具,而没有注意到自由刑作为一种单纯耗费生命和时光的刑罚,对于那些迟早将要回归社会的犯罪人来讲,是过于消极的行为,对于社会而言也是人力资本财富的巨大损失。实践上,我们的监狱无一例外的全部是高度戒备监狱。这不但造成了目前居高不下的刑罚成本,客观上也增加了干警的工作压力,对促进罪犯改造的激励性也不明显。这种缺陷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尤其是人本思潮的兴起,变得越来越明显。在日益开放的现代社会中,监禁刑的运行成本在不断增加,而其改造效能却似乎不能令世人满意。积极推动监狱行刑模式的转变已是呼声越来越高,如调整监狱布局、探索监狱分级分类管理以及扩大罪犯假释面。随着刑罚轻刑化和教育刑理念的不断深化,监外执行的力度必将不断加大,社区矫治的地位和作用将不断凸现。所以,如何推进行刑改革,有效矫治罪犯,已大成势而趋,也是理论研究的重点。
  (四)注重社会化对监狱的影响
  当今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而监狱封闭的改造罪犯方式,给提高改造质量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真正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仅仅依*监狱人民警察的力量是不够的,仅仅依*大墙内的改造活动也不能完全适应改造罪犯的需要。监狱工作社会化,符合罪犯经过改造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最终目标,是监狱工作科学化的表现形式和重要体现,这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给予我们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比如我们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要引进和邀请社会专家、学者以及医院等机构的帮助;我们建立“罪犯新生”工程、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仍然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社会企事业的帮助和扶持,进而为罪犯回归社会再就业、创业提供岗位和帮助,以期他们尽快地融入社会。另一方面,监狱也在利用已有资源,通过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亲情帮教、大墙内的人性回归案例等架构了一座心灵的桥梁,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珍惜拥有、珍惜关爱,远离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付出着。如何使这一互动规范化并普及,进而形成长效机制仍然需要关注。
  (五)重视监狱法律体系完善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使我国监狱工作在依法治监、依法行刑迈出了坚实一步,真正意义上开始了监狱法治,完善了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体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时代要求,一些新的监狱工作理念、经验未能纳入法的范畴(如社区矫正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行刑模式的需要;监狱法律体系以及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关系的定位及相互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及完善;有关罪犯行刑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的统一的行政法规明显缺失,使得监狱法律规范的基本范畴的完整性与科学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同是,关于当前刑罚执行权的组合和配置也是热点,有观点认为包括监狱执行自由刑在内的、具有同一性质的刑事执行活动和行刑法律关系的法律应该调整统一,建立起以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和刑事执行法为支柱和框架,相互配套、衔接和平行的刑事法律体系,从而提高刑事法的整体效益。因此,开展监狱法律体系研究具有深刻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六)重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研究
  监狱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警察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但是,当前监狱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和实际需要存在很大差距,机构内部人员配置也不统一,缺少论证。如机关科室人员超编,很多省局职能处室能有20多个,而基层分监区则普遍反映警力不足,由此,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事务性的工作的增加必然对监管教育改造质量产生冲击。另一方面,相对于过去罪犯构成简单,21世纪犯罪种类更加复杂,涉黑、涉毒、以及恐怖、邪教犯罪押犯逐渐增多,这就要求监狱干警的执行力及改造罪犯所需要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由此,加强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积极探讨值班作业模式以及工作机制的改革也将是我们提高监狱的行刑效益,推进监狱工作的突破口。
  (七)关注监狱文化建设研究
  文化具有价值整合、规范、调控、满足认知需要功能等四个功能。监狱工作要顺利完成中心工作任务,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加强监狱文化建设、发挥监狱文化的功能是一条有效途径。如北京市监狱局2005年提出:“必须革新传统的行刑理念,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依法、严格、公正、文明管理的前提下,在注重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在干警工作与罪犯改造之间,构建和谐的改造关系”的行刑理念,这就是在依法严格管理的基础上,把尊重罪犯人格权,明确干警的行刑主体及罪犯的服刑主体的法律地位有机结合起来,为罪犯创设一个良好的服刑改造环境,从而进一步调动了罪犯主动参与服刑改造积极性,对于缓和、解决干警和罪犯之间基本的矛盾冲突也效果明显。所以,积极加强监狱文化建设研究,特别是监狱的核心价值观念建设,对于实现监狱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这一中心任务和总体目标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八)重视罪犯权益保护研究
  保护罪犯合法权益,是我们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需要,是我们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但是,探讨和积极维护罪犯权益,我们还要关注社会发展与监狱发展间的动态平衡。这因为:一是社会发展要求监狱必须与之相随,共同发展;二是社会发展为监狱发展提供了舞台、空间和可能;三是监狱发展不应该也不可能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现状,独自发展。监狱的中心任务和总体目标在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我们可是在物质、人力资源允许条件下,尽可能的为教育改造创造条件。比如引进心理矫治、建设用途广泛的多媒体教室,这对于增进罪犯心理健康,促进罪犯改造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对一些现象进行反思,如有的单位以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为口号而盲目扩大罪犯权益保护内容。我们认为,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不能是犯了罪反而生活的更好,对于罪犯的权益保障尤其是生活的保障,必须经过执行刑罚的法律关系的过滤,要抑制其不合理、不合法的需求,使之保持在一个合理的、社会普遍能够接受的水平上,因为这不仅涉及罪犯的个人人权,也涉及所有社会成员的集体人权问题。
  (九)关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进步以及国外监狱的先进做法对监狱工作瓶颈的突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社会变革的动力所在。当前,以信息技术、基因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为自然科学的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带动了社会科学飞速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组织模式、社会管理模式的变革。我们知道,现在城市交通管理普遍以信号灯和电子监控为主,交警的力量则重在机动。这在引进监狱监控过程中,是否可以借鉴,监控设置不以当前分监区为基础单元,而以监舍楼(监区)为单元,采取监狱、监区两级管理,这样就会解放一批警力,而且监控(看守)干警与承担管理、教育职能干警的分开,监狱干警值班作业模式改革也会有突破。由此,善于用开放的眼光,不再自己束缚自己,积极探索,广泛吸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进步的优秀成果,广泛引进试点监狱的经验、国外监狱有效做法和经验乃至其他行业的一切有效经验,积极应用于狱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必将对解除瓶颈制约有重要推动作用。
  最后,针对研究监狱理论发展,我们认为还需要从发展、协调、持续三个方面把握:发展强调了监狱机关刑罚执行能力提高与文明化进程的动态特征,必须认清我们是否在真正发展?是否在健康发展?是否在理性发展?以及是否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发展?协调则强调了监狱工作内在效率和质量的概念,即合理调控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维持效率与公正之间的平衡;持续则要求监狱在发展进程中保持长期的合理性。探讨监狱、监狱理论发展,必须将这三个方面积极纳入其中,这样,对于发展的追求才具备了可观控和可测度的共同内容。
  参考文献:
  ①《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特别专题。
  ②《周永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2007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讲话》,新华网。
  ③《监狱学总论》,金鉴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④《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一九九二年八月·北京)
  ⑤《中国监狱狱制度——从传统走向现代》,张晶著,海潮出版社,2001年版。
  ⑥《中国监狱现代分类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陈向阳执行主编,金城出版社,2001年第1版。
  ⑦《监狱发展中的制度问题探析》,嵇为俊、周鹏,监狱信息网
  ⑧《中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研究》,吴宗宪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
  

 作者:张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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