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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教育
受害者和施害者的距离
发布日期:2017-1-10  发布人:匿名  访问人数:1498   收藏(0)

    老子打儿子,等儿子长大成了老子,他也打儿子。一个经历生活苦难的受到伤害的人最终成为伤害他人的人.他们在复制和重复那些早先他们不愿接纳甚至反感、厌恶的行为,完成了从“受害者”到“施害者”的转变.为什么会完成这种“大”跨度的转变,受害者和施害者的距离究竟有多远?我们以具体事件来分析。

   J (就父者、死缓):读高中的时候父亲规定周末我可以玩两三个小时的电脑。我那次玩了一个半小时,他进来,给我一百块钱,叫我给他买一包烟,我当时没有想很多,就下去买了。回来的时候,他把我位置抢掉了,坐在那里玩电脑了。当时就是很火的!心里想,你把我骗开,原来就是为了自己玩电脑。我看到他在抽烟又在玩电脑,很生气。他和我说:“香烟找到了,你放这里好了。”我就在他旁边等,让他自觉起来,让我。我站了十多分钟,他把我不当存在一样。我很气,故意咳嗽。他就说:“你在这里干嘛?看书去!”我非常生气,本来我只有两三个小时好玩,这么一会会儿把我骗去买烟,自己去玩游戏。当时就想着,我以后做父亲,他妈的,要是儿子跟我抢电脑玩,我也这样把他骗开。

   问:这个方法你记住了,以后可以用。

   J:嗯,他用的这一招把我骗开买烟,在我同学那边,我觉得这招很好用,也试过一次。

   父亲为了玩电脑游戏,用买香烟的方法将正在游戏的J支开。J虽然愤怒,在接受的同时,却也从父亲这里学会了这一招。与此类似,经常受父亲打骂的J对暴力又有独特的感受。

   J:小时候觉得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就怕父亲打。我就是在他面前,完完全全服帖他。我可能意识上没有去故意去模仿,我觉得可能(还)是对我有影响。所以当和别人发生冲突,可能第一个反应就是:以暴制暴!当时肯定不会去想别人怎么痛,别人的事情又不关我的事情。想的就是要这个结果。比如我跟他起冲突了,要的结果就是:他认输了,服从了。这个时候不会去想他会不会伤心啊,心里怎么想的。就为自己考虑,只要求一个结果,不会去考虑这个过程!

   J从父亲这里不知不觉中学会了欺骗和暴力(“不良”交流模式),完成了受害者到施害者的转变。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对’‘不良”交流模式的感受和体验

   问:你父亲经常打骂你,你是什么感受?

   J:害怕,畏惧。所以,我才想拿刀去向他示威,告诉他我长大了。

   问:实际上,父亲对你的打骂,给你产生的痛苦是不多的,更多的是害怕、恐惧、服从和债怒。导致了当你和别人冲突,和别人打架的时候,由于你原先的体验更多的是害怕、恐惧、服从和愤怒,所以对别人的痛苦体验就少了,你也就下得了手了。如果父亲打你,你体验的痛苦成分,伤心、难过、悲伤比较多,你和别人冲突打架时,你就有可能更多体会到别人的痛苦,可能打的程度就少了。痛苦是有抑制的作用的。

   换位思考的东西,最终实际上还是自己的东西,自我为中心的东西,就看你原先的体验是什么。你原先的体验影响了你换位思考时所思考的东西!

   J:这句话是很对的,后面对他的恐惧是越来越大!身体的痛,可能当时不是很痛。感觉是害怕,害怕看见他,害怕,对他是很畏惧,很畏惧!就害怕可能他下次更厉害或者什么。就是对未来的一下子的恐惧,最多了。

   问:是的,痛苦有两种含义,一个是肉体的痛,一个是情感的痛。如果你被父亲打是情感的痛,难过、伤心,如果我们能更多体会到情感的痛,我们是能够体会别人的痛苦。为什么我们对别人的痛苦难以理解呢?我们为什么会伤害别人?我们为什么冷漠?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感受、感知自身痛苦太少!我们身上更多的情绪是愤怒、害怕和恐惧,服从和顺从,压抑和无奈。痛苦的☆作者系浙江誉官职业学院刑事司法系讲师

情绪和体验被害怕和恐惧制约了。我们和别人发生冲突,由于自身的痛苦少了,对别人的痛苦也就不能感受了。

   J:你说的自己体验到的害怕、恐惧(多),痛苦少,我当时应该是这样吧,我没有切身感受到自己的痛苦。自己去打别人,别人可能会怎么想?最多也像我自己这样吧。害怕,一看到(害怕的人)就离远点或者服从一点。不会想自己的行为给他带去痛苦,这样,可能下手会重一点。没有考虑他是否会痛苦,当时想的目的就是让他服从你,不会去考虑对方是否痛苦的。

   任何所谓“不良”的交流模式(如欺骗、忽视、暴力和虐待等),均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带来恐惧、屈辱、愤怒、仇恨和顺从等情绪体验和行为反应。开始,当事人可能会悲伤、痛苦和难过,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持续的“不良”交流模式带来的更多的是恐惧、屈辱和愤怒、怨恨等体验,痛苦和难过会被压抑。正是这种感受影响了受害者对“不良”交流模式的态度,影响了他们今后的发展和变化,这是问题的核心。源于无意识的自我中心,当他人“不良”的交流模式给我们带来的体验更多是愤怒、恐惧、顺从时,那么我们在解决人际冲突时会倾向于使用这些模式;当他人“不良”的交流模式给我们带来的体验是情感上的痛苦、伤心和难过,我们倾向使用这些模式的可能性就减少,我们可能在他人身上看见自己曾经的身影而下不了手。由于自身缺乏对“不良”交流模式的痛苦、哀伤感受,对于他人的痛苦和哀伤也就难以注意和发现,也就容易下手。受害者这样的感受,无意识之间为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打下了坚实的情感基础。

   二、承载对象的变化

   当对象和承受者是我们时,我们不愿他人使用各种“不良”的交流模式,我们也不愿他人给我们带来这些负面的情绪体验.当对象改变了,而是由他人来承受,我们实施时,他人是否愿意接受、承受,就是另外的问题了。受害者不愿被某些方式伤害,但是他有时候会不反对,甚至乐于用同样的方式去伤害他人,因为承载、承受的对象不同,因为事不关己。从某种角度说,受害者,反对的不是“不良”的交流方式,而是这种方式用在了他身上。这,又为转变打下了功利性的现实基础。

   三、有效性及其扩张

   问:在被父亲打骂的交流中,有没有体验到“好”的东西在里面?

   J:我对父亲比较畏惧,比较害怕。可能也会下意识的去想,就这样(使用暴力、武力),也同样能让别人心里害怕我,畏惧我,我想可能多少有这个成分的!

   问:你被父亲骗的感受是不好的,但是你也发现里面也有好处,你以后也可以这样做,而且你已经试过一次了(对同学)。你发现父亲这样打骂你,控制你,让你服从他。你也会这样对待你儿子的,甚至会衍生、扩展到对其他人,因为有效,所以你采纳了!

   J:应该是这样。

   任何“不良”的交流模式,都有其有效性和快捷性,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人产生恐惧,获取我们所需的服从和顺从。所以,武力和暴力,可以维持秩序、权力和产生权威,满足人的权力和控制的本能。暴力,还可以发泄一个人的情绪。暴力,甚至还有美感,所谓的暴力美学。而且,暴力还可能会披有许多合理、合法的外衣,我们的传统就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理念。暴力还可以打着爱的旗号,为什么打你?因为我是为了你好。有时候打骂,也是一种教育方法,甚至成了一种责任。这些都使得一些“不良”的交流模式长期合理、合法地存在。

   一个“不良”交流模式的受害者,无意识之中,他是一个受害的专家,能够从受害者的角度去体验,对“不良”交流模式会有一个深刻的理解,深知这些模式能带来什么样的体验和行为反应—恐惧、怨恨、愤怒和绝对的服从等,受害者深知这样的模式背后的诸多好处和有效性。当他也需要别人对他恐惧和服从时,他一定知道如何更好地使用这些模式。此时,受害者在无意识之间完成这种现实的转变。

   对一些“不良”交流模式的喜好(也就是它们的有效性带来的感受和体验),一定是深深地隐藏在我们内心的深处。有时候反对暴力,不是真的反对,只是我们无力获取和使用从身体到权力的暴力,也缺乏这个勇气罢了。在某些情境下,这些“不良”,是如此的吸引人,甚至有时我们也会喜欢、渴求、期待和幻想这种原始的带有报复、宣泄性的所谓的“不良”方式。在遇到现实冲突,在愤怒、屈辱和妒忌等情绪支配的环境下,在支配、控制、让他人服从、情绪发泄、报复等不同需要的推动下,当想要别人恐惧、服从,尤其是在短时间内快速实现时,我们一定会在内心有所

 

发现:那种渴求,那种臆想,那种快意!

   在完成这种转变的同时,有时候还会变本加厉。一个“不良”交流模式的“受害者”,深知这些模式可能会带来什么,所以他是缺乏安全感的,缺乏安全感,就有可能会加剧他对“不良”模式的使用和依赖。当他使用这些工具时,就会变得更为极端和彻底,他要彻底消除对方的愤怒和反抗,只剩下恐惧和服从。此时,则是一个变本加厉的转变。

   四、情绪的转移、转变

   受到伤害,自然会有情绪产生。当一再受到伤害,这种情绪自然会积累、积聚。不管积聚的是痛苦、恐惧,还是隐藏在背后的愤怒和仇恨。当他们长大时,有了足够强大的身体力量和积聚的情绪力量时,这些情绪就可能发泄、爆发,使得他们完成从受害者到施害者的转变。从受害者到施害者的转变,无非就是一个情绪积累和发泄的过程。只是身体的强壮、情绪的积累和发泄需要时间和机会。只是这样的时间跨度太大,我们难以将两者(受害者、施害者)联系起来。

   受害者初期体验到的情感创伤多为痛苦、恐惧、无助和失败。当他们长大时,在岁月的熬制下,这些痛苦、恐惧、失败和无助(原先处于压抑状态)在逐渐强大的自我的扶持下,就会转换、演变成愤怒、怨恨和仇恨。本文的J就是如此,经常遭父亲打骂的痛苦、恐惧和害怕,最终演变为对父亲的愤怒和怨恨。长大了的他向父亲示威、立威,叫父亲不要像从前那样管他,因为他长大了。他借助了工具,刀。在示威、立威的过程中,使得场面失控,失手杀死了父亲。原先的痛苦、恐惧和害怕,其实是被压抑的愤怒、怨恨和仇恨罢了,有时候恐惧、害怕与愤怒、怨恨是一回事。当J弱小时,伤害带来的是痛苦、恐惧和害怕,而当J变得强大、强壮,足以和父亲抗衡时,原先伤害带来的情绪体验就是愤怒、怨恨和仇恨了,因为双方力量的对比发生了变化。情绪,无法通过社会允许的方式发泄(升华),则有可能以施害者的形式表现、发泄出来。

   哪怕是痛苦,背后也隐含着攻击性。所以,哪怕被伤害的体验是痛苦,也会具有后续的攻击他人的可能。因为痛苦也具有攻击性。当我们的肉体被某个物体撞击了一下,那个痛,就有可能让我们想对撞击物进行攻击,比如踢它一脚。当我们情感受到伤害,感觉到痛苦时,同样具有攻击性。因为承受痛苦是不易的,出于自我保护,我们会将痛苦转化为如愤怒等情绪,让自己好过些。只是痛苦会比愤怒多了一些暴力的“刹车片”。

   五、割裂与幻想

   受害者转变为实施者的困惑,还因为受到了好坏、善恶、美丑截然对立的影响。受害者可能往往无意识之中被划人了善、好,而施害者一定是被划入了恶、丑。这样,受害者与施害者往往是势不两立的。我们的幻想和想象就是:它们怎么能够转变为融合呢?这其实是一种偏见,一种满足着我们一厢情愿的自我保护的情感需要。这种简单人为的割裂、对立和势不两立,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理解和感受这个世界。事物失去了原本的真实和自然,是因为里面多了一些价值判断和人为的因素—往往意味着现实的功利、割裂和

对立。实际上,坏、恶、丑给人带来的体验是很丰富的,并不是像认知的坏、恶、丑这样单一。不是说坏的东西、恶的事情、丑的行为就不能做了,就没有良好的体验、满足、意义和价值,就没有人愿意去做了。就J而言,被父亲打骂、小欺骗,虽然J感觉不好,不接受,但是这个感觉不好、“坏”里却是隐含着“好”和有效。“坏”,是我们不愿意接受的态度和行为,是在被打、被骗的时候,是受害者的时候。如果去对付别人的话,就是“好”—有效、满足。受害者也会从

中发现暴力的有效性—让人恐惧并服从—和

快捷性等好处。“好、坏”其实统一在其中。坏、恶、丑,也能给人良好的感觉,也能生出好、善、美,为人所用,有时能相互转化,融为一体。

   其实在原始、自然的世界中,本无什么好坏、善恶、美丑。从更原始、自然和真实的角度去看去分析,就会有更多的启发和理解。比好坏、善恶、美丑更可以解释、接近行为的,就是有效性。是否有效、实用(适于生存)和感受,比好坏、善恶、美丑更接近事物的本源,它们是比好坏、善恶、美丑更为原始、真实和自然的评价指标,也是更为中性,更为接近本源。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划分,这个划分往往是粗浅的,只是根据结果。这样的划分,出于分析、情感等需要,但是我们要警觉,这样的划分,一方面方便了我们,同时也给自己设置了一定的障碍,这样的割裂和分离,影响了我们对问题的理解,受害和施害这个距离是人为的。而且,在许多案例中,尤其是长时期相互的纠纷和争斗中,根本没有什么受害者和施害者,只有利益之分,立场之分。所以,当我们的内心中,类似好坏、善恶、美丑这样的价值框

 

架越多,人与人的观念、理解和交流就会出现更多的碰撞,也就越是难以相互理解。

   我们使用了符号,当真实、丰富的生活进人有限的符号、话语的世界,生活就被打折,割裂、丧失和障碍就开始了。因为我们只能用有限的词汇表达着这个丰富的世界。还因为我们的惰性,我们追求对世界简单、清晰和通俗易懂的解释;还因为我们的利益、立场和价值判断等。出于不同的需要和目的,我们引人、创造了受害者和施害者这两个词汇。它们能表达多少现实信息呢?当我们带着情感、利益、立场和价值判断,进入了受害和施害这两个割裂、对立的符号世界,不理解、矛盾和对立就自然产生了。所以,当我们的言辞中出现了对分析对象和行为带有情感和价值判断的诸如:不良交友、不良嗜好、品行恶劣、反社会、凶残、变态、畜生等词汇时,信息的丢失就开始了,而且随着词汇的难以接受性上升,信息丢失的越快。

   当生活进人符号的世界,当我们带着我们诸多的情感、利益、立场和评价判断进人符号世界,里面就一定有诸多的幻想,如:受害者怎么能变成施害者呢?我们还经常说:“学坏容易,学好难”,学坏真的容易吗?我们经常用的俗话说、某某说、警句、名人名言和谚语等,这些不加选择的被动的无意的接受,一方面让我们更快适应生活,但也有可能使我们远离生活,远离了真实,也阻碍了我们看问题、分析问题和理解行为的角度和感知力。有时候一些被动接受的东西,是经不起推敲和现实的检验的。有时,一个反思、一个反问,幻想就消失了。有些话语在生活面前是苍白的!

   六、自我的防御机制

   难以理解也因为自我保护,我们对自我内心的坏、恶、丑缺乏发现,对内心的坏、恶、丑的不接纳和逃避。我们对坏、恶、丑等事物和行为,是本能自然地否定、排斥和抗拒。当我们越来越排斥、不接纳他人和自我的坏、恶、丑时;当我们去改造他人和自我的世界,也只“剩下”好、善、美时,好坏、美丑、善恶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远,产生一种越来越极端的分裂和对抗的状态。而我们往往“心安理得”地站在好、美和善的一面,远远地望着彼岸的与我们越来越无关的坏、丑和恶。那我们是再也不可能去理解那些坏、恶、丑的事物和行为了,再也难以理解两者的转化和相互依附依存的状态,因为它们是分属两个意识形态、世界和系统里的存在了。而当我们在自省时能够在自己内心发现对“不良”渴求的蛛丝马迹,当我们也可以在现实的行为中找到自己对“不良”的复制和学习,如同轼父者J一样,那么对受害者向施害者的转变就容易理解得多,因为我们发现自身有时也如此,即所谓的共情。

   情感上,我们不愿意看见被害者转变为施害者,或者说,我们也不允许受害者向施害者的转变,也许这是我们对他人严苛的一面。是啊,那些遭受痛苦的人,一定非要转变为愤怒和仇恨,来报复社会吗?遭受痛苦了,为什么不学会懂得珍惜呢?受害者并不一定非要转变为施害者啊!一些在争吵、父母暴力、受虐家庭长大的孩子,不是也懂得珍惜,努力营造平衡和谐的家庭氛

围,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少一些事端,少让人受伤吗?是的,受害一定也是一个机会,有可能让当事人懂得、渴求和珍惜平衡、和谐与安宁。其实,无论转变与否,受害者与施害者,内心都会渴求安宁与和谐。而为什么有的转变为施害者呢?一定是内心的那些渴求与珍惜被阻碍了,因为在渴求和珍惜的周围,一定会有宽容和理解的身影。而当受害的他们,再次遇上了更多的冷漠、苛刻时,也就难以珍惜在痛苦和受苦中萌发的珍惜和渴求,它们被扼杀了。就如一名服刑人员写到:“我觉得我已经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受了很大的苦,我伤害了很多人,但是大家待我也很苛刻!所以我没有什么好内疚的。为了那些躲不开的欺负,为了不被别人看不起歧视,为了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也为了将来的生存,我必须

狠,必须狡猾,必须放弃情感,必须有以前想学却怎么也学不会的城府以及心计和处世之道。”

   七、小结

   对“不良”交流模式的感受和承载对象的不同,为受害者向施害者的转变打下了心理基础。“不良”交流模式的有效性、功利性和快捷性,则为这种转变打下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使之成为可能,并提供了一个快捷之门。而曾经的受害,也为施害者提供了很好的理由和借口,并沉浸于其中。而人为的对现实的简单割裂、幻想,当现实的生活进入符号世界,更加剧了对两者转变理解的难度。而人的自我防御机制与缺乏批判性的反省,更加深了两者的鸿沟。有了这些思考,当我们退回到或靠近人为割裂的起点,在感受和有效性那里,它们的相互转化、融合也就变得易于理解了。两者的边界也就变得模糊,距离也就变得近了。

 

2014年9期《犯罪与改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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